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际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及启示 |
范文 | 摘要:绿色债券界定标准是绿色债券发行领域的“通用语言”,是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业务,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研究探讨国际绿色债券的主要界定标准,推动我国构建国内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债券;标准;启示 一、国际绿色债券的主要界定标准和界定机构 (一)主要界定标准 在绿色债券界定标准方面,国际上被广泛接受的标准主要有2个:一是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ICMA)推出的绿色债券原则(The Green Bond Principles,GBP);二是气候债券倡议组织(The Climate Bonds Initiative,CBI)发布的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s Standard, CBS),两者都属于自愿性流程指南,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因其倡导机构的声誉和专业技能,备受市场重视并广为接受。 (二)界定机构 1.?????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国际资本市场协会成立于1969年,原名是国际债券交易商联盟(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Bond Dealers,AIBD),2005年更名为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现有机构会员超过500多家,分布于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会员包括知名的银行、证券公司、投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其成立的主要宗旨包括建立资本市场的国际准则、促进国际合作、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教育。2016年6月,国际资本支出协会发布的最新绿色债券原则,对绿色债券、发行流程和认证标准等进行详细界定。 2.?????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是关注债券投资的非营利组织,旨在推动向低碳和气候适应经济快速过程中所需要的项目和资产投资,追踪债券市场发展。2015年12月,气候债券组织发布的最新气候债券标准,对气候债券项目进行认证,并提供投资策略和建议。 3.????? 其他国际组织和银行机构。巴克莱银行和明晟公司在绿色债券原则框架下之下,颁布了绿色债券指数(Barclays MSCI Green Bond Index),从绿色项目甄选、债券价值与风险评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操作性和适用性更强的绿色债券准则。美林银行、日本发展银行集团等也发布了各自的绿色债券标准。挪威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为代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和汇丰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在绿色债券原则之下,分别公布框架性文件,对绿色债券进行较为细致的界定和分类。 二、国际绿色债券界定的主要标准 (一)明确限定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绿色债券原则,绿色债券项目投资资金要用于气候变化,改进自然资源消耗、生物多样性和环境污染控制。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也建立了债券项目投资领域项目清单,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利用效率、黄金污染和控制、自然资源可持续性、生态资源多样性、清洁资源、水资源、气候适应性、提高生态效率的产品等。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发布的气候债券标准,明确界定募集资金用于低碳和气候适应性项目,债券募集资金能够让投资者、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优先考虑低碳和气候适应性投资,实现低碳和气候适应型经济发展。 (二)详尽的绿色债券界定流程。根据气候债券标准,按照债券发行阶段,包括发行前阶段和发行后阶段,对气候债券进行界定,界定包含项目和资产、资金用途、报告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同时,对债券投资领域进行划分,保证项目和资产用于实现低碳和气候适应性经济发展,主要包括能源、运输、水、低碳建筑、通讯技术、废弃物和污染控制、自然资产、工业及能源密集型产业等领域。 (三)加强绿色债券的资金管理。根据国际资本市场协和气候债券组织规定,绿色债券发行人要建立专项资金账户,并向核查监管机构进行披露,以便追踪发行和投资运行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四)增加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认证。绿色债券原则要求发行人要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咨询顾问或专业机构,开展绿色债券发行审查,审查认证机构主要审查发行项目的环境可持续性。根据气候债券标准,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后,需要聘请核查机构对债券是否符合气候债券标准进行认证,认证期限为1年,并对是否符合气候债券标准发布相关的结论和报告,气候债券标准委员会根据报告进行评估是否符合气候债券的发行要求。 (五)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绿色债券原则,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发行的管辖区域内,披露相关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包括募集说明书、债务协议、账户运营和资金分配情况等。发行人要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监督债券运营和资金分配过程。绿色债券原则倡导披露使用量化指标。 三、我国绿色债券界定的现状及不足 (一)我国绿色债券界定的现状 根据债券监管部门划分,中国人民银行及交易商协会主管绿色金融债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侧重于界定绿色项目类别,在项目划分、条件界定、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第三方认证等具体方面要求更加细致。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主管绿色企业债券,侧重于明确政策支持绿色项目的重点领域,给出方向性的指引,在激励优惠方面提出多項具体措施。 (二)存在的不足 1.????? 绿色债券标准政出多门,监管标准不统一。我国绿色债券并未获得国际认可,尚未发行获得国际认证的绿色债券。如表2所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监管主体主要包括人民银行、发改委、证券交易所等,并各自出台了绿色债券标准,监管侧重点也不同,在市场准入、监管要求、登记结算、信息披露与报告等方面标准不统一,增加了发行人的发行成本。 2.????? 第三方认证内容不统一,引导作用有限。绿色债券在发行期和存续期引入第三方进行独立认证,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相关的流程和控制措施的严格度,了解资金使用以及环境效益是否符合预期。目前,我国发行的绿色债券中大都引入了第三方认证,目前由于第三方认证机构背景特点不一,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的内容各有侧重,尚未形成相对统一的技术流程和标准框架,评估认证结论不具可比性,很难保障评估认证的质量,对投资者引导作用有限。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出台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建议在国务院行政法规层面统一绿色债券的制度规范,参考绿色项目行业目录,出台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明确有关监管机构、发行人内控、信息披露和外部核查的具体规则,用于指导不同类型绿色债券的发行,全面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二)绿色债券标准要符合我国国情。在结合绿色债券原则和气候债券标准的前提下,各个国家的环保部门和相应的政策部门会根据各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技术标准。因此,我国绿色债券标准在解决国际做法的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 (三)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制定一套完善和细化的评估认证标准。进一步构建绿色债券的跟踪评估体系,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提升绿色投资者的评估能力,制定统一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要求,指导并规范第三方机构的评估认证工作,同时加强评估认证机构间沟通,尽快成立相关自律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在贴息、增信、免税等方面对绿色债券给予支持。在绿色债券融资模式方面,还应积极鼓励创新实践。 参考文献: [1]赵磊,陈淑婷.绿色债券界定的国内外标准比较研究[J].金融纵横,2017,(12):74-79 作者简介: 于海清(1981-)男,汉族,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专业:西方经济学,研究方向: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世界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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