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研究 |
范文 | 摘 要 随着信息化发展,世界各国使用互联网人数在与日俱增。中国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使中国的网民人数也逐渐增多,并且增长呈现加快趋势。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也就意味着人民有更多的渠道来发表意见。面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应当通过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分析了解来从几方面着手有效引导网络舆情。 关键词 突发事件 网络舆情 政府引导 作者简介:张俊雪,西南科技大学。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1.074 根据相关的调查研究,中国的网民数量在2015年达到了6.88亿,中国人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已经占到了总人口的八分之五十多,也就是平均每两个人中间就有一个人使用互联网,我国2015年的网民人数比起2014年增加了3951万人,增长了1.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收入的增长,再加上我国的科技水平的提高,国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数量也在增加,到2015年我国通过手机进行上网的人数达到了6.20亿,占全部网民的百分之九十。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手机端软件迅速发展,自媒体兴起,信息生产和传播机制发生了变化。传统意义上的“受众”也成为信息或新闻的生产者和传播者, 人们只要愿意可随时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并经过讨论、分化和聚合后形成庞大的自由意见市场。而对于自由发表意见的网民,尼葛洛庞帝将其形容为“没有执照的电视台”。其所形成的舆论作用也会很快的在互联网领域得到传播,政府面临的舆论危机将会更加的严峻,尤其是发生公共事件之后,如果政府没有及时进行解决,或者是在解决方法上采取的措施不合理,将会影响到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不利于政府职能的发挥。因此一定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来引导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 一、网络舆情 中国自古就有舆情的思想,这是中国政治思想的一部分,在我国的政治论著和一些政治家的思想中都有体现。舆情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载舟覆舟论”、“民本论”,这一观点最早是由汉武帝时代提出来的,所谓的民本思想,主要是强调在国家社稷中,人民是国家的基础,是一个国家成立的重要前提,其次才是国家,最后才是君主,在民本思想之下, 要注重人民的地位,凡事要为人民着想,要顺应民意,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政策使得人民可以享受到更好的福利,得到更多的实惠、“防川论”主要是对于人民的不满要及时解决,否则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威胁到国家的政治的安定;“鼻息论”主要是要求统治者一定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可取的建议和劝告一定要积极听取,要广开言路。古代将“舆情”理解为群众的意愿,当今有的学者将其定义为,群众对于社会事件或者是社会现象的态度、行为倾向、看法、意见,重点强调的是对于政府等社会管理制度态度,这是社会舆情很重要的一部分。 网络舆情的一般从网络新闻,新闻跟帖,论坛帖文,网上调查,网上签名,网络发起线下活动等途径表现,这种舆情同传统的舆情相比更加的自由,并且可以进行一定的控制,同时政府等相关的管理者可以通过网络与群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同时由于网路的虚拟化,这是总方式具有一定的隐匿性,同时还具有个体化与群体极化性、情绪化与非理性。由于信息的生产、传播低成本、低门槛。飞速发展的经济与科技使社会进入了转型期,从社会底层到高收入人群都乐意在网络上抒发自己的意见。由于网络的隐匿性,也就给大家造成一种感觉就是发表任何的言论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的责任感和控制会降低,因此会发表一些比较偏激的情绪或者言论,由于缺少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还没有其进行约束的条件。通过网络有的人可能会实施言语暴力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一定的威胁。只要发生了社会事件,由于网上网下、显性隐性等因素的影响,网络舆情大多会快速得形成、扩散以及变形。网络舆情的状态也会因为网民个体意图和网民间的互动、舆情诱发事件本身的发展、主流媒体报道、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产生变化。 用户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在网络上实现另一个自我,不同账号之间的交流产生了链式传播,即在人际关系的链条上得以完全实现传播的双向反馈。曾今只有传统媒体积极传播的网络信息才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脱颖而出多级放大得到更广域的传播。目前社交网络中,尤其是类似依靠手机通讯录的微信已经从过去的“弱关系链接网”转化为“强关系链接网”,信息的多级链接传播依靠相对稳定的社交圈,不再凭借传统媒体来推介。网络舆情监测实施与网络舆论引导的困难在于主流的社交软件大部分既可以转发至公共公开的网络平台也能在私密性极高的特定空间实现。比如网络谣言一旦出现,就会储存在各网络服务器和客户终端上。无法要求各个客户端删除这些信息,也不可能完全删除数量巨大的客户端上的不实信息,即使网络服务商强制删除客户端的不实信息也难以防止谣言在其他客户端用户中“死灰复燃”。只要还有一个客户端传播该不实信息,就可能再次导致谣言的广泛传播,谣言的负面影响短时间内无法完全被消除。 我国社会环境、秩序、规则在系统性破坏或错位的情况下,网络舆情已不再是单位随机事件,而一种社会常态。社会舆情是与人民与社会密切相关的一部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对舆情进行分析的时候,我们很容易将其与舆论相混淆,但是这两者是不同的概念,所谓的舆论是我们经常会接触到的,比方说社会媒体对于社会事件所持有的态度和看法,它代表的是一部分人的意见,这种舆论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舆论,因此,媒体很容易成为舆论的导向。也就是舆论是群众的意见,主体是群众。舆论是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的意见,如果针对一个问题,社会上有三分之一的人同意某一种观点,那么就可以形成一种舆论。