标题 | 数字音乐沉浸传播初探 |
范文 | 孔少华 【摘 要】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沉浸的传播学意义凸显,沉浸传播广泛存在于人类日常生活审美实践中。数字音乐是当前数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重要的大众艺术形式,数字音乐为沉浸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土壤。音乐沉浸传播有其哲学-美学基础、神经生物学基础以及文化学基础,沉浸传播在数字音乐内容、数字音乐媒介技术以及数字音乐受众认知的共同作用下实现。随着沉浸传播进入研究者的视线,将被广泛的应用到各个传播学研究领域,用以解释各类传播现象。 【关键词】沉浸传播;音乐沉浸传播;神经美学 【基金项目】本文得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4M550695),中央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发展基金(QJJ1607),文化与传媒学院教师发展基金的支持。一、沉浸传播概念溯源与基本原理 (一)沉浸传播概念溯源 “沉浸”是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范畴,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匈牙利“积极心理学家”米哈里·契克森米哈提出的沉浸(Flow)概念,他的最初思考是基于对画家废寝忘食创作状态的观察和研究,国内研究者也将“沉浸”翻译成心流、流畅体验、流体验等。米哈里·契克森米哈早期主要关注休闲领域的沉浸问题,如1971年他研究了游戏玩家的“沉浸”[1],后来他的研究扩大到更广阔的领域,包含了更多的审美实践活动,如“攀岩”、“国际象棋”[2]等。 早期的沉浸研究主要集中在传统的休闲活动领域,但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沉浸”的传播学意义逐渐凸显。1994年Ghani, Deshpande[3]研究了人机交互领域的沉浸问题,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网络环境下的“沉浸传播”成为新的研究领域,第34届IEEE声学、语言和信号处理国际会议的四大主题论坛之一就是沉浸传播,该主题主要讨论用户体验、语言处理以及3D呈现等问题。目前,国内传播学领域直接提“沉浸传播”这个术语的较少,2007年杭云、苏宝华[4]从虚拟现实技术的角度研究了“沉浸传播”,2013年李沁[5]对“沉浸传播”的形态特征进行研究,提出了以人为中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等几大体征,开始将沉浸问题引入国内传播学的研究领域。 (二)沉浸传播基本原理 沉浸是一种“最佳体验”状态,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说,沉浸属于效果论的范畴,是受众在某种传播模式下所能达到的状态。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认为是“建立在互动论基础上,而非忽视情境去关注人的行为”[6],他认为“沉浸”是一种应对可控的“挑战”的主观体验过程,这种挑战由一系列目标构成,处在“沉浸”状态的个体在超越这些目标的过程中可以获得持续的反馈,并能根据这些反馈调整他们的行为。 从传播学角度来看,沉浸传播的形成依赖于两大要素,一个是外部形式,一个是认知结构。外在世界以符号集的方式将信息传达给受众,隐含了各种意义,这些意义既有功利性的也有非功利性的,外部形式带来了冲动,这种冲动可以归属到席勒“形式冲动”的范畴,由“形式冲动”带来的沉浸属于外源性沉浸。认知结构是形成沉浸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各种刺激和信号,经过认知结构的加工促进个体的行动。导致沉浸的认知加工有一种极端的现象,认知结构加工的信息不是外界产生的,纯粹产生于意识,沉浸的信息源是个体的长时记忆,记忆产生想象,想象产生冲动,由意识产生的沉浸属于内源性沉浸,如精神分裂、自闭症等从某种意义上讲属于该类沉浸。冲动只是沉浸的基础,并不直接构成沉浸,只有持续的冲动带来愉悦感才能形成沉浸。总体来看,沉浸传播的发生是外部形式和个体认知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某些情况下外部形式起主导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内部认知起主导作用。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认为,挑战难度过低或者过高,带来的愉悦感都是不够的,只有在某种特定的难度下,才能形成持续的愉悦感,使个体达到沉浸状态。