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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单考单招”:现实困境与发展理路
范文

    徐子淇 贾兆娜

    

    

    

    [摘 要]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之路。当下,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正囿于院校布局、经费保障和培养模式等尚未成型的教育资源格局,以及招生规模和招生流程等有待完善的招生机制。因此,在宏观层面,应积极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高等教育格局;在中观层面,加快实现高等教育普遍规律与残疾人高等教育特殊规律的协调统一;在微观层面,积极引导残疾学生群体树立正向的升学观。

    [关键词]单考单招;高等教育;残疾人

    [中图分类号]G 76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0310(2020)03-0070-07

    “单考单招”是国内部分高等教育院校面向高中或同等学力的应届(往届)残疾毕业生所执行的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和单独招生的教育招生制度,亦是我国残疾学生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1]。当下,仍有部分残疾学生须通过“单考单招”进入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继续深造。是否能接受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残疾青年的职业选择、工作保障以及生活满意度[2]。因此,作为社会进步与教育事业提升标志的残疾人高等教育,其上升的发展趋势是必然的。

    1 必然——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之路

    1.1 主旋律——党和政府重视特殊教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关心特殊教育”。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将特殊教育作为改革发展任务正式列入国家教育规划之中,《纲要》中明确强调:“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3]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十九大指出“办好特殊教育”,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历经“关心”(慈善视野)、“支持”(客体视野)到“办好”(主体视野)的立场过渡与视野转变。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重要环节,更是当下《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的重点任务之一。伴随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时机业已成熟。

    1.2 大背景——日趋普及的高等教育

    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据《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48.1%。截至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共计2 663所,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已达3 833万人[4]。高等教育普及化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前景趋势[5]。据估算,2018年我国残疾大学生入学人数仅占高等教育入学总人数的1.65‰,这一数据远低于美国[6]、英国[7]等发达国家。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内涵式发展的大趋势下,残疾人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亟须得到关注。

    1.3 正发声——残疾人群体对高等教育的渴望

    通过《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我国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的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随之,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正进一步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当下,以听障、视障为主的广大残疾考生正努力通过“单考单招”的道路以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与此同时,越来越多轻度孤独症、脑瘫及唐氏综合征的残疾学生也迫切希望迈入高等教育学府的大门。现代教育技术正飞速发展,残疾学生也更有志愿、有能力进入大学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价值,残疾人群体对高等教育美好前景的向往正伴随着新时代的潮流与日俱增。

    2 实然——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现实之路

    我国第一所招收残疾人的高等教育院校肇始于1985年。此后,全国约有20余所高等院校陆续开办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8]。据2020年最新数据统计,我国已有30余所院校面向残疾人实行“单考单招”(表1)。其中,上海戏剧学院(聋人班)、上海市徐汇区业余大学以及国家开放大学开设的残疾人教育专业为成人高等教育。近年来,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虽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依然囿于院校分布、经费保障、培养模式等尚未成型的宏观资源布局,以及招生规模、招生范围和招生流程等亟待完善的招生机制。

    2.1 教育资源布局尚未成型

    2.1.1 院校布局不平衡

    目前,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基本集中分布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图1)。其中,东部地区19所,占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总数的61%;西部地区7所,占比为23%;而中部地区仅5所,占比为16%。合理的残疾人高等教育区域布局是保障残疾人享受均衡教育机会、实现残疾人高等教育公平的必要条件[9]。但是,目前我国中、西部的一些偏远省份仍尚未面向残疾人设立对口单招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数量稀缺且非均衡分布的高等院校布局,一定程度上已无法满足各地区残疾学生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这也进一步导致残疾人“单考单招”中的竞争逐年激烈。