同时舆论的产生会对相关的人员或者是机构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由于舆论程度的不同,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舆论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结合。 舆情指的是被表达出来的社会群体持有的意见。舆论不仅仅指群众的意见而是指群众对客体的意见,其需要与客体产生一定的关系。政府和相关的管理者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发表舆论,并且在舆论的表达方面,政府具有一定的优势,政府可以通过媒体来引导舆论;其次,舆论的发生一般在舆情之后,只有舆情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形成舆论,因此舆论的形成具有一定的条件。最后,如果网络舆情要转变为网络舆论需要人数达到标准,要将人数进行一定的对比,同时还要对群体进行一定的区分。 对于网络舆情是否代表的就是社会民意需要进行一定的研究与分析,不可以妄加判断。我国网民的构成在《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是以大学以下学历的青年人为主。据调查,中国微博用户基本特征调查呈现年龄低、学历低、收入低的“三低”倾向。并且在统计中占大多数的是沉默、被动获得信息的网民。新浪在2012年曾发布数据显示在超过3亿的注册用户中日活跃用户仅仅占9%。通过这些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网络舆情并不等同于民意,其只是展现了少部分的社会民意。而在《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我国已经拥有5.91亿的网络用户,同时我国的互联网在群众中的使用率已经占到了总人口的44.1%。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网络舆情已经基本是建立在全民的基础之上的。由此看出虽然发生突然事件后的网络意见仅仅表达了部分社会民意但也拥有影响全局的能量。 二、突发事件网络舆情 突发事件在国际上通常对应的词语是Emergence。关于突发事件概念至今尚无一个统一概念,常被认为是不能预期的、不受欢迎的和几乎无法及时处置的以及广泛的不确定性和不可信性。一般来说,广义上的突发事件泛指一切突然发生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并给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主要是历史和社会中的大事情,而不是生活中的小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具体规定了什么是突发事件,根据规定所谓的突发事件指的是能够给社会或者是个人造成巨大损失的突然发生的事件,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这种突发性的事件可以使自然灾害,可以是事故,同时也可能是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这些都属于突发事件。这些突发事件一般是突然发生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很容易给生命健康或者是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网络舆情主要是网民对于社会事件持有的态度、看法等,这些事件与自己有关系或者是没有关系,网民的意见通过网络发生冲突或者是聚合,从而引发讨论,同时面对着这样的网络讨论,有的人会在下面发表自己的意见,进行跟帖或者是发帖。有网民会利用网络发表一些偏激的语言从而引起关注,获得点击率。随着点击率的上升,就引发了网络舆情,同时由于网络舆情的参与人数众多,同时影响较大,所以会扩大突发事件,或者是再次引发突发事件。带来更大的损失。 在众多的突发事件中,一旦是涉及到官员的政风,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或者是民权等问题就容易引发人们热烈的讨论,本来是在地区进行讨论的问题也会在全国引起关注,从而将原来问题进一步的扩大,原有的突发事件的影响也会进一步的扩大,如果事件进一步扩大,可能会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才可以解决。但是这种事件并不属于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 通过对网络舆情与舆论进行对比分析,同时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了举例说明,我们可以对网络舆情有一定的了解,所谓的网络舆情指的是公众对于社会发生的公共事件的看法、态度、情绪等的聚合,是各种意见混合到一起之后的结果。其中提到的公共事件的内容包括很多,主要有社会热点问题、社会事件、社会活动、社会冲突、公众人物行为等。突发事件网络舆情 的载体是网络,指的是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发表自己对于公共事件的看法和态度,这些公共事件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这种突发事件网络舆主要是对已经发生的公共事件的评论,可以是网上的言论引发的,也可以是实际发生的,然后通过网络进行讨论,。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网络舆情中的突发性社会冲突,还研究了哪些的网络公共话题会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 在任何社会或任何国家都会对社会舆论和舆情进行适当的监控和干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地区会一点都不对舆论和舆情进行监控。英国的学者约翰·基恩曾提出“一个多种社会舆论存在的社会,永远在困扰着公民社会,必然要求政府进行强有力的政治沟通与监控确保媒体与民主自由,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公共服务媒体”。美国的学者凯斯·桑斯坦也认为,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民主的多元化,政府对媒体干预并营造一个多元化的媒体环境是有必要性和合法性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是社会公众表达个人的情绪、意见和态度的总和,有理性的呼吁,但更多的是非理性的宣泄,容易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群体性网络危机,影响社会和谐。所以政府一定要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进行家督与控制,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管,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言论进行一定的控制,同时还要对造成巨大损失的相关人员进行惩罚,从而有效的维护网络的安全与秩序,保证可以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控制。