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论文:

 

标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探讨
范文

    彭君峰

    摘 要:农村实现土地资源优化的最好方法是将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经营,所以针对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法律至关重要。在实际的土地承包经营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合理的地方,直接限制了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所以本文主要围绕在农村土地经营权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完善法律保障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权;流转;法律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村土地在承包经营权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建议,以帮助名农村更好的实现土地优化升级,具体分析如下。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权及法律现状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土地在市场的流通交易上存在一定的价值,作为一种资源具有市场交易的性质,由于我国在土地的交易方面没有形成市场,所以采取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帮助农村土地不断优化升级,达到优化配置。我国目前面临着人多地少的现实情况,受到此因素的影响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也受到了限制,导致农民拥有的土地无法发挥最大效益。在当下的市场经济状况下,最好的法律保障是保证土地的归属權,是利用法律对其展开动态保护,加大土地的利用程度。对于土地而言,最大的收益方式就是加大流转速度,所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可以促进农村土地的优化配置的发展,让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创造最大价值。

    在农村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还包括另外两层重要意义,首先是可以推动农村走向市场化的速度,促进农林生产的发展。其次是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可以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帮助农村发展经济水平。还可以帮助农民改变发展格局,让更多的农民走进城市,进一步实现农民收入的多样化。最后是促进农业发展的现代化,把土地交给更有能力的人打理,帮助实现土地的最优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

    2.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权的法律现状

    (1)农村土地在经营权和产权上边界模糊。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产权制度的一部分,所以产权制度的完善情况直接影响着农村土地的流转。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例上对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是:土地的所有者不是农民,他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农村以一个集体为单位有权利对土地的有所有进行划分。由于在制度上的阻碍,导致出现了部分人利用土地发财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2)土地使用期限设定不科学。在关于土地的法律条例中指出土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但是在农地的相关法律中明确的指出了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年限分别为30年、30年至50年和30年至70年,由此可以看出在农地的相关法律设定上更加完善。针对不同的土地设置不同的承包年限,能够实现土地的可利用性,从而增加农地的使用效率。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在年限要求上过于强硬,并有指出土地在使用期间的经营权流转问题,使得土地在分配上不均匀,造成部分群体心理不平衡,给社会的稳定带来了不利因素。

    (3)土地流转时的抵押权不科学。我国的相关法律条例明确指出用于耕地的土地禁止抵押使用权,关于承包土地经营权时是否进行使用权的抵押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法律之所以禁止抵押使用权是为了让农民在土地使用上具有保障,不存在将土地抵押给相关金融机构后,无法偿还而没收土地使得农户失去经济来源,立法的起点是出于好意。我国农村目前还未能建立起足够完善的保障体系,所以土地作为农民安家立命的根本,对其进行使用权流转的时机还未成熟。

    二、完善制度对策

    1.遵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原则。在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时必须坚持是在自愿且有偿的情况下进行,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需要遵守,首先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按法律条例进行,在承包土地的中途,不可以单方面解除条约,也不得将土地挪为私用,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其承包期限不得超过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其次是进行使用权的流转时必须取得农户的自愿,任何组织和集体均不得强迫农户进行土地流转。最后是在土地承包转让时,做到有偿流转。土地流转获取的利益包括土地的转让费用以及租金等,其有偿部分应该让农户与承租方进行讨论后,双方同意方可。

    2.重新构建使用权。使用权的性质是以社会功能为基础形成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指农村土地既是生产资料也是农村建设的必要元素之一;另一个指农村土地既是生活资料也是对生活资料起到保障作用的元素。前者主要是突出效率优先的问题,后者讲求的是公平公正,这两者在定义上就存在着冲突。想要解决农民的生存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土地分配给真正有能力和需要的人,保证土地能够充分的发挥它的社会属性,更具有社会保障。

    站在另一个角度,我国的农业发展必须走向现代化,所以要充分的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和效率,针对土地承包的使用展开丰富多样的职能构思,以解决土地在使用上的效率问题。增加土地收益的关键是改变土地的保障方式,所以从社会功能方面分析的两个方向的冲突并不是不能化解。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农产品的市场更加开放和自由,国家对其补贴力度也将受到限制,所以农业方面的发展和竞争不再局限于国内市场,将会走向世界的舞台,这也意味着我国应该加快农业转型,增加我国农产品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同时还必须采取相应手段使得耕地的使用效率得到提升,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为了达到以上的要求,我国针对土地使用权、物权必须有新的格局和调整,不断完善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介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农民依靠自己的能力无法让其使用方式适应于当今社会,所以土地承包的方式对农民的生活有着基本的保障作用。对农民来说,土地的承包经营制度帮助他们在生活上有了最基本的保障,但是想要获得更多的效益却很难,但是作为生活的最低保障,他们也不会轻易放弃它的使用,意在发挥土地承担的相应社会职能,实则是对我国的农业发展产生了阻碍。通过多个方面足以看出,我国未来土地使用权的发展将逐渐偏向物权,才能弱化之前对农业发展形成的阻碍。

    3.土地的使用进行股权分配。我国目前的农村经济处于劣势,农业产生的效益也不景气,在生产方式正酝酿着新的变革,传统的承包经营方式也将告一段落。在保障国家食品安全的同时如何提高农民们的农业生产效益成了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其解决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农业生产规模化,以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是每家每户单独经营土地,使得生产效益过低,发展缓慢。若使用规模化的生产来改变当前的生产模式则会有效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种是将农业生产产业化,农民们在农业生产上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但是在经营和管理方面经验不足,使得不能充分发挥生产效益,所以对生产经营进行股份制,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进一步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利用。

    三、结语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上,要基于国家允许的情况下对土地采取相应措施,切忌不能以主观意识去篡改农户们的想法。从现有的法律条例来看,对农民权益的保障还不够完善,解决农民在土地上的问题并不单是农地的相关制度可以解决的,而是要结合法律的配合,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才能真正的解决农民在土地承包权流转上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佳. 新农村与城镇化建设视域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研究[J]. 农家参谋, 2017(06):13.

    [2]布热比亚木肉孜. 地租视角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J]. 农民致富之友, 2017(8):18-18.

    [3]王冉.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究[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7, 28(8):16-16.

随便看

 

科学优质学术资源、百科知识分享平台,免费提供知识科普、生活经验分享、中外学术论文、各类范文、学术文献、教学资料、学术期刊、会议、报纸、杂志、工具书等各类资源检索、在线阅读和软件app下载服务。

 

Copyright © 2004-2023 p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1 3: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