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规划有问题,“涝你”没商量 |
范文 | 城市因何而内涝?以广州几年前“5.7”、“5.14”特大暴雨袭击后为例,广州当时一周降雨量冲破百年纪录,全城“水漫金山”。事后分析认为,造成广州内涝严重的原因有三点,首先,城市排水系统设计标准过低。广州许多老城区在建设时期考虑的更多是经济合理,管道标准甚至还沿用解放初的苏联标准,称为“下水管网”,中心城区现有排水管道达到一年一遇标准的占到总量的83%,而达到两年一遇标准的仅占9%,一旦发生强降雨就容易出现中心城区大面积水浸。广东省城乡规划院高级规划师李志认为,当时的排水设计标准太低,且不科学,无论建筑本身可防水位多高,如果周边市政排水设施不畅,都仍会出现‘灌水的可能。第二,排水道淤塞,调蓄雨水能力降低。遍布全市的大小河涌曾经是广州天然的泄洪道,但由于市民平时乱扔生活垃圾,加上当时广州临近奥运建设项目过多,施工淤泥被雨水冲刷进入排水道,使不少河涌淤塞、河道变窄或成为断头涌,其水利作用大打折扣,许多河涌的排涝功能已经不够用。2009年至2010年6月底,广州市投入486.15亿元进行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但经过最近多场暴雨的检验,成果并不理想。第三,硬质化地面阻挡雨水下渗,排水效率低。城市地面硬质化是指在城市地面广泛使用花岗岩、大理石、地面砖、混凝土和柏油等不透水材料,随着高楼大厦增多,草地水塘都被柏油马路所替代。而原本雨水可以直接渗透到地下,如今却被柏油、水泥阻挡,不得不在地面积攒起来,无法通过“硬质化”土地下渗。以往广州城市建设水平不高,雨水可以通过绿地、农田、鱼塘排出,减少了雨水汇聚的风险。现在硬地面积增大,建筑越来越稠密,雨水的自然渗透能力降低,城市的自我调节能力也随之降低。 除去广州,各内涝城市表现出的原因不一而足。市政问题专家、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宗威总结指出,城市排水系统脆弱是内涝发生的直接原因,而排水系统问题又主要包括排水管网建设和排水管网管护两方面的“历史欠账”:一方面是管网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和系统布局,城市排水系统不能与城市各方面发展规划配套,导致排水能力滞后于城市化进程。目前国内许多城市排水管道不成系统,部分管线管径不合理,雨水管径普遍偏小,过水能力不足。在国内,排水管沟直径超过3米的几乎没有。而在一些国家,排水管沟可以跑汽车。另一方面则是排水管网的管护不到位,很多城市对污水排放管理不严,居民生活和餐馆污水任意排放,导致管渠淤积严重,过水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此外管网老化、排水管道被占压问题也比较普遍。 此外,主城区的人口负载严重过多也是城市内涝不可以忽略的另一原因。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已经意识到了排水问题的严重性并加大了建设投入,但由于城区人口 基数大,排水配套设施依然无法 满足人口负荷。以北京为例,从 2002年到2009年,城市排水管道长度增加了3174公里,8年间增长了51.44%,同期人口增加了23.33%。但是从人均占有排水管道长度来看,2009年只有0.53 米,和发达国家人均占有长度超过4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而上述问题,只是城市规划不科学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不得不提我国城市规划存在的“病态”。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两院院士周干峙认为,当前城市规划工作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行政干预过多,二是被开发商暗地操纵。 城市规划被开发商暗地操纵?对于许多开发商来说,早就深谙此道。这种现象严重破坏了城乡规划及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给公众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房地产开发也如火如荼,而城市的建设和改造离不开规划这一必经程序。许多房地产大佬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了解规划动向、把握规划的主动权,楼盘才能卖得火,于是,利用城市规划谋利,就成了他们的目标,拉拢、贿赂规划部门的官员,则成了他们的“必修课”。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蒋勇和情人一起开办“调规”公司,专门通过为房地产开发商调增容积率等获利,蒋勇因受贿1796万余元被判死缓。 事实上,通过调增容积率等获利,只是“小儿科”的做法,更“高明”的是,不少有背景的开发商可以提前获得城市规划,如地铁、高架等的信息,然后在沿线大量低价购置土地。而当政府把规划信息公开后,地价就直线上升,房价自然水涨船高。 但是,这种被动利用城市规划来谋利的手段,一些开发商还是觉得很不爽,于是,他们主动进攻,着力实现“由开发市场指导规划设计”的“战略转移”。比如,楼盘在原先的规划中是没有地铁站的,于是,开发商就去公关、游说规划地铁项目的部门和专家,经过一番暗箱操纵,有关部门就改变了立场,最后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改变地铁线路,在这个开发商的项目边上建了地铁站,该楼盘价格立即飞涨。其实,说开发商规划了城市,只是表面现象,开发商只有通过那些腐败官员才能实现自己的意图。 因此,有关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同时,也应集思广益,积极吸纳广大市民的建议。《城乡规划法》明文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因此,如何使城市规划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如何使广大民众掌握城市规划的话语权,是城市管理者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规划的前提是安全 中房集团资深总建筑师布正伟认为,城市规划的前提必须是安全,适于人们生活、工作、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的前提,那么即使城市建设得再美,最后还是要被毁坏的。宜居城市的前提条件就是安全,从广义的角度讲,安全的城市就是对天灾人祸都有防范、掌控。 在城市化进程中,特别是大城市,由于有立交桥,而且桥的净高要满足交通要求,有时候道路要故意下沉一些。比如北京的潘家园地区,当道路下沉以后,原来的管线设施在排雨量、排洪量等方面仍然是按照正常的情况设计,而一旦路面下沉以后,遇到暴雨时排水系统就会受到很大的考验。这方面和城市规划有很大的联系。但还有一方面原因,就是由于立体交通的变化,导致了早期的规划和后来的交通变化不相匹配。 近期,我国的一些中小城市发生洪水泛滥的现象,是因为长年累月之后,堤坝的质量很差,而且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比较少才造成了这种“水漫金山”的现象。这个问题和规划还是两码事,这是城市建设投入不够造成的。一些城市仅仅关注着GDP增长速度,而忽视了基本设施的建设,但现在发生了洪灾,让国家造成了损失,与GDP的增长相比,得不偿失。实际上,1998年的洪水灾害以后,我们对此还是比较重视的,但这只是限于大城市。 当然也不排除城市一些主干道排水、排洪设计存在问题的现象,从宏观方面讲,这个事情应该引起重视。从中观和微观上讲,也要特别注意。比如北京现在特别重视这个问题,因为之前已经有经验教训。现在北京的做法是在道路较低的地方,一旦有暴雨警告就会临时把抽水泵放到那里,一些重点的立交桥下面都会安排相应措施。 城市管网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因为管线是埋在地下的,比较复杂。再加之现在各个城市地铁的高度发展,地下管网改造并不容易。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哪些地区是防洪的重点,然后再根据当地的地下管网情况做出分析。特别是要了解污水管、雨水管这些干管的标高到底是多少,然后从规划上考虑过去已有的管网的设计情况,根据每个地方的排水量,并结合当地的地势及管网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通过计算和排水的干管、支管的流向来确定具体的改造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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