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达】(1904—1989)福建惠安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到延安,任中共中央党校中国问题研究室主任、马列学院编译部主任、毛泽东秘书。曾撰写《中国四大家族》《人民公敌蒋介石》等论著。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红旗》杂志总编。是中共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66年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为中共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因积极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198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定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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