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
范文 | 摘要: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社会分配具有非正义性,它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缺乏起点公正,这种社会分配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是要实现资本增殖,因此,它缺乏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在未来社会中,我们必须铲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按需分配,从而更好地满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种关于未来社会的分配原则对我们今天的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它要求我们在经济基础上必须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社会发展上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需要,逐步实现向按需分配的过渡。 关键词:分配正义;按资分配;按劳分配;按需分配;自我实现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7)02010707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分配正义问题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党和政府的文件中也多次提出要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所取得的各项成果应由“全体人民充分共享”的理念,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在此背景下,各种正义理论都在角逐对社会分配正义问题的发言权,尤其是自由主义正义理论和社群主义正义理论非常流行,其代表人物为罗尔斯、诺奇克、麦金泰尔等。然而,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在这场话语权激烈角逐中基本处于“空场状态”,因此我们很有必要重思马克思主义的分配正义观,尤其是马克思本人的分配正义观,以期为未来的社会改革和建设提供切实的指导,牢牢占领社会正义思想的高地。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配正义观的批判马克思理论的一贯思路是“批判旧世界”,从而在其中“发现新世界”。对社会分配正义的思考也不例外,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也是从批判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理论开始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下,工人阶级遭受剥削和压迫,处于被奴役的地位,然而按照资产阶级理论家的观点来看,这一切却都是正义的、自然的,这就变相剥夺了工人阶级起来反抗资产阶级统治的“正当理由”。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开始用“批判的正义”对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进行了一场“正义的批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社会分配充满着非正义性,不是自然的,更不是永恒的,它终将会被新的分配正义所取代。 首先,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的起点是不公正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社会分配在起点上是不公平、不正义的,而这正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极力回避的地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基本上都是从社会劳动产品的分配开始,即“不关心”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和开端问题,它既不研究资本主义是怎样生产的,更不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是怎样分配的。而在马克思看来,恰恰是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只能是生产产品的分配。“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就形式说也是如此。”[1]36 这样一来,如果我们想评价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是否具有正当性,就不能只考察分配结构本身,而是必须首先考察在资本主义社会下,是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尤其是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决定着它的分配机制,也即从生产资料的分配开始。在马克思看来,对于生产资料以及生产工具的分配显然也属于社会分配过程的一部分,并且它决定着之后的产品分配。我们对社会分配的考察,应该从这个起点开始[1]37。显然,在资本主义社会下,一切生产资料都归资本家所有,完全是一个阶级独占各种生产资料,包括各种土地、资本、生产工具等生产要素,这些都是属于资本家的。而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是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的,按照马克思的话说,无产阶级除了他本身的劳动能力以外,“自由得一无所有”。 且不说这种事实上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由于只属于社会中的一个阶级,而另一个阶级却一无所有,这在结果上是严重不公平的,那么,当初这种生产资料的分配是否是正义的?按照资本主义的契约精神,它有没有经过无产阶级的同意呢?恐怕它不是依据自愿分配的原则,也没有经过无产阶级的同意。这导致后来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状况的根本过程和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我们考察一下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的:一是通过暴力手段,把农民赶出他们世代居住的家园,实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离,生产资料被资本家掠夺走,而劳动力本身却被迫“净身出户”,在“严酷刑法”和“血腥皮鞭”的威逼下,被迫走进资本家的工厂做工;二是通过殖民侵略,这是资本家迅速积累大量财富的重要手段,资产阶级通过武力和暴力,从别国劳动人民那里掠奪了大量黄金和白银,还把这些国家的人民变成奴隶,甚至直接把他们当作商品进行买卖。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虽然在客观意义上对快速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他认为这不能说明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就具有正义性,恰恰相反,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充满着非正义。马克思为此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给予了最强烈的道义谴责。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2]871。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是在“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2]873。