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挑战带来的源源不断的信息刺激,激发多巴胺分泌,带来愉悦感,这种愉悦可以是内源的也可以是外源的,愉悦的消退过程也是一个外源信息和内源信息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反馈,内部认知加工最终决定沉浸的“平衡态”。 新媒体环境为沉浸传播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使得沉浸传播成为一种更容易被掌控的传播模式,也使得沉浸传播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从认知心理学的视角来看,新的媒介形式重构个体的选择性注意过程、工作记忆加工过程、长时记忆加工过程,最终实现强效果的沉浸传播。网络环境下的新媒体符号更加生动,可以更容易独占个体的注意力,沉浸的本质实际上就是注意力独占;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更容易实现挑战难度的最佳平衡,按照米哈里·契克森米哈的观点,沉浸个体需要不断的反馈判断目标实现的情况,每次目标的完成情况都会带来信息反饋以及沉浸的加强,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加工过程与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就是更多的交互和反馈,这种交互带来持续的反馈是维持沉浸“平衡态”的基础。新媒体技术改变了媒体形态,改变了社会结构,使网络成为日常生活审美活动的主要空间,审美活动是沉浸传播的基础,新媒体的出现为沉浸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土壤。二、数字音乐沉浸传播研究的理论基础 沉浸传播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审美活动中,作为重要的艺术形式和日常生活审美活动,音乐带来的愉悦感很容易让人达到某种“意境”,达到沉浸状态。数字音乐是一种音乐存在方式,是数字生活的一部分。数字技术改变了音乐的传播方式,增强了音乐传播的效果,使得音乐沉浸传播更普遍。数字音乐沉浸有其哲学-美学基础、神经生物学基础以及文化学基础,充分认识音乐沉浸传播需要关注音乐的本质以及音乐要素与主体的关系,充分认识音乐沉浸的神经生物学基础以及音乐沉浸的文化学基础。 (一)音乐沉浸传播的哲学基础 在黑格尔眼里,音乐与雕刻、绘画等一样都属于艺术的范畴,音乐是一种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信息交互过程中音乐要素对主体产生各种效果,“音乐所表现的内容既然是内心生活本身,即主题和情感的内在意义,而它所用的声音又是在艺术中最不便于造成空间形象的,在感性存在中是随生随灭的,所以音乐凭声音的运动直接渗透到一切心灵运动的内在的发源地。所以音乐占领住意识,使意识不再和一种对象对立着,意识既然这样丧失了自由,就被卷到声音的激流里去”[7]。在这里,黑格尔强调了音乐的内容、音乐的形式以及其与主体心灵的关系,音乐的内容源于生活本身,通过声音这种形式去影响心灵,实现对人类意识的独占,声音和形式属于外部性的,而心灵和意识则属于内部认知性的,在外部形式和内部认知的共同作用下,音乐占据人类的意识,实现其作用和效果。黑格尔认为:“音乐的效果离不开音乐艺术的基本要素,即感性的声音材料”。“自毕达哥拉斯发现音高与发声体振动频率的关系以来,音乐分析一直集中于对乐音(tone)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研究,即它们自身的物理结构和可结合性,它们对人类和动物的身体性影响,人类意识对它们的接受,等等”[8]。事实上,声音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声音是创作者用于表达某一特定意义的工具,这些意义存在于音乐的结构中,因此音乐对于主体来说具有某种意义;另一方面主体本身对声音就有某种自然的反应,这种反应往往是本能的和生理的。 就音乐沉浸传播而言,黑格尔的音乐观以及对音乐要素与主体间关系的论述为沉浸传播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础。本文前面阐述过,米哈里·契克森米哈最初对沉浸问题的关注源于对绘画创作者的观察,艺术创作和欣赏是沉浸现象最为普遍的领域,音乐与绘画一样是一种艺术形式,音乐欣赏是最为普遍的审美活动,正是音乐的这种属性使得音乐沉浸成为必然。在传播学意义上,音乐沉浸传播是一种音乐创作主体和音乐接受主体的信息交互过程,创作主体通过声音材料的规则化,传达某种意义,以某种特定的传播方式将这种意义传达给接受主体,一方面这些声音材料本身的结构带来接受主体的自然反应,带来愉悦感,另一方面音乐材料所承载的意义通过与受者心灵的交互占据受者的意识,实现其传播效果。 (二)音乐沉浸传播的生理学基础 对于音乐接受主体来说,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声音刺激,往往会带来愉悦感,这种愉悦感是沉浸的生理学基础。