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战“疫”期间如何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五难” |
范文 | 曹康 苏功兵 摘要:当前举国上下正在集中力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战“疫”正处于攻坚阶段,与此同时,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减少疫情的冲击,解决好所面临的“五难”问题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严峻任务。本文在借鉴SARS时期的相关应对举措后,为当今中小微企业的“自助”与“他助”提供几点建议措施。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whole country is concentrating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new coronavirus pneumonia epidemic. The fighting is at a critical stage. At the same time, how to help small, medium and micro enterprises reduce the impact caused by the epidemic and solve the “five difficulties” has become a tough task. This paper provides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self-help" and "other help" of today's small, medium and micro enterprises after drawing on th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during the SARS period.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五难” Key words: new coronavirus pneumonia epidemic;small,medium and micro enterprises;"five difficulties" 0? 引言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疫情肆虐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交通管制、企业停业、假期延长等多项抗击疫情的应对措施。新型冠状病毒侵害的不仅是人们的生命健康,也给社会、经济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最广泛、最具活力的“细胞”——中小微企业,面临战“疫”中巨大困境,一旦“失守”将引发严重的民生问题。因此,我们不仅要为医护人员加油鼓劲,打赢抗击病毒的生死战,也要为中小企业出谋划策,打赢经济发展的“民生仗”。 1? 战“疫”期间中小企业的“五难” 根据近几年数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税收,60%以上GDP,70%以上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在通常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因其规模较小, 经济活动过程简单,“新陈代谢”快,具有经营灵活、形式多样、 量大面广等特点, 但正因具备上述特点, 加上成长发育的时间不长, 因此相比大企业, 存在着融资能力差,资本、技术构成比例相对低,管理效率低,人才缺乏,竞争力较弱,抗风险能力差的弱点。 这些弱点就成为中小企业的软肋,在遭遇“疫情”冲击后,令众多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严重脱轨,面临着 “三难”问题,一旦被击中,可能陷入存亡危机。 1.1 开工难 新冠肺炎疫情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且出现无症状的感染者等特点。为了做好防疫工作,隔离“宁滥勿缺”,因此造成中小微企业大面积停工停产。要想重新开工,企业首先要达到当地政府的确保防控疫情的安全要求,这通常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的审批证明材料,必须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才可能重新开工。 1.2 用工难 “疫情”发生后,人员流动不畅通,很多人力市场不工作,只能通过网上招聘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用工问题。尤其是服务行业以及劳动密集型行业用工难的问题突出。 1.3 筹集资金难 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一方面由于生产暂停导致收入受限制,而另一方面各类刚性成本支出比较多,外加企业资金积蓄有限,现金流不畅,资金压力比较大。 1.4 产业链配套难 由于疫情时期,各地防疫控制措施严密,很多物流公司受影响,原材料进不来,产成品出不去,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没有达到同步复工,这对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很大影响。 1.5 订单交付难 目前订单在手的中小企业,由于没有办法及时进行生产,可能要承担违约风险。 面对这疫情期间前所未有的困难,作为中小企业首先应重塑信心,有效化解资金压力,与员工达成共识,审时度势谋求创新。首先应认真研究分析企业当下所处现状,其次通过稳定客户和员工、降低成本费用、创新营销模式等措施,积极开展“自助”,以主动作为化解风险,同时多方寻求“他助”,力争顺利渡过难关。 2? 积极开展“自助”措施 2.1 稳定客户 客户是企业的上帝,稳定客户是第一位的。针对特殊的疫情时期,加强与客户的交流沟通,争取获得理解和支持,同时,迅速做出应对方案,推出客户认可的服务措施。因地制宜,适时创新适應疫情期间的营销和服务的新模式,开辟新渠道,尽可能降低疫情带来的市场营销的负面影响。 2.2 降低成本费用 企业可一手通过争取较长的应付账款的支付周期,适当拉长支付时间,控制好非必需的现金支出。另一手控制好成本和费用,系统梳理成本结构,争取供应商的理解支持,最大可能地降低成本,提高毛利率。 2.3 稳定员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0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疫情期间的用工问题给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企业应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其医疗期的有关待遇。此时企业应做好劳动关系的管理工作,避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带来法律风险,同时也维护好企业正常的人力资源管理关系。 2.4 合理制定复工复产计划 2020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各地也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规定了最早复工时间。国家出台上述政策是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企业除非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当按照政府的要求,合理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同时,根据企业实际,适度调整2020年工作规划和发展策略,制定应对措施,尤其是对于物资采购、市场销售和人才需求等企业运营的关键环节。 2.5 做好复工疫情防控,保障员工工作安全 因疫情可能会持续数月,企业应做好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员工的防护准备,避免因员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为此在企业复工前,企业就应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复工后做好员工疫情排查工作,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并按要求发放防疫物质,如口罩、手套、测温仪器、消毒药水等;此外,还要加强工作场所的衛生防疫工作,做好预防疾病的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疫情防护知识,并畅通与地方政府和医院的沟通渠道,防控突发事件。 2.6 合理处理合同履行 为应对疫情的蔓延,国家采取了交通管制等措施,这可能导致企业供应链中断、生产线中断,面临着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导致违约索赔的窘境。这种情况下可以合理利用“不可抗力免责”及“情势变更”规则。对于因疫情影响或因防治疫情的行政措施的影响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企业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对于暂不构成不可抗力因素,但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的规定,可认为产生了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企业可按情势变更原则,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只有充分合理利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规则,才能减轻相关的合同责任或解除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善意使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规则。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负有通知义务和证据提供义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及时通知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 多方寻求“他助”措施 3.1 密切关注当地疫情期间的金融信贷政策,保障企业资金流稳定 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企业的资金流因停产停业受到严重影响,为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近期出台了相关措施。企业应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及时向金融机构报送企业经营财务、产销状况、资金缺口等情况,争取授信倾斜,同时,对于企业已近贷款期满的资金,争取展期,以保障资金流充足稳定,使企业能顺利度过疫情难关。 3.2 密切关注政府减税减费等优惠政策,申请稳定岗位补贴,缓解经营困难 面对疫情,众多学者和专家在呼吁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税收、租金、社保等方面的减免、退还或补贴等政策支持。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推出了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应密切关注,及时向政府主管机关提出减免优惠申请,以缓解经营困难。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在满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这两个条件时,可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稳定岗位补贴。 3.3 关注诉讼时效届满风险,做好疫情期间的权益维护 按《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即债权人应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否则债权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因疫情防控需要,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部分疫情严重的地区甚至会延长至2月中旬。假期的延长会对诉讼活动造成影响,企业应避免在此期间不能及时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临近届满的债权得不到保护的风险。根据《民法总则》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据此,企业应当做好应收款项等债权的管理,全面梳理未起诉债权的到期情况。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债权,应在本次疫情导致的不可抗力障碍消除后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为进一步降低诉讼时效届满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还可以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寄送催款函、发布公告、电话催收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并做好诉讼时效中断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的特殊时期,随着各地利于中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良好政策出台和社会互帮互助的大环境的形成,以及企业本身努力自助,相信中小微企业一定能冲破黎明前的黑暗,迎接新的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1]汤敏.如何帮助中小企业度过SARS难关[J].安徽科技,2003(06):10-11. [2]曾艳.向海清.吴迎新.中小企业:后SARS时期的反思[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3(07):20-22. [3]刘洪涛.国家创新体系的若干思考[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5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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