马克思对此运用了一系列“诅咒式语言”,这足以说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是持批判态度的,认为它完全违背了人类正义的要求,而且毫无底线。”[3] 其次,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的目的是背离人类正义的。从逻辑上来说,社会生产和产品分配的目的都应该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人类进行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自身吃、穿、住、用等各方面的需要,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却背离了这一逻辑,也偏离了人类的需求正义。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财富增殖。马克思曾深刻地领悟道:“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1]479这也即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下,人们进行生产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积累财富、实现资本的增殖。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完备形态,商品本身成了一种宗教,即“拜商品教”。商品成了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其交换价值被奉为最高价值,使用价值开始从属于交换价值,一切生产都是为了交换,只有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才是商品,也才有价值。按照马克思所说,把商品转化为货币财富,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其中最刺激、最惊险的一段,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占有者”[4]。所以,资本家不可能不看重商品的交换价值,因为这维系着资本家的生死存亡。 既然生产从属于财富,而不是需要,那么资本主义的分配一定也不是为了满足需要,它受到资本主义财富增殖目的的制约。财富增殖是资本主义的重要功能,也是资本主义带给人类的“礼物”。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此给予了肯定,认为资本主义在它出现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创造出的财富比人类历史几千年创造的财富总和还要多[5]405。但是,也正因为如此,资本主义的财富增殖会忽视人的需要,如果这种需要影响到这种财富增殖的话,它一定会被压制起来,并被压缩到极限[2]716717。甚至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生产工人可以定义为:“他是这样的人,对他的需要和要求仅限于使他能够为资本家带来最大程度的利益。”[1]232资本主义不断爆发的经济危机,就充分体现出资本主义的这一“人为设计”的机制,也充分体现出它的生产和广大劳动人民之间的消费能力严重不对称的现实。马克思之所以会把按需分配确立为共产主义的核心原则,显然他是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的严重非正义性,它严重背离了需要是生产的目的这一正常逻辑,使社会生产分配和人的需求之间呈现出一种“异化”状态。 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还对为什么实行低工资从而压低工人阶级的消费能力给出了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萨伊就曾为低工资进行过辩解,他认为低工资率对全社会都是有利的,而“所谓低的工资率只对雇主有利的见解是不正确的。工资率的降低和跟着而来的竞争的不断作用,必定使产品价格下降,因此从工资下降得到利益的乃是消费阶级或换句话说整个社会”[6]。这一辩解本身也说明了,资本主义在社会分配上压低工人阶级的收入,不给其应得的报酬,其实是为了“全社会”,即整个资本主义的财富增长,当然这个资本主义是属于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在这一过程中没有积累到财富,反而积累到了贫穷[2]742。 最后,资本主义的社会分配缺乏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基本上是一种“无人经济学”,在这种经济学看来,人只是一个符号,工人只是生产线上的一个环节、一个工具,国民经济统计中的数字。而他们的个性、丰富性,在资本主义看来都一钱不值,不是它考虑的对象。这种经济学把人极度地抽象化、干瘪化[7]。 古典政治经济学为了实现自己的“高度的科学性”,提出了“经济人”的假设,这种“人”只有功利主义的属性,精于经济算计。但这只是资本家或者“小市民”在市场中的形象,一旦进入生产领域和分配领域,就连“具有功利属性的人”都消失了,有的只是资本和劳动,最终都转化为抽象劳动量。工人的劳动能力是一种劳动量,资本家的资本也是一种劳动量,作为资本的劳动量。可以说,“在他的眼里,没有作为人的工人,只有生产工人这种商品所需的劳动量。也没有作为人的资本家,只有生产作为资本的商品所需的劳动量”[8]。在他们的经济学中,人被抽去其丰富的社会关系和需要性,抽象的人的需要也只能是抽象的,或者他们就是不存在个性需要的人。 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分配中,工人的需要就被极度简化,那就是生存,或者确切地说是动物般的生存。在马克思看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通常的工资就是同‘普通人即牲畜般的存在状态相适应的最低工资”[9]223。由于资本主义的分配机制并不预设人是丰富性的,人有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这种机制只能把人,尤其是工人“赶向”片面的、干瘪的、动物般的存在状态中去。二、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分配正义的理论建构在传统正义理论中,理论家坚持分配正义问题的存在需要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社会资源存在匮乏,不足以满足每一个人的生存发展需要;二是人们之间存在利益差异,导致社会关系存在着对抗性。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从理论上说好像不存在这样的条件,它通过合理的社会关系来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把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都挖掘出来,整个社会会达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状态;此外,它通过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使阶级和国家消亡,人们的根本利益不再对立,社会呈现出“高度和谐”的状态。因此,好像分配正义在共产主义社会消失了,共产主义不再需要分配正义理论了。然而,这种观点是对共产主义理论作了表面化和抽象化的理解,没有能够真正把握共产主义理论。如果我们深入分析共产主义理论,就会发现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分配正义依然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共产主义不是分配正义的终结,恰恰是真正实现分配正义的开始[10]。 另外,我们知道在马克思那里没有纯粹的“批判”和“摧毁”,他批判“旧世界”永远是为了建设“新世界”。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分配非正义性的批判,恰恰是为了找到未来社会,也即共产主义社会的合理公正分配原则,从而克服资本主义社会分配原则的不足,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针对资本主义社会分配原则的固有弊端和缺陷,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的社会分配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首先,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真正实现分配正义的前提。