声音带来听觉快感[9]:听觉神经系统,存在音调、响度和时间的平行信息处理。听觉信号的处理中枢,位于上颞叶; 听觉信号在进入上颞叶皮层之前,还要经过脑桥的蜗神经核、双侧橄榄核及外侧丘系的中继,才到达丘脑内膝体。至于音乐为什么很容易唤起我们的情绪反应,很容易“深入人心”,也好理解。与听觉皮层紧密相连的内侧颞叶,是中脑边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边缘系统是快感和情感形成的重要区域。同时,乐音是一种声音运动,其声波震动除了能激起大脑运动皮层相应的活跃活动外,通过听觉脑干神经通道,还会直接影响中脑网状结构的注意唤醒机制,从而直接激发人体交感、副交感系统的相应活动。两方面影响的结合,很容易让我们产生或紧张、或放松、或平静的身体反应。研究沉迷于音乐时的状态发现,“大脑激活在于奖赏/动机、情绪和觉醒有关的区域有改变,包括腹侧纹状体、中脑、杏仁核、眼眶皮层和腹内侧前额叶。”音乐的快感是被大脑中负责奖赏的化学物质“多巴胺”所调节。在听音乐时,这个古老的奖赏机制被用来提供认知上的奖赏过程。这个区域涉及主体大脑的情感预期的形成和情感奖赏体验活动,这个区域存储了所有过去所听到的音乐的模板,因而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独特的[10]。 “多巴胺”分泌与平衡是沉浸的生理学表现,对多巴胺的研究多见于网络沉浸传播的研究,尤其是网络游戏沉浸传播领域。神经美学的进展为音乐快感和音乐沉浸传播提供了生理学基础。一方面音乐通过声音材料将意义传达给接受主体引起快感,刺激多巴胺分泌,另一方面音响也通过自然的方式刺激着接受主体的多巴胺分泌,持续的沉浸带来持续的多巴胺分泌,当多巴胺分泌达到新的平衡态后,如果突然终止,将带来个体的不适感,这就是音乐沉浸的生理学本质。 (三)音乐沉浸传播的文化学基础 但是,纯粹从音响的物理学角度分析,并不能完全解释音乐沉浸的全部,音乐除了作为一种规则的、结构性的声音存在之外,还是一种文化现象,流行音乐的出现便是音乐文化性的体现。流行音乐也叫通俗音乐,泛指一种通俗易懂、轻松活泼、易于流传、拥有广大听众的音乐,它有别于严肃音乐、古典音乐和传统的民间音乐[11]。工业化是流行音乐产生的重要原因,工业发展带来技术进步,媒介技术的进步为音乐复制和传播提供了技术基础,流行音乐成为市民社会普遍的生活方式。网络社会的兴起,为音乐传播提供了更广阔的土壤,音乐的价值在网络传播中不断增值。 对于流行音乐来说,除了规则的、结构化的声音组织之外,音乐的意义还通过文本的形式传达,文本中带来了更多的文化意义,MTV带来的听觉的视觉化进一步丰富了意义传达的方式,音乐的接受不再只是单纯的声音接受,还被赋予了更多的文化意义。音乐传播的效果因为文本和视觉表演而增强。MTV音乐形式、演唱会等等,都实现了不同的音乐传播效果。但是,没有哪一种方式比网络文化的繁荣给音乐传播带来的冲击更大,网络拓展了音乐传播的空间和时间,延长了音乐传播的价值链条,彻底地改变了音乐的传播方式。数字音乐、网络音乐俨然形成了新的视听盛宴。以音乐的核心材料音响为基础,音乐以各种形式出现在大众文化领域。网络带给音乐沉浸传播的机遇不只是声音上的,不只是让声音无时无处不在,更重要的是,强化了音乐传播的文化属性,增强了音乐传播的效果。从最初的音乐分享,到自制音乐MV的出现,音乐通过文化属性给主体带来的快感不断增强,音乐文化快感的增强、网络文化的繁荣成为音乐沉浸传播最为重要的文化基础。三、数字音乐沉浸传播的形成条件 沉浸传播的形成是两大维度结构之间信息互动的结果,即外部符号结构和内部认知结构意义互动的结果;沉浸传播通过信息加工的几大环节实现,包括认知结构中的注意系统、工作记忆加工系统、长时记忆加工系统、反馈信息系统等。对于数字音乐沉浸传播来说,内容层、媒介层和受众层是形成沉浸传播的主要条件。 音乐的内容层包含三个方面,核心部分是音乐的声响,它是音乐的核心价值体现,是音乐创意的结晶;文本符号和图像符号是音乐内容文化意义传达的重要形式。我们前面阐述过,挑战的难度及其带来的快感是沉浸传播的基础,如果将音乐欣赏看成一种认知运动,就可以分析音乐内容何以导致受体的沉浸。音乐内容对主体的影响有两个层面,一个是直接的音乐刺激带来的生理反应,如声音强度、节奏感、冲击力等,特定的强度和节奏感可以带来个体的生理反应,或者是安静的或者是情绪激昂的;另一个方面是间接的刺激,通过音乐的意义进行传达,主体在解读这些意义中产生情绪,或者是悲伤的,或者是快乐的。直接的刺激和间接的刺激给主体带来了不同的认知挑战,合适的挑战形成沉浸。《江南Style》《小苹果》《我的滑板鞋》,从音响、表演和文本方面无不挑战受众的认知,在这种认知与音乐符号的互动过程中实现其沉浸传播。 媒介技术是音乐沉浸传播的另外一个重要条件,音乐沉浸传播并非一种新现象,音乐会营造的场景早已实现音乐沉浸传播的效果,但是新媒体网络技术的发展,让这种沉浸的时空进一步拓展,从场所依赖到广泛存在。未来对于网络音乐传播影响最大的将是泛在网络与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移动终端技术的发展促使泛在网络的出现,全媒体传播向泛在媒体传播发展。