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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泰国颁布新宪法对民主进程的影响
范文

    摘 要 宪法是国之根本大法,与民主的发展密切相关。2017年4月6日,泰皇拉玛十世在曼谷王朝开国纪念日颁布实施泰国第20部新宪法。新宪法全部条文279条,重要内容是反腐和改革国家各方面,如政治、行政、法律、司法程序和教育等。在新憲法当中,巴育领导的维持和平与秩序委员会第44条特别权力将仍然有效直至新政府上台执政。这意味着现任总理巴育将带领军方集团继续管理泰国。本文试从泰国颁布的新宪法入手,从对泰国国内的政党治理、为即将到来的泰国大选铺路和走向军方期待的泰式民主三个方面探讨该事件对泰国民主政治的影响。

    关键词 泰国 新宪法 民主 影响

    作者简介:赵乐子,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研究助理,研究方向:中国—东盟文化、国际关系。

    中图分类号:D73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208

    一、宪法与民主

    民主总是伴随人类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提升而发展,宪法的产生则与民主的发展密切相关,二者关系紧密、辩证统一。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发源于西方,资本主义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西方宪法史》一书将宪法定义为“具有分权和人权的价值内容,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意蕴”。其内涵包括四个关键词:分权、人权、法治与民主。由此可见,民主本身就是宪法所应保障和体现的一大核心。

    什么是民主?民主一词根源是希腊词“demos”,意为人民。政治学意义上的“民主”,通常指的是民主制度或者民主政体,其定义为: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政治学的鼻祖亚里士多德很早就曾表示,无论是一人统治的君主制、少数人统治的贵族制还是多数人统治的民主制,都存在内在的矛盾冲突。其中,最大的矛盾就在于,无论哪一种体制都离不开人,人性常只顾自己,引发政治冲突、阶级矛盾进而导致政体变迁。

    泰国位于东南亚的腹地,文明贯穿中西,同时也是东南亚地区较早实行政治民主化的新兴国家。1932年6月24日,一批留洋归来,不满封建体制并掌握一定军权的知识分子发动政变,推翻了泰国的封建君主制。时任国王迫于形势,不得不在所起草的临时宪法上签字,确认君主立宪政体。根据这第一份临时宪法,泰国国王仍是国家元首,但其权力受到宪法限制,泰国总理负责处理国家日常事务,掌控实权。1932年12月,在保皇派的力挺下,泰国颁布了第一份永久宪法,重新肯定了泰王至高无上的权力,随后先前的政变军官再次发动政变使得泰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得以完整继续。尽管这次政变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主,但无论如何泰国政治至少也披上了民主的外衣,其民主化进程也由此正式拉开帷幕。值得一提的是,泰国民主化进程的帷幕是由军人政变揭开的,此后,军人成为泰国政治舞台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也为泰国民主进程中反反复复的军人政变埋下了伏笔。

    二、泰国新宪法的颁布历程

    2014年,巴育领导的泰国军人集团,为平息英拉政府的特赦法案草案引发的政治动乱,发动政变。据称这一法案是英拉急于为她的哥哥他信重返泰国而铺路。尽管前总理英拉一再重申,特赦法案不是政府的草案,而是议员的议案,特赦的初衷是希望国家实现和解,向前发展,但是在民主党议员、前副总理素贴的激烈反对与组织抗议下,这份尚未成文的法案就成了压沉英拉政府的最后一根稻草。

    巴育政府上台后取消了2007年泰国宪法,从2014年11月组建宪法草拟委员会开始草拟新宪法,但是新宪法草案遭否决。2015年10月军政府重新组建新的宪法草拟委员会,2016年8月7日泰国举行了第20部宪法的全民公投,这是巴育领导的军人政府执政以来接受的大型全民民意大考验,为此军政府也是充分准备。不可否认,巴育政府在整个新宪公投的过程中并没有让各方政党的意见得以充分地表达,这也是其遭到异见政党,包括为泰党和民主党人士广泛诟病的地方。然而,人们对于“言论自由”这四个字的理解往往流于表面并难逃虚伪。没有上台的政客们总是高呼民主与自由,执政之后则常是采取各种手段对舆论进行引导和管控。历经多次政变的泰国十分清楚,民主在欠发达地区有时更像是披着羊皮的狼,不加管控则易使国家深陷民粹主义而引发动乱与暴政。

    一方面,军事政变是巴育政府难以抹去的、影响其执政合法性的大事件。名不正则言不顺,实施政变终是不光彩的。但是,经过了一代泰皇拉玛九世认可,使巴育政府具备了合法性依托。另一方面,当时深陷代际更迭、王权式微的拉玛九世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后援,帮助巩固王权。尽管支持军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有悖于民主化进程,然而年迈的九世皇在之前各派的政治斗争中已陷入被动,他必须在有限的生命时光里,尽快恢复泰国的政治秩序。出于现实需要,出于共同目标,王权与威权携手前行。最终,新宪法草案以61.33%的支持率成功通过,其中投票率为59.40%,对于附带问题公投,支持率占58.07%。也就是说过半群众参与投票,参与者中61.33%的人赞同新宪法草案,愿意尽快推动泰国大选,另外,对于附带问题“你是否同意新宪法草案,第二个问题是你是否同意上议院与下议院一起参与决定总理人选”公投,过半参与者支持精英治国。

