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基于朋友圈刷屏现象的网络从众行为分析 |
范文 | 摘 要 微信朋友圈刷屏从众行为主要包含特定原因下大规模信息转发和特定情境下大规模相似信息发布两种。微信朋友圈的强关系联结和高同质性、意见领袖的引领以及群体压力是重要原因。这也对朋友圈的使用造成了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因此要探寻规范和引导网络信息传播行为的有效途径,以发挥其积极影响而规避其消极作用,打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环境。 关键词 微信 朋友圈 刷屏 网络从众行为 作者简介:王位,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9.192 微信朋友圈以其新颖的社交方式,丰富多样的内容受到人们的青睐。人们通过朋友圈传播、分享信息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刷屏”现象便是其中一例。刷屏现象使多彩的朋友圈也变得色彩单一,对我们的网络生活也造成了新的影响。刷屏现象的背后,是人们在各种社交软件的使用中不断出现的网络从众行为。微信等社交APP的普及,使网络互动中的从众行为日益普遍,许多问题逐渐显现,谣言和非准确信息的不断转发,使信息越来越真伪难辨,引发人们恐慌的同时也一次次影响到我们现实生活。因此,对人们在网络互动中的从众行为进行研究,寻求引导人们有序的网络行为的途径变得愈发迫切。 一、朋友圈刷屏从众行为分析 微信作为一种以熟人社交为主的半封闭平台对人们传统的网络互动形式也产生了新的影响,其中刷屏现象尤为典型。而这种刷屏现象也形成了一种新的网络从众行为模式。 所谓“从众行为”是指“个人放弃其内心真实想法按照社会群体的规范进行判断和认知的行为”。而“刷屏现象”是指“网民在短时间内发送与他人重复相同或内容相似的信息,连续发出的信息覆盖当前整个屏幕,影响到其他内容的正常发布。”可以说,刷屏现象的出现是从众行为在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观察分析,当前朋友圈中的刷屏从众现象主要体现在特定原因导致的大规模信息转发及特定情境下大规模内容相似信息的发布两个方面。 (一)特定原因下大規模信息转发 特定原因下大规模信息转发指的是因某种特殊原因而发起的转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 网民所在组织的强制转发。网民所在组织的强制要求是导致网民朋友圈中信息被大规模转发,从而刷屏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政府部门、企业、学生社团等基本具有组织特征的群体,其组织成员都有可能会受到组织强制性要求发布信息。或者由于组织某种无形的压力造成潜在的强制性,迫使组织成员转发相关信息。 第二,求助信息的跟风转发。朋友圈是人们分享生活、交流信息的重要平台,逐渐衍生了求助的平台的作用,网络公益的快速发展,使各种寻人寻物启示、求救信息、求助信息发布频繁,人们出于道德或者同情心理,此类信息一经出现,常常成为被疯狂转发的对象,霸占朋友圈,导致刷屏。如罗一笑事件就是由求助信息所引起的跟风转发。 第三,是娱乐性测试信息转发。在以现实社交关系为基础的朋友圈中,一旦某种娱乐性的测试活动出现,人们出于娱乐和从众心理的影响,会出现大规模转发。这种娱乐测试也花样繁多,大大增加了此类刷屏的出现程度。人民日报推出的“快看呐!这是我的军装照”活动,就引起了网络用户的网络从众行为,造成朋友圈刷屏现象。 (二)特定情境下大规模相似信息发布 特定情境下大规模相似信息发布是指大量网民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情境下,出于传播信息、表达观点、抒发感情等原因而出现的刷屏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社会事件爆发引发大规模评论。社会事件爆发常常会吸引人们的关注,引起刷屏现象。当各种突发灾难、政治事件、社会道德事件等发生时,围绕事件的各种评论在朋友圈中往往呈现出相似或相同的趋势,不乏跟许多跟风从众的言论,引起刷屏从众行为。如2015年8月天津港大爆炸事件中朋友圈出现的大规模祈福信息,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歧视女性事件的评论内容等。 第二,节假日等特殊日期的刷屏。每逢各种节假日或一些特殊日期的来临,朋友圈里常常会充斥各种相关的日期的话题与感悟或各种旅行照片等,人们发布的内容往往大体相似,有些人为了“应景”而发布相关内容,更有甚者则纯粹为了“参与一下”。如国庆、春节期间,人民往往会在朋友圈中发布相似内容的信息,或在一些能够激发起情感共鸣的日子里也会出现相似的信息刷屏现象。 二、朋友圈刷屏从众行为的原因 朋友圈刷屏从众行为的出现是在众多因素合力作用下所产生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微信朋友圈的强关系联结和高同质性是导致刷屏现象频发的首要因素 根据格兰诺维特的强弱联结理论,“强关系联结的群体成员之间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其所关注的信息类型、对事物的看法具有较高的相似性。”朋友圈正是一个典型的由熟人所组成的强关系群体。首先,人们更易于相信熟悉、亲近的人所发布的信息,朋友圈作为一个熟人群体满足成员关系较亲密的条件,朋友圈中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其次,朋友之间较于陌生人之间更有趋于相似的价值观取向,朋友圈成员对于事物的态度更趋向于一致,使其在关注的信息内容与发布的信息内容方面具有较大的相似性,这对刷屏从众现象也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这种强关系联结和高同质性成为了刷屏从众行为发生的首要原因。 (二)群体压力是导致网民刷屏从众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 群体压力是导致从众行为的重要原因,人作为独立的个体都处于形式不一的群体中,渴望在群体中得到认同感,希望在组织中找到归属感。为了被所属的群体所接纳,人们往往会表现出一种合群倾向,使自己的言行、态度与群体大多数成员保持一致,而对偏离群体态度、背离组织意愿的行为表现出一种自然的抗拒,而这种抗拒并非来源于个体内心直接的主管判断,而是一种角色压力使然,这种角色压力引导并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从众行为的产生。