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郓城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策建议 |
范文 | 丁玮 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菏泽时指出:“农业这个优势不能丢,要继续巩固加强。”为做好菏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明确了目标。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郓城县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分村施策,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收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和模式,切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农村基层政权巩固。 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8年一号文制定了到2050年分“三步走”的乡村全面振兴的时间表、路线图,第一步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要基本形成,其中的关键取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在农村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它起着“四梁八柱”的作用,关系着乡村振兴的方向和未来。其中重点工作是盘活集体“三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对全县各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造册登记、确权颁证,采取承包、租赁、参股分红等方式盘活资源。探索建立国有资产代管机制,采取承包、租赁等形式,委托当地村管理。搭建县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实施招、拍、挂,以租赁或入股,其土地出让收益由村级组织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当前,要重点支持农村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整治出的新增农用地,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交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使用,收入归集体所有。整治完成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不低于10%的标准留用到村,优先保障村集体企业或产业项目的发展用地需求;其余调剂到城镇使用的指标,所得土地指标收益,按照不低于25万元/亩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村土地复垦项目区,用于农民拆旧补偿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健全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分配制度,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其余的20%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用来兴办一些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优先为村集体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 二、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 在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发展先进经验基础上,全面核查村级集体“三资”情况,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按照发展较好、发展一般和无集体收入三个类别,采取七种模式,进行分类定级,分类规划,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资源开发经营模式。对于有村级集体土地、河滩等资源的村,积极引导村两委采取单独经营或租赁承包经营的方式,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通过土地整理、水面资源开发、土地流转等方式对外租赁,以此增加村集体收入。 2、资产盘活经营模式。对于村集体一些的存量资产,比如闲置的校舍、厂房、农机、设备等,村级集体可通过出售、租赁等形式把资产盘活,扩大经济计提总量,增加集体收益。一些村还可以充分发挥靠近厂矿、中心集镇、国道、景点的区位优势,采用建农家乐、超市、饭店或出租门店等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成为镇村集体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3、生态旅游经营模式。郓城县一些村庄区位优势明显、自身条件优越,又具有农业产业资源、自然景观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可通过“美丽乡村”建设的引导推动,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型的集体经济,开办乡村旅馆、农家乐等项目,既可以让城乡居民有返璞归真、亲近自然的好去处,又可以建设村级发展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产业的项目,既美丽了乡村,又壮大村集体经济,达到双赢的效果。 4、中介服務经营模式。村级组织可以通过为群众提供产业信息、技术服务、资金帮扶或贷款担保等为农服务项目,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也可以通过流转村里土地,收取渗溢部分收入和发包差价。同时还可以为农村合作社、招商引资项目介绍劳务用工、提供服务等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5、工业主导经营模式。积极探索采用“公司+村级集体资源”的发展模式,支持和引导村两委依托集体种植、养殖基地,或者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等资源,引进优势企业共同开发现代农业项目、创办工业企业或设立代工点,对接企业产业链延伸,发展配套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合同定购、下乡采购等形式,在村建立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由村集体组织生产并向企业提供农副产品,实现村集体和企业的共同发展。目前,以村有民营、镇引民办、回归创业、合股经营等形式的工业产业正在郓城县强势崛起,发展势头良好。 6、内股外租经营模式。郓城县一些村积极探索以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发展集体经济模式,将土地流转与新农村示范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产业链延伸等有机结合起来,打破当前农村土地条块分割、分散经营的传统生产方式,为解决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7、产业扶持经营模式。对于无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的空壳村,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有效整合产业带动、扶贫开发等项目,针对各村实际分别确定可发展项目,优先扶持前景好、见效快、稳定性较好的村集体项目。科学建设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村集体种植、养殖基地,努力培植和发展村集体经济。 三、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队伍建设 1、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农村人才短缺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但一些地方错误地认为,只有高职称、高学历、高技能的人员才真正算得上人才,但这样的人员在农村可谓是凤毛麟角。要尽快转变观念,纠正认识误区,眼睛向内,大力开发本土人才,从广大农民中挖掘人才资源,培养造就一大批“土专家”。同时,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广泛 “借才引智”,“柔性”引进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2、加大新型職业农民培训力度。要始终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精准培养。要设立专门资金,整合培育资源,以农林科研单位、农技推广部门、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基础,采取多元化的教学和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知识和能力。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规范管理,在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登记注册、等级考核评定、动态管理、职称认定工作基础上,探索建立职业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能够有尊严、被尊重。 3、加强基层农经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农经机构建设,配足配强农经人员队伍,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督管理,履行对新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指导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农村集体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加大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保证村级集体资产不流失,不断提高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为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注重宏观指导。郓城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指导。进一步加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的落实力度,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同时启动实施创建“经济强村党支部”和争当“脱贫致富先锋”活动。要充分发挥各涉农部门职能优势,依据部门和行业政策,统筹规划涉农产业项目,建立“项目超市”,编订成册,印发到村,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产业引导和政策支持。 2、加大经费支持。在不断加大村级经费投入的同时,全部落实每个村党组织每年不低于3万元的活动经费。大力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基地扶持工程,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基地建设,目前已建有集体经济基地128个达8756亩,已实现经济效益300多万元。 3、实行项目倾斜。要明确把涉农项目、扶贫项目等资金重点用于建设村级集体种植业基地、养殖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方面,通过实施相关项目来培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目前,郓城县共整合各项涉农资金2.3亿元,全部用于培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4、集体用地优惠。支持有条件的村庄根据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集体现有土地,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于通过实施土地复垦整理、农村环境整治等新增加的耕地,明确归村集体所有和经营。 5、采取税收减免。根据有关规定,对引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可按管理权限报批减免农产品加工用地及相关建筑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6、金融大力扶持。充分利用好金融部门在菏泽开展的“强村贷”试点政策,结合上级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郓城县“强村贷”试点办法。各商业银行要把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扩大抵押范围,增加信贷种类,加大授信额度、实行优惠利率。同时积极推行“党员联户担保”贷款,有效解决了村集体创办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资金不足的问题。 五、打造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 1、提高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发展经济能力。持续推进“头雁工程”创建,大力实施“双培养”工程,坚持“靠得住、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原则,按照合法程序适时选拔“致富能人型党员”进入村级党组织班子。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学历进修、实用技术培训、定期轮训等方式,依托县委党校,对村级带头人进行多途径培养教育,加大“引进来”“走出去”力度,不断开阔村干部发展视野,增强他们经营管理、领富带富和干事创业能力。 2、充分利用“外来”力量。发挥第一书记政策、资金、资源等优势,帮助帮扶村找准选好发展路子,提高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作用,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争取智力、物力、财力支持,形成基层经济发展工作合力,“第一书记”帮包期内至少为帮包村建设一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立完善村集体持续增收机制,使帮包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加大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农业农村领域的专家学者、科技人才等来郓城县创新创业,推进科技强农富农,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3、加大村级党组织书记激励奖励力度。建立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收入挂钩制度。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且年度提高10%以上的村,经乡镇(街区)党(工)委审批、村民委员会审议同意,从当年度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中拿出20%奖励村党组织书记,20%奖励其他村“两委”干部。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度无提高的,约谈村党组织书记,扣减村党组织书记年度绩效报酬;连续两年无提高的,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黄牌警告、重点管理;连续三年无提高的,调整村党组织书记。 (作者单位:274700中共郓城县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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