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是马克思在思考共产主义如何实现社会公正分配时坚持毫不动摇的一个基本原则。正如前面所述,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是分配的起点和基础,社会分配必然包含着对生产资料的分配环节,仅仅考察生产结果的分配,那肯定是不科学的,属于“断章取义”,永远找不到解决社会分配公平问题的途径,因而也无法真正实现分配正义。 在古典政治經济学那里,生产资料私有制被看作是合理的、一种自然永恒的生产方式。倒是卢梭这个非专业的政治经济学家,发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11]。马克思在此问题上和卢梭实现了一种思想契合和交融。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人类不平等、不自由的主要根源[12]。正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导致了阶级的产生:一部分人凭借各种途径占有了生产资料,成为统治阶级;另一部分人由于没有生产资料,就变成了被统治阶级。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通过占有生产资料能够占有被统治阶级的劳动果实,人类社会由此出现了分化、剥削、奴役等。从而整个社会呈现出阶级对抗和阶级冲突的状态,这时候作为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国家就被“制造”了出来。由于阶级冲突和国家利益,人类的战争不断爆发,多次把人类带入濒临灭绝的状态,罪恶也一次又一次在人类历史舞台上接连上演。 只要生产资料私有制还存在,人类在社会分配上就不可能是真正平等的、正义的,分配也不可能把人的需要作为根本标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资源和劳动成果的分配权力掌握在生产资料所有者手里,而广大劳动人民由于不占有生产资料,所以在社会分配上被剥夺了发言权。在一切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社会分配首先都是为了有产者、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是为了他们的财富积累,而“奴隶”“封建农民”“无产阶级”所能得到的仅仅是维护其动物般的生存条件。 资本主义社会虽然解决了人身独立和自由问题,不再存在人身占有和奴役状态,但由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就使得这一社会在本质上变成了资本雇佣劳动的社会。资本通过雇佣劳动就能占有劳动果实,实现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奴役。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仍然是一种存在着剥削和不平等的社会。因此,要解决资本主义的分配正义问题,就要废除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马克思在其提出共产主义理论的早期文本中,就指明了这一点。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提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9]297在《共产党宣言》中,他和恩格斯更是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5]414 其次,需要是共产主义社会分配的根本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既然共产主义要终结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那么资本主义的分配机制也会被废除,资本不但不能够再占有劳动,就连资本本身也将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终结而终结。那么,接续而来的共产主义的核心分配原则是什么呢?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此有着明确的说明,共产主义的旗帜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3]364365“按需分配”不但是共产主义社会本身的核心原则,也是共产主义分配机制的核心原则。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按需分配”就是共产主义的核心指向,而共产主义就是马克思正义思想本身[14]。 当然,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分配正义,就需要正确理解“按需分配”本身,也即按照何种需要分配社会产品。以往,人们对共产主义社会最大的误解就来自按需分配,对共产主义失望的主要动因也在这一点上。很多人认为,按需分配就是指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由于实现了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因此我们的各种需要、各种欲望都可以得到充分释放和满足。比如我需要一架飞机,从而方便到处旅行,社会就会分配给我一架飞机供我使用;我想成为一个岛主,社会也会分配给我一座美丽的小岛,让我逍遥自在地生活。显然,这是不现实的,是一种空想。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既然是一种科学,是“科学社会主义”,它的核心原则“按需分配”就肯定不是指这种意思。其实,按需分配有其特定内涵,它所要满足的需要是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而非全部类型的需要[10]。 在马克思看来,人和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动物是现成性的存在者,它的生命和生存都受着先天本质的制约,它不能超越种的限度。而人则与之不同,人是一种生存性存在者,他遵循自由的发展,他没有种的规定的限制,具有超越性和自由,自由性就是他的存在法则。因此他会不断追求“今日之我”超越“昨日之我”,从而时刻呈现出全新的面貌,成为一个又一个“新我”。人有自我实现的需要,他从本质上会追求自由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展现自己的本质力量、自己的丰富性、自己的人性。 把“按需分配”的“需”理解为是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和共产主义的根本追求也是一致的。共产主义的根本追求是什么呢?换句话说,我们要终结资本主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共产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什么?这需要我们从马克思以及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的根本理解中去把握。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写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422这句话点明了我们埋葬资本主义,用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其根本追求就是要为“一切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条件,让人摆脱自身的异化状态,回归人的本质,做一个全面的人,有丰富个性的人[9]297。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又重申了这一点[2]683。1894年,恩格斯的友人朱澤培·卡内帕给恩格斯写信说,他希望恩格斯能简短地概括一下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精神,恩格斯经过认真思考后认为,除了前述《共产党宣言》中的那句话,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了[15]。 