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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风险防范研究
范文

    陈 动

    摘要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高违约率一直是其发展的瓶颈。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存在高违约率的原因,提出了防止高违约率的对策研究,并探讨了解决当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的工作思路。

    关键词国家助学 贷款 违约 诚信 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104-01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1999年实行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效果。越来越多的贫困大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扶持下顺利完成学业。但是助学贷款工作目前也陷入了尴尬的境地,越来越多的贷款大学生毕业后存在高违约现象。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当前解决高校贫困学生经济问题的主要途径,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该问题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将严重阻碍国家贷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参合体(教育部、财政部、银行、高校)应共同从助学贷款政策的修订,贷款工作的管理,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等方面分析研究解决贷款面对的问题,将贷款违约风险降到最低,保证贷款工作的良好运作。

    一、助学贷款政策的修订

    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理顺国家、高校、学生、银行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制,完善还贷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但《若干意见》对贷款的本质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国家助学贷款本质是一项国家政策,应该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来实施。但实际上国家助学贷款由商业银行实施,由商业银行提供贷款本金并承担风险。《若干意见》明确了国家和高校通过风险补偿金的形式为银行分担风险,但是风险补偿金的数量相对贷款数额而言还不足以让银行毫无顾虑地应对学生群体的高违约率。国家助学贷款在政策制定与商业性运作本质问题上进行冲突。所以应对助学贷款政策进行进一步的修订,通过国家政策性银行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运转,彻底解决助学贷款的本质问题。

    二、贷款工作的管理

    (一)做好贷前风险评估

    《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高校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但是由于教育部等部门没有界定困难学生的标准,审批贷款的主要依据根据学生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困难证明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判断。但由于基层民政部门没有做好相关审批工作,难免会造成了贫困和富裕学生真假不分的局面。同时《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和高校共同补贴,给很多学生认为是天大的便宜,很多学生存在不贷白不贷的想法,纷纷加入贷款行列。这就给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还贷违约行为带来了很大风险。高校和贷款银行应联合建立贷款风险评估体系,对欲贷款学生的家庭实际经济情况、贷款动机、还款意愿等进行调查,决定贷款对象,从而在贷款源头上严格把关,将贷款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

    (二)贷后管理工作的加强

    学生在校期间,高校应及时跟踪并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每学年对学生进行贷款风险评估,对学习科目存在不及格现象的学生,应密切关注;情况严重者,给予警告甚至停贷处理,让学生明白国家助学贷款的本质是助学而不是助困,从而使高校和银行在贷款管理工作中处于主动地位。同时高校应积极宣传贷款知识,让学生对贷款的相关知识有充分了解。此外应通过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对贷款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在贷款学生毕业之前,高校应做好学生毕业还款工作,让学生明确还款时间、还款本金、还款利息等细节,同时及时掌握贷款学生最新动态如就业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做到贷款学生还款协议进档案工作,告知学生贷款情况,通过工作单位对贷款学生进行跟踪监管,从而有效督促学生及时还款。与此同时银行也应积极改善学生还款工作程序,增加渠道便于学生还款。

    三、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一)营造和谐的社会诚信氛围

    当前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学生偿还贷款仅依靠自身的自觉性。但是目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完善,给违约学生钻了空子。要突破此问题,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要尽快在社会上营造和谐的诚信氛围。对此高校应该将诚信问题纳入育人理念当中,给学生灌输诚信意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德和诚信作为,将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一环,结合校园文化活动,通过具体的活动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让学生学会诚信,学会感恩。

    (二)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

    我国个人信用系统目前还不健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信用沟通相对脱节,对个人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目前金融系统内部正在积极努力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但是实际上,学生对社会和国家的信用管理体系缺乏认识,不知道自身诚信的缺失会给自己带来怎样实际的后果。所以当务之急应该在社会管理机构,建立起相互认可、相互沟通的信用体系。学生在校期间,高校应建立学生诚信管理档案,作为对学生进行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机制彰显诚信的效力。社会各管理机构则应将个人信用纳入对个人社会活动、职业生涯发展的考核指标。

    四、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第一,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明确贷款参合体的责任和义务,加大违约惩罚力度,落实助学贷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国家应出台《国家助学贷款法规》,明确国家、银行、高校和学生在贷款流程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使贷款行为有法可依,既能充分保障银行、高校和学生的利益,又能对以上三者进行约束。

    第二,进一步完善对银行的补偿机制,建议将贷款学生用人单位纳入贷款风险补偿行列。目前违约现象普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高校和企业之间的沟通脱节。学生一旦毕业,银行很难通过学校对贷款学生进行监控管理。这就造成了贷后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国家和银行可以通过企业对贷款学生的管理给予政策扶持,鼓励用人单位对贷款学生进行管理,并履行相应职责,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延续贷后工作的管理,对学生的依时还款起到一定的促动作用。

    注释:

    沈红.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实践中的既成矛盾.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4(1).

    宋兴武,李锡英,刘浩.贫困大学生借贷的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经济论坛.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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