    2.1.2 经费体系不完备

    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国家上层财政支出的“引航”,亦离不开地方政府、残联以及各个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经费保障的“护航”。目前,仅有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以及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绥化学院等9所本、专科院校面向残疾人大学生实行免除一切学杂费的优待政策(表2),其余院校生均每年学费为2 400~14 400元之间不等。另外,在生均补助和奖学金方面,各大院校的招生信息中均显示残疾大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2020国家励志奖学金、國家助学金等。但仅有部分开办时间较早、办学体系较为完善的院校,如山东滨州医学院、重庆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残疾大学生专门设立奖助学金、康复基金或特殊困难临时救济的“绿色渠道”。各地各校对残疾人大学生的经费补助各有差异,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完备的经费体系为支撑。

    2.1.3 培养模式单一

    其一,培养层次较低。我国现有的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均以本、专科招生为主。近年来,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等院校相继面向残疾学生开设硕士研究生培养层次,但博士层次的残疾人高等教育仍鲜有院校涉及。目前,如美国加劳德特大学和俄罗斯鲍曼斯特国立理工大学等世界高等院校,均已拥有较为完整且贯穿“专、本、硕、博”的残疾人高等教育序列[10]。我国是世界上残疾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但我国目前的残疾人培养层次与世界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还有一定差距。

    其二,专业设置局限。目前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单一,弱化了残疾人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11]。根据各残疾人高等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表3)可知,2020年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共设置以医学类、理工类以及艺术类为主的近30个专业方向。针对听力障碍学生的专业还会涉及教育学类以及管理学类,而面向视力障碍的学生仅限于针灸推拿或是音乐方向。各高等教育院校以培养学生具备某一岗位的技能为初衷,立足培养残疾人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却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兼顾高等教育的多样化与信息化。如2019年,某特殊教育院校开设了包括应用心理学等5个融合教育专业在内的共7个专业方向。但2020年,其不仅取消公共事业管理和手语翻译两个专业方向,并取消了融合教育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

    2.2 招生机制有待完善

    2.2.1 招生规模

    首先,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的招生区域存在“盲区”。在“单考单招”的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中,有近半数为本省(市)内招生。划分明确的招生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本省(市)内残疾学生的入学率,增加本省(市)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亦进一步拉大了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省(市)际差异。

    其次,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的招生人数亟待增加。据图2显示,2001—2019年间,我国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数量从18个增长到103个,总增长率为472%;在校生人数从1 521增长到8 676,总增長率为470%。尽管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数量已达30余所,但总招生人数从2001年的585增长到2019年的2 053,总增长率仅为251%(图3)。多数院校通过缩减招生人数以提升整体学生培养质量是造成招生人数大量缩减的重要因素。如某特殊教育院校在2019年就取消了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专业,实现学校招生层次的全面升本。

    2.2.2 招录流程

    其一,“单考单招”的时间安排难以把控。往年各高等院校的“单考单招”时间基本安排在三、四月份,且具体时间会相互错开。残疾考生可尽可能地参加多所院校的考试,并最终择优就学。给予考生更大选择范围,则不可避免地导致大量考生在择优入校后而放弃部分院校的录取资格,这一现象为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工作增加难度。同时,各所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之间的生源竞争亦愈发加剧[12]。从2019年到2020年,各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单考单招”的考试时间基本上是重叠的。这一转变为各个院校的招生工作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亦使残疾考生承担更大的报考择校风险。大量院校招生时间提前并重叠,要求残疾考生须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有的放矢和理性报考。

    其二,“单考单招”的招录形式较为繁琐。大部分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均要求考生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即学生信息采集),还必须将考生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报给各个院校招生处,并要求考生本人到报考院校参加当面审核。虽然有些院校为考试合格的考生开设申请相应路费补贴的“绿色通道”,但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可能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并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再报考其他院校的机会。

    3 应然——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提升之路

    3.1 筹资源——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高等教育格局

    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高等教育格局,就是要在中国国情基础上,统筹高等教育办学资源并遵循残疾人高等教育规律,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特点的特色办学发展之路[13]。《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明确指出:要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统筹残疾人高等教育资源的布局,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14]。