因此,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分配正义的理论建构还有第三个组成部分,那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分配的根本目的。这种社会分配不再是为了财富积累和资本增殖,而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把人类所创造的一切财富、一切生产力都用到人自身的发展上,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是为了人的发展、生产是为了人的需要的正常逻辑的回归。 最后,共产主义社会分配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在建构未来社会的分配正义时,无论是要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还是要实现按需分配,其实都是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人的发展才是马克思共产主义的根本关怀。在最初的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的极端落后,人的生存都没有保障,人类整天忙于为自身的生存权利同自然界进行“斗争”,这时候是谈不上全面发展的。随着人类进入奴隶社会,私有制开始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因素,阶级也开始出现,这个时候奢谈人类作为类主体的全面发展也是不现实的,有的只是一部分人的发展,这种发展靠着牺牲大多数人的不发展为基础。这些私有制社会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置于整天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之中,使他们处于一种“必要劳动”条件下,无暇顾及自身的发展,一个个都失去了发展的空间,成为片面的人、不健全的人,有时候是“动物般的人”。 建设一个“新世界”,为人类开辟一种新社会,马克思首先想到的就是结束人的发展的异化状态,回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上来,让人作为一个人去生存和发展,回归到人应有的丰富本质状态[16]。马克思在构建未来新社会的分配机制时就把实现自我发展作为了根本指针。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要丰富人的社会关系,使人发展出各种才能和个性,从而让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和机会参与到丰富的社会生活中来。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共产主义就是“确保人之个性的自我实现的伦理制度”[17]。 三、马克思分配正义观的当代意义 从前述可见,马克思对分配正义的建构主要是指向共产主义的,是关于未来社会的,而共产主义的实现还需要一个很漫长的历史过程,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在当下就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答案是否定的。这只能说明,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并没有过时,它是和我们同路的,甚至是超越我们这个时代的。它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理论本来就应该超越实践,否则就不能指导实践。正义理论更是如此。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5]11舍勒在《爱的秩序》中,对伦理理想和现实关系也有着惊人一致的表述,他说:“切不可用理想去讨好现实,把理想降到现实的水平。”[18] 另外,共产主义是一个过程、一段路、一场运动,而不是一个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共产主义这条道路上比较靠前的一段,但无论多么地靠前和初级,它依然是通向共产主义征途中的一部分。共产主义的规定性理所当然也应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建设发展的指南。比如我们所坚持的科学发展观思想,就提出我们的发展要以人为本,人是发展的主体,社会主义的发展就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19]。可见,共产主义不是一个离我们十分遥远,和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毫不相干的事物,相反,它也是一种现实的运动。共产主义的正义就是我们时代的一种“良心”,照耀和检视着我们时代的正义建设。 首先,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如前所述,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制约社会分配机制的根本因素,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人们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和分配方式肯定会有所不同。因此,要真正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虽然,囿于目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我们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并鼓励其发展,但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坚持公有制經济的主体地位是我们的根本原则之一。 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同时它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解放人、发展人的物质条件。正是由于公有制经济的存在,我们才有足够的物质财富来惠及民生,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脱贫攻坚工程”,要在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县“摘帽”,七千多万的贫困人口脱贫,到时候,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向贫困“宣战”。那么,中国共产党人的这种自信心和勇气来自哪里?很显然,我们强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定是其来源之一。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我们才可能提出“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充分调动一切资源”来支援贫困地区建设的脱贫工程方针,也才能让两千多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兜底性脱贫”,直接被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范围[20]3334。 其次,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成果应由广大人民充分共享。正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指出的那样:“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5马克思主义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在整个社会历史发展中,人民才是真正的发展主体。其一,人民是发展的价值主体。在社会发展中,人民群众实现了自身价值,通过奉献社会实现了类本身的进步。其二,人民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主体。他不但是整个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正是人民的不竭创造,人类社会才能不断发展。其三,人民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主体。