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论中国刑法制度的发展及变化 |
范文 | 彭磊 摘 要:中国刑法最初肇始于清末修律,基本定型与晚近四十年,此间逐步倚重于人权保障的理念,刑法的发展方向也日渐趋向于逻辑化与体系化。中国刑法制度的发展与变化要追溯到中国刑法的发展历程,进而到中国刑法制度在改革开放这四十年间从无到有的发展与变化过程。 关键词:中国刑法制度;刑法理论;法律移植 引言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五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乏中国刑法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变化过程。中国传统刑法制度于清末而终,自此后中国刑法制度虽仍保有礼教维护的影子,但终究还是告别了传统的刑法制度,迎来了现代化的中国刑法制度。中国传统刑法制度于百年前那场变革而几近湮灭,这无疑是中国刑法制度真正意义上的一次大转型。 1中国刑法的发展历程 刑法的起源要追溯到一个国家的诞生,从而在国家中产生了刑法。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刑法最早出现于中国是在四千余年前的夏朝。那个时代的夏王朝因治理社会的需求而将《禹刑》制定而出,这便是中国历史中出现最早的一部刑法。自此之后,中国在历经十几个朝代的兴衰更替后,制定的刑法数量也随之剧增至几十余部。其中,相对著名的刑法典有《唐律》、《法经》、《吕刑》、《大明律》、《宋刑统》以及《大清律例》等[1]。不得不提到的是,作为集所有达成封建法律的《唐律》乃是华夏法系的代表之作,是华夏法系走向成熟的标志性刑法。 中国近现代刑法于1911年发生重大变革。同年间,中国先后颁布了六部刑法典以及大量的附属刑法规范、大量单行刑法,如《大清新刑律》、《暂行新刑律》进而到《中华民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现代刑法由中国古代刑法彻底变化的标志性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成立至1979年是中国近现代刑法的形成阶段;1979年近现代刑法实施至1997年是中国现代刑法的发展阶段;1979年刑法实施直至今日是中国现代刑法的完善阶段。 2中国现代刑法制度的发展与变化 2.1中国现代刑法制度的发展 197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刑法制度,并且,在同年间颁布了第一部刑事诉讼活动程序规范的律法,即《刑事诉讼法》,标志着中国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以“无法可依”至“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过程,同时实现了律法之上的法律观念,完成了以“人治”至“法治”的历史性转变过程。由此可见,在改革开放后,中国国民生活水平及经济社会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种大量涌现在国民视野中的新型犯罪手段都在此背景下得到了有效控制。1997年,中国开始了对《刑事诉讼法》的第一次全面修订,这也预示着中国刑法制度将发生重大变革,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重点将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改革,将诉讼平等对抗做出了加强,并强调了证据裁判,对诉讼保障进行了强化,将审判程序的把关与决定作用突显了出来。在新中国的历史中,该刑法的修订是最具有时代气息、最系统、最完备、且最具里程碑意义的中国刑法制度,体现出依法治国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成果[2]。 2.2中国刑法制度的变化 1979年至今,是中国刑法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国刑法制度按照中国社会的发展需求与国际社会的发展潮流进行不断的更新与完善。随着中国现代化社会的发展以及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法治”的需求也更加趋于人性化。因此,中国刑法制度重点对刑法制度的人权保障、刑法制度的民生保护两个方面做出了改变,具体如下:①刑法制度的人权保障:国家滥用刑罚权的可能性是刑法制度的人权保障立足的根本,刑法制度的人权保障主张将国家刑罚权的限制做出增强,对犯罪人的权利保障做出强调。中国刑法制度本着国民人权发展的实际需求与状况,结合刑法制度人员保护功能,对贯彻与更新中国刑法制度对人权保障进行的强化。中国刑法制度中体现该方面的形式很多,例如1997年中国刑法制度对罪刑法定原则进行的明确规定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项内容。刑法制度的立法原则应本着对类推解释与类推适用做出反对,且坚持适用于对被告人有利的刑法制度,达到“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认罪”的要求[3]。本着中国刑法制度的谦抑精神,坚决在能够适用其他有效措施时不对刑罚手段进行使用,从而使犯罪人合法权益及人权得到保障及维护;②刑法制度的民生保护:近年来,中国刑法制度立法的一个主要指导实践与指导观念中,就是强化中国刑法制度的民生保护。因此,中国对一切密切相关于民生的领域刑法制度保护做出了加强,如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药品安全以及环境安全等,是国民的财产安全与生命安全在最大程度上受到了应有的保护。 2.3国际化的刑法制度改革 中国刑法制度持续拓宽着向外开放的程度与范围,因此,中国刑法制度也逐渐趋向于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中国刑法制度在立法上不断吸取国际社会中立法成功的经验,使得中国刑法制度的发展更具丰富性。此外,根据相关国际公约中所提到的具体要求,中国刑法制度相关立法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改革过程,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有国际化趋向下的中国轻刑制度改革、国际化趋向下的中国死刑制度改革。具体如下:①国际化趋向下的中国轻刑制度改革:国际中许多国家在刑法制度的改革中,改革方向多数已趋于轻型化,这也使现代刑法的人道主义倾向突显而出。随着中国刑法制度在国际发展潮流的不断驱动下,中国刑法制度也趋向于轻型化的发展方向,并作出了诸多方面的强化,例如,首先是将缓刑与罚金等轻型化制度所使用的范围进行了扩充;其次是对特殊群体加强了轻型化制度处理的倾向;最后是将行刑的社会化改革加大了持续向前推进的过程。②国际化趋向下的中国死刑制度改革:国际社会中的重点潮流趋向于对死刑的废止,同时为相关国际公约所规定,如《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便是其中一条[4]。在这一背景的趋势下,中国死刑立法控制进行了大幅度加强,以达到顺应国际趋势的目的,将死刑适用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制,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适用死缓规定删除而去,同时将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条件进行了削弱,同时,中国刑法制度对一些死刑的犯罪进行了调整,减少了构成死刑罪名的数量,现存死刑数量为68种。由此可见,中国刑法制度针对与死刑制度的立法改革中正在逐渐同步于国际社会,中国刑法制度也日益趋向于人性化。 3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刑法制度历经了四千余年歷史进程的演进,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四十多年,中国刑法制度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具有合理结构、先进理念、完备内容的现代刑法制度。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刑法制度立法的根本在将中国传统刑事法制文化成果进行了继承的前提下,对国际社会中先进的立法经验进行了借鉴,为中国刑法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中国刑法制度将在未来不断做到以保障人权为第一准则,公正与科学的对刑法制度进行修订,将刑法制度立法的进步和繁荣进行持续不断的推进,从而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需求做出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赵秉志,魏昌东.论中国刑法哲学的发展方向[J].政治与法律,2007,012(006):16-24. [2]杨馨德.浅析中国古代贵族官僚刑法特权制度的缘起与发展[J].理论界,2011,010(001):120-121. [3]李春雷.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刑法与刑诉法论丛[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018(003):192-195. [4]许发民,武汉大学法学院.论中国死刑制度的历史演变[J].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2008,007(004)47-49. (湖北警官学院 ? 43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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