    为此,应充分发挥国家导向、政府牵头及残联扶持的全方位、多领域效能,每个省份应至少设立一所面向残疾学生招生的高等教育院校,以确保残疾学生享有公平的高等教育机会。在经费保障方面,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的经费投入,平衡协调各省(市)残疾大学生的生均资助力度。改善当下残疾人高等教育所呈现的极大不对称性的“精英式教育”格局[15],进一步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与多元化的录取机制[16]。同时,正视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普遍问题——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17]。为应对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及远程教育中特殊教育师资相对匮乏的问题,普通师范院校应扩大特殊教育师范生的招生力度和培养范围。同时,灵活利用网络在线教育与国培、省培等短期集训计划,开辟规范化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道路。目前,中国第一所面向残疾人的国家级康复大学正在有条不紊地筹建中,这也进一步推动我国从宏观层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为骨干、普通高校为主体、成人高等教育和远程教育等形式为辅助”的高等特殊教育格局[18]。

    3.2 共融合——实现高等教育普遍规律与残疾人教育特殊规律的协调统一

    随着《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提出,“注重融合发展”已成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理念之一[19]。残疾人高等教育离不开高等教育的发展主旋律,是高等教育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前,残疾学生在进入社会就业的收入、成就度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20]。接受的教育层次和融合程度越高,其竞争性就业的前景才能更加良好[21]。

    在残疾学生培养方面,打造“普特联合”培养模式,既彰显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的骨干能力,又发挥普通高校的主体优势,汲取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理念,探索建设综合性高水平研究型残疾人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如天津理工大学于2019年招收的计算机类与设计学大类的残疾学生在基础课学习期间不分专业,第一学年结束后再依据各自的学习成绩优先选择专业。滨州医学院则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可选修第二学位的培养模式,进一步扩大了残疾学生接受高等医学教育的机会。

    在招生方面,可借鉴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制度,探索实行“统一命题、分批录取”招考形式的可行性。在残疾人招生考试尚不宜大范围联考或全国统考的情况下,可先尝试小范围内联考或“一校多点考”的招考模式[22],最终逐步完善各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的招生管理制度。同时,普通高校应树立新理念,进一步从“接纳”残疾学生迈向“悦纳”残疾学生[23]。近几年,长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开始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残疾人大学生。在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培养层次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发挥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主体优势”,分担培养高层次残疾人才的重任。如2009年,由复旦大学自主培养的语言学聋人博士顺利毕业,这无疑是残疾人高等教育史上的典范,亦为残疾人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借鉴。

    3.3 统发展——引导残疾学生树立正向升学观

    伴随着高等特殊教育后备人才“储备量”的激增、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入人心以及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发展,残疾人群体对高等教育的渴望亦愈发强烈,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已成为残疾学生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24]。近年来,在残疾人“单考单招”形势下,庞大的考生基数已预示着残疾学生间竞争压力愈发激烈。做好残疾学生在人生“拔节孕穗期”思想意识形态的工作,并树立积极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与道德观念尤为重要。

    首先,残疾学生要有理性的升学预期。随着残疾人高等教育生源饱和度的提升,“单考单招”的报考难度亦在逐年增加。残疾学生应端正态度,理性预设自己的理想院校。其次,残疾学生要有清晰的自我价值认知。无论是普通高等教育院校还是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学历只是进入社会的一块“敲门砖”,不论就读何所院校、何种专业,都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奠基石。最后,要树立良性竞争的理念。近年来,高等教育从“精英式选择”模式逐渐走向“大众化普及”模式,“单考单招”模式下严重的应试教育倾向亟须得到关注[25]。考生之间良性的竞争模式更有利于残疾学生的身心发展。

    4 结束语

    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前进与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规律,亦是社会文明和时代发展的重要标志。自1987年以来,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已取得长足的发展,残疾人“单考单招”亦走过30余年。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必然性已显而易见,在中国特有国情下,社会各方应统筹发展、协调共进,积极应对残疾人高等教育中存在的诸多問题,共同构建新时代的中国特色残疾人高等教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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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白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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