    2017年4月6日,新泰皇拉玛十世玛哈·哇集拉隆功国王颁布实施泰国2017新宪法,他选择在曼谷王朝开国纪念日举行御赐仪式,表达了王室命运与民主进程之息息相关。相关皇室成员、枢密院大臣、内阁成员、使节、立法议会议员、制宪议会成员、最高法院院长及军方人士等陪同参加。这部佛历2560年宪法,是泰国颁布的第20份宪法,全部条文279条,重要内容是反腐和改革国家各方面,如政治、行政、法律、司法程序和教育等。新宪法当中,巴育领导的维安委第44条特别权力仍然有效,直至新政府上台执政,这意味着巴育将带领军方集团继续管理泰王国。

    三、新宪法对泰国民主化进程的影响

    (一)开启国内政党治理

    民主意味着独立、自由与平等,然而泰国国情据此相差甚远。从经济上看,社会分层与分裂相当严重,经济的不平等导致了中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对立,反映在政治活动中就是示威与政变。从社会文化上看,泰国虽然是君主立宪政体,但是正如美国学者阿伦·希克恩(Allen Hicken)所说,1932年的民主革命为“人民党”赢得了权力,与其说它是个现代民主政党,倒不如说它是军人集团与官僚精英为了发动政变给自己贴的一个冠冕堂皇的标签罢了。

    民主政府的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能够拥有组织并充分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就泰国而言,其政治动荡主要在于阶级矛盾造成的社会分裂。泰国的阶级矛盾主要包括贫富差距太大、上层权贵固化、官僚贪污腐败等。本次新宪法,内容中着重强调了对官僚腐败的治理,但是保留了巴育领导的维持和平与秩序委员会的第44条特别权力。可以这样说,王室、军人和地方权贵必然想巩固自己的权力,但是在民主的今天,他们也认识到“治国还需自身硬”,不顺应时代的大趋势并加强自身建设很难从长远意义上巩固自身的权力。

    (二)为泰国大选继续延期正名

    在现代国家,宪法是保障民主的根本大法,其主要特征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所涉及的内容关乎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即内容最重要;二是其效力高于普通法律规范,即是最高准则,三是基于宪法第一、二的特征,相较于其他一般法律法规,涉及宪法内容的制定与修改将更为严格与复杂。巴育政府也正是利用制定宪法的严格性与复杂性的特点,延期大选、安稳人心。

    泰国制宪委员会主席米猜在泰王颁布实施新宪法后就表示制宪委将制定10部新宪法的子法律,8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立法议会讨论,立法议会争取2个月内讨论结束,如果需要修改调整则要再加1个月,之后便呈递国王,在90天内签署颁布成为法律。制宪委要在8个月内草拟2部选举法律后开始大选事宜,因此,米猜表示时间太紧,政府无法确定能否在2018年1月内举行大选,大选可能再次推迟。

    (三)走向军方期待的泰式民主

    民主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与大势所趋。然而实行民主政治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在当今时代,和平与发展是主题,民主促进发展的前提之一就是国家的稳定。由于东南亚地区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与文化精神的限制,在该地区全盘推行西式民主往往困难重重、效果欠佳。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全盘照搬的西式民主倘若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地的环境,有时甚至引发国家的动乱。因此,当民主的种子落到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时,总能结合具体国情长出不同的花朵。由泰国君主立宪的发展历史可知,泰国的民主体制本身就是由军人和相对有经济基础的知识分子所推动,这也注定了泰式民主的每一次变革与发展都与军人息息相关。对于泰国这样一个处于东南亚欠发达地区的新兴民主国家,与其他国家通过宪法改革实现行政文官对军事力量的控制不同,泰国国情则更多的是通过宪法改革实现已经掌握军事权力的传统权贵阶层对现实政治的把控。尽管颁布了新宪法,开启了泰国新一轮的民主进程,但是泰国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巴逸上将次日就向媒体表示,由于国家政治环境尚不稳定,政府在大选前依旧坚持对政治集会的禁令。总结来说,军政府的一切动作,始终是服务于它的初始目标,即巩固泰国王权与威权联手稳定政治的核心地位,进而在此基础上,推动民主化进程,最终形成王派、军派与地方豪强的三元制衡权力体系。而这个目标是否能够最终达到,还要看泰国政府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能否平衡好各方利益,使泰国政治走向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任一雄.东亚模式中的威权政治:泰国个案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周方冶.泰国民主政治:现状与问题.当代亚太.2003(6).

    [3]何勤华、张海斌. 西方宪法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陈建荣.泰国民主的前景:军权、法制、金钱与政党.东南亚研究.2007(6).

    [5]亓光.宪法、民主与政治发展.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 65(6).

    [6]叶麒麟.社会分裂、弱政党政治与民主巩固——以乌克兰和泰国为例.北京:中央编译局.2014.

    [7]Bangkok, Post. New Charter to be Promulgated on Chakri Day. http://www.bangko kpost.com/print/1226275/.2017-04-03.

    [8]泰國星暹日报.2017年宪法颁布 !巴育第44条“无上特权”依然生效!.https://mp. weixin.qq.com/s/qw9RPTQZV1mVspxTBt4iYA.2017-04-06.

    [9]凤凰新闻网.稳定政局遏制腐败 泰国王签署新宪法为大选铺路.http://news.ifeng.c om/a/20170408/50906250_0.shtml, 2017-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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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