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培育生态公民 建设生态城市 |
范文 | 摘 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在城市化进程中,生态公民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生力军,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本文厘清生态公民与建设生态城市关系,分析生态公民的培养现状,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方面加强对生态公民的培育,对于推动生态城市建设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 生态公民 生态城市 培育 建设 基金项目: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KJ2016QT019)。 作者简介:雷磊,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8.216 中国目前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中,随着城镇化不断加快,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课题组测算,近15年来,我国城镇化每上升1百分点,增加能源消耗4940万吨标煤,增加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约11.6亿立方米,增加钢材消耗645万吨,水泥2190万吨,增加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1亿吨……可见,建设生态城市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培养生态公民更是题中之义。“生态公民”是指能够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其核心理念与基本目标,依法享有生态环境权利和承担生态环境义务,其中也表现为具有参与生态环境管理事务并承担公职资格的人。只有培育生态公民,才能更好地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一、培育生态公民与建设生态城市的关系 首先,建设生态城市必须加强对生态城市建设主体的培育。生态公民是建设生态城市的主体,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建设生态城市不仅是城市由传统模式向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更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上的转变,不仅是城市生态系统的升级,更是人类价值观的提升。加强对生态公民的培育是遵循自然和社会规律,追求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建设生态城市意味着要求人们转变生态观念,抛弃原有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旧思想,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有意识地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形成正确的生态行为。丹尼尔·A·科尔曼提到,拯救地球的运动应当让我们深切地认识到,必须为我们自己、我们的社区和我们这个物种寻找一种更好的生活方式。因为我们深知,我们作为公民的生活与我们所仰赖的自然生态紧紧地交织在一起。由此可以看出,培育生态公民与建设生态城市的本質是一致的。 其次,培育生态公民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必然要求。据统计,全国城市垃圾历年堆放总量高达70亿吨,而且产生量每年以约8.98%速度递增。全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70%被垃圾所包围,全国城市垃圾年产量:80年代为1.15亿吨,90年代已达1.43亿吨(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中国约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由此不难看出,公民的非生态化行为已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并且影响越来越深远。那么,为了建设生态城市,解决生态危机,就必然要求规范公民的行为,培育生态公民。同时,推进生态城市的建设依靠的基础力量就是广大公民,公民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决定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影响最终成果。所以,只有培养生态公民,才能承担起建设生态城市的艰巨任务,进一步达成美丽中国的历史使命。 最后,培育生态公民和建设生态城市相辅相成,是坚持“五位一体”总布局不断推进的基础,实现“十三五”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中的生态文明建设是总布局的基础,培养生态公民,建设生态城市是实现“五位一体”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中国的“十三五”发展格局下,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正在不断推进和全面落实,建设生态城市正是这五大发展理念的综合体现。培养生态公民,建设生态城市这一理念的提出就是一种创新,生态城市的建设和生态公民的培育是协调各类关系。发展绿色经济,创建绿色关系,形成开放的格局,让当代人和后代人都能共享到环境资源,实现环境公平,保障人类的共同环境利益。培育生态公民,建设生态城市对社会各方面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十三五”发展格局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大环境,不仅创造了良性循环的外部环境,还提升了广大公民的素质观念,为“十三五”其它各个层面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是不断推进和落实“五位一体”总布局的基础。 二、 生态公民的培育现状分析 首先,公民生态意识不高。环保部宣传教育司于2013年启动了全国生态文明意识调查工作,调查数据显示(见图一),以百分制计算,公众对生态文明的总体认同度、知晓度、践行度得分分别为74.8分、48.2分、60.1分,呈现出“高认同、低认知、践行度不够”的特点。