发展目的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的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是为了满足人民实现自我的需要。其四,人民是社会发展的责任主体。在整个社会发展中,人民不是可有可无的“乘客”,他们恰恰是主导者、驾驭者,对发展的未来走向承担着历史的责任。 正是基于此,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发展成果应由广大人民充分共享的发展理念:“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充分共享。”[20]9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价值指向,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充分共享一直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价值指南。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在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阐述中就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21]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伟大“中国梦”,更是进一步坚持了社会发展和社会资源分配中的人民主体价值指向。中国梦不是某一个人的“梦”,也不是某一特定群体的“梦”,它是中华民族的“梦”,是全体人民的“梦”,要让每个人在其中都有出彩的机会。 最后,坚持逐渐实现由按劳分配向按需分配过渡。正如社会主义本身是通向发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桥梁”和“阶段”,按劳分配也只是“暂时”的,它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追求,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永恒标准。 当然按劳分配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下的按资分配来说,它体现出一种历史的进步。资本是一种“死的东西”,按资分配体现出物对人的统治,以物的占有标准来衡量人的需要,是不科学的;同时在这种分配中,无产阶级没有得到其应该得到的东西[14]。而按劳动分配以每一个人的劳动付出来取得社会产品,至少回归了人本身,摆脱了以外在标准来进行社会分配的不科学性。 然而,马克思也明确指出,这种进步是历史的,还等待着再次被否定。目前实行按劳分配主要是由于现阶段的生产力还不够发达,我们还未能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再加上旧式分工的存在。在马克思看来,按劳分配有以下几点历史局限性:其一,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的特权”[13]364。在劳动能力上,每个人的天赋是不相等的,有的人可能天生强壮,而且长着一颗天才般的大脑,而有的人可能天生孱弱或者愚笨,这时候社会分配就会有很大差异,但也许他们的需要是相同的,这一点却无法考虑和顾及。其二,按劳分配有一个理论预设,那就是每一个人都是劳动者,这就把人进行了抽象化和片面化,忽视了个性的需要[13]364。其三,同样的劳动,也许其需要差异很大,如果根据相等劳动量给予其同等的劳动报酬,将很可能会出现有的人富裕,有的人却陷入贫困从而失去发展机会的情况[13]364。正是基于此,随着过渡阶段的结束,人类进入到共产主义社会,按劳分配便失去存在的基础,将由按需分配来取代,我们应该为此做好准备。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虽然马克思本人没有专门论述分配正义的论著,但是在马克思理论中有一个完整的分配正义理论。马克思不但全面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的历史局限性和非正义性,同时,他还系统地提出了共产主义分配正义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就是我们今天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的理论指南。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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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s Justice Theory of Distribution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s GE Yuning (Henan Provincial Research Center for the Theory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Jiaozuo 454000, 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Marx, the social distribution of capitalism is not righteous. It is based on the private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and its unjust from the starting point. The purpose of this kind of social distribution is not to satisfy peoples needs, but to achieve capital increment. Therefore, it lacks the basic humanitarian concern. In the future society, we must eliminate the private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and carry out the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the need, so as to facilitate the peoples development. Marxs justice theory of distribution has important values. It requires us to adhere to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the public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in economic base, and adhere to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the people in the social development. The main purpose of social production is to better meet the needs of peoples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and realize the transition to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the need gradually. Keywords:justice theory of distribution;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capital;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work;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need; selffulfilling (编辑:蔡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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