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浅析锅炉运行过程中常见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措施 |
范文 | 李兴文 摘要:本文就锅炉运行过程中几种常见事故发生的现象,原因及处理措施进行分析,进一步指出发电厂必须搞好检查、修理,认真整治设备,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才能真正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关键词:锅炉;事故;原因;处理措施 为减少锅炉机组故障引起的直接与间接损失,减少故障停用带来的紧张的抢修工作,发电厂的安全监察、锅炉监察、技术监督工作者及全体检修、运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反事故措施,提高设备的可用率,防止锅炉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消除事故根源,迅速恢复机组正常运行,满足系统负荷的需要。在设备确已不具备运行条件时或继续运行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时,应停炉处理。下面就几种常见事故予以分析 。 1 锅炉承压部件水冷壁管的损坏 1.1 水冷壁损坏的现象: 1.1.1 水位下降,蒸汽压力和给水压力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1.1.2 轻微泄漏时,有蒸汽喷出的响声,爆破时,有显著的响声。 1.1.3 各段烟温下降,灰渣斗内有湿灰,严重时,向外漏水。 1.1.4 炉内负压减小,严重时变正,炉门、人孔不严密处向外喷汽和冒烟。 1.1.5 燃烧不稳或造成灭火 1.2 水冷壁损坏的原因: 1.2.1炉水品质不合格,长期运行未按规定进行排污,使管内腐蚀或结垢。 1.2.2 升火方式不正确,排污门泄漏或炉内结焦,管壁受热不均,使局部水循环不良。 1.2.3 严重缺水时,错误地大量进水,导致爆管。 1.2.4 喷燃器附近水冷壁管保护不好,磨损严重。 1.2.5 吹灰器、喷口或吹灰管安装不当,操作有错误,管子被汽、水吹坏。 1.2.6 长期超负荷或低负荷运行,大焦块掉落砸坏管子、管壁被打焦棍磨损或设备本身存在缺陷。 1.2.7 检修或安装时,管子被杂物堵塞,致使水循环不良造成管子过热损坏。 1.2.8 定期排污量过大,造成水循环被破坏。 1.3 水冷壁损坏的处理措施: 1.3.1 锅炉水冷壁管发生爆破,不能保持汽包水位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3.1.1 立即停炉,保留一台引风机继续运行,排除炉内的烟气和蒸汽,待烟气、蒸汽消失后停止引风机。 1.3.1.2 停炉后,立即关闭主汽门,可继续进水。 1.3.1.3 如损坏严重,致使锅炉汽压迅速降低,给水消耗过多,经增加给水仍看不到汽包就地水位计中水位时,应停止给水。 1.3.1.4 处理故障时,须密切注意锅炉的给水压力等情况,当故障炉和运行炉由同一根给水母管供水,如不能保证运行炉的正常水位时,应减少或停止故障炉的给水。 1.3.2 如泄漏不太严重时,应改自动给水为手动给水,经加强上水尚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向班长和厂调度汇报,要求适当降低负荷运行(投入油枪稳定燃烧),请示停炉时间,并保持低粉位运行;要求投入备用炉,如备用炉迟迟不能投入运行,而故障锅炉的损坏情况继续加剧时(响声增大,漏水增多和危及邻近管子等),则须立即停炉。 1.3.3 若水冷壁爆破而造成锅炉灭火,应按紧急停炉处理。 2 锅炉水位事故 2.1 锅炉满水现象: 2.1.1 水位报警发出水位高信号,汽包就地水位计及低地水位表高于正常水位。 2.1.2 蒸汽含盐量增大。 2.1.3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 2.1.4 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主蒸汽管道法兰处有汽水冒出,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2.2 满水的原因: 2.2.1 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误判断致使操作错误。 2.2.2 水位计、蒸汽流量表或给水流量表指示不正确或失灵,使运行人员误判断。 2.2.3 给水自动调节装置失灵或给水调节门有故障,发现后处理不及时。 2.2.4 外界或锅炉燃烧发生故障而未及时调整水位。 2.2.5 锅炉负荷增加太快。 2.2.6 给水压力突然升高。 