对于国家来说加强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避免威胁到社会的安定,避免产生大的社会危机。这对于国家安全来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政府引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 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管理方面应该加强监管,要切实发挥政府的作用。降低网络舆情给社会和群众带来的经济甚至是生命财产的损失。政府的行政行为变革同所有变革一样是由理念、价值层面所决定的。政府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来引导社会的舆论,通过对媒体的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的控产生一定的作用。在传统传媒条件下,政府在处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舆情信息不对称,舆论的管制,舆情管理不到位等。因此政府需要不断探索研究如何解决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通过网络的形式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迅速聚集,然后传播出去,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这些社会舆会影响到更多的人,从而带来巨大的影响,如果没有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进行及时的控制和管理可能会产生无法预料到的结果。 1.要对网络舆情技术进行人性化监控。在政府舆情监控上,一切的舆情监控行为都要体现公众和网民的追求与向往,尊重人的最基本需求。在网络生活以外也对民众利益保持尊重,将公众利益在突发事件信息传播中放在首位。政府在舆情监控工作中一定要亲近人民并对人民负责人,面对网络舆论坚持主动、恰当的态度,面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尊重。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危机面前正确的理念应该是接地气且主动积极,面对网络上的不信任绝对不能回避阻扰,应当对民众坦诚并依据其需求进行得当化解。 2.政府要树立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危机意识,要认识到网络舆情对于了解民意从而实现人为本的理念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有危险的网络舆情要做做好风险预报,提前采取措施,降低其带来的危机。要把握舆情发展趋势,对具体的危机进行预先的判断与估测。同时为了更好地化解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危机要不断完善相关的预警机制,保证可以提供有效的预警,可以对风险进行提前的防控。同时要对预警后的措施进行有效的制定,要建立相关的应急预案,可以对危机进行有效的解决。同时为了可以提高对危机的预警水平和解决危机的水平可以聘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同时为了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有效的解决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应急措施的顺利实施,通过强制的手段保证社会的安定。 3.积极引导网络舆情伦理道德。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推动社会公民的一切网络行为或网络言论都必须遵守传统的道德价值观和网络道德规范,个人在参与网络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来造成网络社会环境和网络社会利益的受损。引导上网者在网络空间的明辨是非的态度和网络信息扬弃的能力。特别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网民应当做到不损害网络道德并且能积极维护网络道德规范。网民们都在表达观点和态度中保持冷静和理智,坚持做到不制造、不传播、不偏信社交媒体中传播的虚假信息。 4.制定主体网络行为规范。道德修养与专业水平。首先,网络媒体在网络文化和网络伦理道德方面不能只负责宣传和推广,而应该积极的遵守、示范。特别是网络主流媒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态度,其表现出的观点和看法所显现的道德取向与价值认同,都会对网民产生直接的影响进而对舆情产生直接作用。过去就存在媒体违背道德和法律进行虚假报道,只为了提升点击率引起讨论就极大的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媒体诚信等。因此,需要针对媒体和媒体人职业要求与特点,制定出符合现实的网络媒体道德规范。 5.改善国家社会关系,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对公众的意见进行回应的方法来使政府更加的透明,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要考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反应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听取群众的想法,赢得群众的信任。 参考文献: [1][美]福克斯·米勒.后现代公共行政.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英]约翰·基恩.媒体与民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3][美]罗伯特·希斯著.王成、宋炳辉、金瑛译.危机管理.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4][美]桑斯坦K.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2003. [5][法]古斯塔夫·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6]金太军.政府职能梳理与重构.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 [7]王青、成颖、巢乃鹏.网络舆情监测及预警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图书情报工作.2011(4). [8]丁烈云,等.社会风险预警与公共危机防控:基于突变理论的分析.人文杂志.2009(6). [9]曾润喜、徐晓琳.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警系统、指标与机制.情报杂志.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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