传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技术的进步将人际传播的“时空”进一步解放。无时无处不在的信息把个体包围,改变了人与信息系统的关系。随着音乐移动终端的繁荣和兴起,个体通过媒介终端获取音乐的时空现在发生了改变,音乐无处不在,音乐带来的愉悦感可以不断持续,音乐沉浸时间和空间不断被拓展。虚拟现实技术带来的在场感是沉浸传播的重要条件。音乐声响是空间感较弱的一种知觉形式,文本和基于表演的图像符号,为音乐沉浸带来了更多的机会。MTV解放了人们欣赏音乐的空间限制,虚拟现实技术将带来进一步的时空解放,无论是3D游戏中的音乐,还是现实场所中虚拟偶像,如日本虚拟歌姬“初音未来”,都是虚拟现实增强音乐沉浸的典型案例。 工业社会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形成是流行音乐得以發展和传播的重要前提,网络社会的发展及音乐受众群体的变迁则为数字音乐的发展提供了土壤,为音乐沉浸传播提供了受众土壤。新媒体技术扩散导致受众群体的变迁以及媒介使用目的的日常生活化,音乐的外部性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凸显,人们的音乐欣赏活动不断渗透在其他审美活动中,在人们“欣赏表演”、“听故事”的过程中实现对大众意识或者潜意识的独占,实现音乐的沉浸传播。四、未来研究展望 新媒体的发展使得沉浸传播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沉浸传播存在于人们的日常审美活动中,作为重要的艺术形式和审美活动,音乐成为沉浸传播研究的重要领域。音乐沉浸传播研究存在两大研究范式,一个是基于本体论的研究,即音乐是什么以及音乐形式是如何实现沉浸传播效果的,该类研究需要对音乐哲学进行全面的把握;另外一种是基于认识论的范式,音乐形式如何被认识和被接受,在这个接受的过程中又是如何实现沉浸的,该类研究则需要求助认知心理学的相关研究。神经美学为这两类研究提供了交叉研究的基础,一方面神经美学强调了音乐美的认知心理学基础,另一方面神经美学强调了审美活动的重要性,为研究者分析沉浸传播的外部形式提供了哲学依据。随着沉浸传播不断进入研究者的视线,将被广泛的应用到各个传播学研究领域,用以解释各类传播现象。 注释: [1]Csikszentmihalyi M,Bennett S. An exploratory model of play[J].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1971, 73(1): 45-58 [2]Csikszentmihalyi M,Csikszentmihalyi I. Beyond boredom and anxiety:The experience of play in work and games[M].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1975. [3]Ghani J A,Deshpande S P. Task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experience of optimal flow in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J].The Journal of psychology,1994,128(4): 381-391. [4]杭云,苏宝华. 虚拟现实与沉浸式传播的形成[J]. 现代传播,2007(06):21-24. [5]李沁. 沉浸传播的形态特征研究[J]. 现代传播,2013(02):116-119. [6]Magnusson D,Stattin H. Person-context interaction theories[J]. Handbook of child psychology.Vol 1:theorectical models of human development,1998. [7]黑格尔. 美学(第三卷上)[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350. [8]苏珊·朗格. 感受与形式——自《哲学新解》发展出来的一种艺术理论[M]. 高艳萍译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112. [9]阮学永. 审美快感的感官神经基础初探[J]. 当代文坛,2014(02):164-167. [10]崔宁,丁峻. 当代西方的神经美学实证研究进展[J]. 美育学刊,2014(05):55-60. [11]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644.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 责编:姚少宝 |
随便看 |
|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