2.3 锅炉满水的处理措施: 2.3.1 当汽包水位计超过50mm时,应将给水自动调节改为手动操作,关小给水门,减少给水流量。 2.3.2 若水位超过100mm时,应开启事故放水门,进行放水。 2.3.3 注意保持汽温,根据汽温下降情况,应及时关小减温水门;汽温若急剧下降到480℃时,开启过热器及主汽门前疏水,并通知厂调度。 2.3.4 若水位无明显下降,应检查给水系统阀门是否有故障,事故放水门是否打开,必要时应包就地水位计和各低地水位计指示的正确性,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 2.3.5 如汽包就地水位计全部损坏,而具备给水自动调节器动作可靠;水位警报器好用,可靠;两台低地水位计的指示正确,并且在4小时内曾与汽包就地水位指示对照过,此时,应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采取紧急措施,尽快修复一台汽包就地水位计,允许锅炉继续运行2小时。 2.3.6 如果自动调整器或水位警报器动作不可靠,在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时,只允许根据可靠的低地水位计维持锅炉15~20分钟运行。 2.3.7 如汽包水位计全部损坏,且低地水位计运行不可靠时,应立即停炉。 3 锅炉异常灭火 3.1 锅炉灭火的现象: 3.1.1 燃烧室负压突然增大(水冷壁管爆破,引风机挡板突然关闭造成的灭火现象相反)。 3.1.2 燃烧室变暗,看火孔看不到火焰。 3.1.3 一、二次风减小。 3.1.4 汽温、汽压和流量均下降,炉膛出口烟温下降。 3.1.5 汽包水位先降低后上升。 3.1.6 火焰监视器发出灭火信号。 3.2 锅炉灭火的原因: 3.2.1 运行中引风机、送风机、给粉机跳闸或停电。 3.2.2 锅炉负荷过低或负荷波动过大,操作调整不当。 3.2.3 锅炉水冷壁管爆破,大量汽水喷入炉膛。 3.2.4 煤质低劣或煤种突然变化,挥发分过低或煤粉过粗及煤粉潮湿,粉仓起拱等。 3.2.5 给粉机故障或给粉不均,煤粉仓粉位低或缺粉。 3.2.6 低负荷运行时,除灰或吹灰操作不当,联系不及时,炉内进入大量冷空气或燃油中断。 3.2.7 一次风速过高或过低,风粉配合不当。 3.2.8 喷燃器严重烧缺运行,炉膛负压过大。 3.2.9 炉膛清焦不及时,造成大面积落焦。 3.3 锅炉灭火的处理措施: 3.3.1 立即停止所有给粉机,停止制粉系统运行。 3.3.2 关闭所有油枪、油门、维持引风机和送风机运行。 3.3.3 解列各自动调节装置。 3.3.4 保持汽包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一般为-50mm)。 3.3.5 增大燃烧室负压,通风3~5分钟,以排除燃烧室及烟道内可燃物。 3.3.6 向班长及厂调度汇报,并通知邻炉。 3.3.7 根据汽温下降的情况,关小减温水门或解列减温器,开启过热器疏水门。 3.3.8 查明灭火原因,并加以消除,然后重新点火。如短时间不能消除故障,则应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关闭主汽门。 3.3.9 灭火后,严禁向燃烧室供应燃料和采用爆燃方式点火。如因处理不当致使炉膛或烟道内发生爆炸时,则须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和空气,并停止引风机,关闭其挡板,检查炉膛及烟道状况,恢复被打开的防爆门及其他孔门,确认设备完整及烟道内无火源后,方可重新点火。 发生事故时,班长应在厂调度的直接领导下,领导全班人员迅速果断地按照现场规程的规定处理事故。调度的命令,除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危害外,均应坚决执行。 以上只是分析了几项常见事故,当发生其它事故情况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判断,头脑清醒,沉着冷静,主动采取对策,迅速处理。事故处理后运行人员应如实地把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以及采取的措施,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在班后会议上进行分析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作为发电厂必须搞好检查、修理,认真整治设备,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才能真正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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