朋友圈作为现实社会交际在虚拟网络社会中的延伸,人们在朋友圈中发布信息的时候同样会受到群体压力的影响。 主要表现为两方面倾向:一是合群的倾向,即人们在发表意见时希望追随群体中多数人。为了融入群体,人们在发表意见时总是希望能追随群体中的多数人,大多数人的意见和看法对个人的意见发表有着重要的影响,合群的倾向潜移默化的左右着人们态度的表达。二是害怕脱离群体的倾向,即在发表言论时会顾及其他好友和已有言论,这无形中形成了朋友圈这个群体对人们行为的一种约束。在这两种倾向的裹挟下,人们在朋友圈中发表的言论和转发的信息往往表现出从众的特点。 (三)意见领袖是引发刷屏从众行为出现不可忽略的因素 关于意见领袖的研究最早起源于拉扎斯菲尔德和卡茨的两级传播理论,该理论认为意见领袖是大众媒介信息传播中不可或缺的中介,其社会影响主要在于“其追随者的范围及其影响他人行为和态度的能力”。网络意见领袖与线下社区的意见领袖具有相似的特征,他们通常是积极活跃的信息提供者和观点表达者。朋友圈作为现实社会关系中的网络虚拟映射,现实具有权威性的意见领袖在网络虚拟社区中也具有意见领袖的功能。在现实社会中作为领导、教师等身份的人在朋友圈中的发言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号召力和权威性,导致态度追随,促进了刷屏从众行为的产生。 三、朋友圈刷屏从众行为的影响 功能主义认为事物都有其正功能和负功能,微信朋友圈刷屏现象也会有其正、负功能,从而对用户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正功能:增强事件传播的时效性,扩大事件影响力 刷屏现象使大量相同或者类似的信息出现在朋友圈当中,依托微信朋友圈病毒式的传播能力和爆炸式的传播效果,时事热点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使人们及时了解事,扩大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增强了事件传播时效性,扩大了事件影响力。例如十九大召开期间,网民大面积转发有关十九大的会议内容,使会议精神和报告内容在民间广泛传播,极大地提高了十九大会议精神的传播效果等等。 (二)负功能:传播内容同质化,虚假消息肆意传播 第一,刷屏现象的存在,使得丰富多样的信息逐渐被单一化的信息取代,导致朋友圈的内容趋向于同质化,使朋友圈的内容变得越来越单调,人们看到类似的信息,容易产生厌倦感。第二,同质化内容使得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淹没在垃圾信息中,不利于优秀文化的培养和传播。第三,朋友圈的快速传播功能使一些消息未经验证就大面积传播,给各种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条件,造成舆情事件难以控制的局面,用户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谣言的助推器,为负面消息的滋生提供了土壤,给谣言治理增加了极大地困难。 四、朋友圈刷屏从众行为的解决路径 为规范网民有序、有效的使用微信朋友圈,发挥其积极作用,包括网民、运营公司等在内的主体都应积极行动,建设一个更加“清朗”的朋友圈生态环境。 (一)網民自身:提高媒介素养,规范使用朋友圈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面对媒体的各种讯息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思辨能力,以及创造和制作媒介讯息能力。”首先,网民要加强自身对信息的鉴别能力,在发布转发信息的过程中应注意信息来源,勿盲目相信所谓“权威平台”,也不要对熟人发布的消息盲目信任,应先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与科学性再发布,防止谣言在大规模的非理性转发与刷屏过程中泛滥。其次,在面对热点事件发表态度或转发信息时应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判断,在发布信息之前“三思而后行”。还要正确对待处理角色压力,适度保质完成角色内任务。再次,教师、领导干部等具有权威性角色的网民在使用朋友圈时要发挥好意见领袖的作用,在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应注意言行,引导网民良性、有序的发布信息,传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正面信息。 (二)微信运营:强化信息管理,加强平台建设 微信运营方要加强日常的运营的投入,应加强对自身平台的改进和对用户使用行为的管理,强化对虚假消息的筛选和审查,完善监督机制,坚决打击谣言和虚假信息,严格控制恶意刷屏的发生。另一方面,微信运营方还应加强自身平台的功能开发和建设,发展有益有趣的功能吸引广大网民参与,让朋友圈恢复昔日的多彩。 (三)政府部门:强化管理力度,加强法律和道德建设 加强对以微信为主的网络新媒体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谣言和虚假信息传播,打击出于某种目的而蛊惑大众、引导舆论的信息传播者,管理恶意刷屏者,给公众营造一个健康、干净的网络空间;要加强法律和道德规范,建设起道德和法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规范相关政策法律,建立多维度、立体化的法律体系,完善信息监察管理机制,使信息再传播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行移动互联网法制化建设;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树立正确道德观念,加强自身网络道德修养,不从众,不刷屏,抵制各种虚假信息和不良文化、有害思想的侵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观,有效提升自身素质与能力。 参考文献: [1]张焕.基于社会网络的大学生微博从众行为分析.北京邮电大学.2015. [2]王欢、祝阳.人际交往视角下微信功能的讨论.现代情报.2014(2). [3]方兴东、石现升、张笑容、张静.微信传播机制与治理问题研究.现代传播.2013(6). [4]王秀丽.网络社区意见领袖影响机制研究——以社会化问答社区“知乎”为例.国际新闻界.2014(9). [5]张开.媒介素养概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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