通过调查分析,普遍公民只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表示认同,但是对生态环境的认知较低,并不了解生态方面的相关知识,没有形成强烈的生态意识。尤其是只对个人利益相关的生态问题表示关心,并未上升到集体层面。而生态公民是具有社会性和集体性的,公民只有将认知上升到人类与自然的整体高度,明确自己的生态权利与义务,才能被培育为生态公民。 图一 然后,公民的生态实践度不够。根据调查显示:有80%的公众对建设生态文明只停留在关注层面,只有1.5%的公众表示最近3个月参与的相关活动“非常多”,参与环保活动“比较多”的比例也只有4.8%;公众知道“12369”这个全国统一的环境问题免费举报热线电话的比例只有16%,而在这16%中打过该电话的也只有9.2%。可见,我国公民不仅生态意识不高,生态实践度也不够,公民们只有将意识转化为行动,投身到生态实践中去,从自身做起,不断实践,才能够更好地建设生态城市。 其次,公民获取生态信息、参与生态实践的渠道不广。一方面,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公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是电视、杂志和网络这类传统方式。虽然,我国在近几年的新媒体在宣传生态方面做到了很大提升,创造出了很多耳熟能详的生态宣传语“节约一滴水,地球更美丽”、“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等,但是,新媒体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微信、微博的宣传并不多,仅仅只停留在公益片和广告上。同时,讲座类的培训、宣传和知识普及太少,公民们生活中接触不到这类获取生态信息的渠道,都是零零星星获取的相关信息,并没有形成整体的系统知识。另一方面,公民只知道要限制自己的行为,要在生活中做出生态化行为,不知道可以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群体生态实践中去。例如,我国很多地区都设立了生态日,每到生态日都会有主题活动,甘肃省在2017年6月5日就开展了环境日环保宣传主题活动,号召公民参与其中,但是官方的活动大多只在具体的某一天或者某一个时间段,没有形成惯例,活动方式单一,宣传度也不高。民间的环保活动太少,自发组织的民间环保活动方案通过程序较繁琐,所需人力物力也较大,种类少,可供公民参与的渠道较狭窄。生态城市的建设不仅仅是公民生态化生活和维护好自己的生态权益就够了,还应该引导他人积极参与生态实践,保护当地的环境,共同为生态城市建设做出努力。 最后,公民的积极性较以往有很大程度上的提高。生态公民应该具备主动性,这就要求公民培育成为生态公民需要有主动性。根据调查显示:公众自我参与意识增强,77%的受访者会向身边的人宣传生态环保知识,经常这样做的达到11.8%,83.2%的受访者积极配合参与垃圾分类。73%的受访者响应国家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以自身行动支持并参与“光盘”行动。虽然,通过调查数据显示超过半数的公民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就全国公民而言,这个数据是仅仅不够的,建设生态城市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只有普遍公民的自我参与意识增强,积极投身到生态实践中去,生态城市建设才会更早一步实现。 三、培育生态公民的途径 (一)就国家层面而言 首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各项政策。目前,我国已经在不断完善修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部门也在不断进行改革。但是针对生态公民的法律法規仍然存在缺陷,大部分法律旨在强调公民的生态义务,没有保障公民的生态权利,法律法规中也缺少明确规定公民的生态义务和权利的内容。同时,法律法规也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需要不断完善更新。只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与改进,才能更好的保障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为生态公民提供法律保障。然后,转变教育模式,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著名环境科学专家曲格平教授就提出:“环境保护靠宣传教育起家,也要靠宣传教育发展。”培育生态公民的首要前提就是形成生态意识,生态意识需要通过教育手段不断实现,转变教育模式是形成生态意识的主要途径。传统的教育模式缺少培育生态意识这一内容,导致大多数公民并未形成系统的生态意识,形成生态意识和生态化行为是长期的过程,需要从小就开始培育。所以,应将生态教育纳入我国的教育系统,并从小开始进行教育,开设相关课程成为必修课,进行深刻的教育和严厉的考试,确保每一个学生能够树立起生态意识,形成生态化行为。最后,大力宣传生态建设,拓宽生态参与渠道。一方面,国家应该重视宣传教育,从各个方面进行宣传,不仅从传统媒体方面进行宣传,还要从新媒体上多加宣扬,现在是新媒体时代,仅仅依靠传统媒体是远远不够的,还可以在微博、微信等平台多加宣传,提高宣传力度,加强信息的时效性,让生态走进每个公民的生活。同时,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让宣传效果达到最大化。另一方面,宣传到位后,公民获取了信息就会投入实践,国家应该多组织一些生态实践供公民参与,让公民体验到参与感,动员全社会共同努力。 (二) 就社会层面而言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在社会中担任重要角色。生态公民不仅仅单指公民本身,还包括企业和社会团体等。企业应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生态效益,积极承担自己的生态责任,在生产环节注重环境保护,在出售环节注重绿色消费,生产节能、环保的产品,引导人们的消费观转向节能环保。对于社区来说,可以根据社区居民的不同特点,有针对的进行宣传,例如组织社区讲座、设立宣传栏、播放生态宣传片等。对于社会团体来说,应该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作用,例如中国环境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就在不断完善自身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自然之友”、“羚羊车”等生态活动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三) 就公民层面而言 首先,公民需要转变为生态公民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态意识,那么就意味着公民需要不断获取有关知识,积极参与相关培训、讲座进行学习,形成系统的生态意识,调动其主体意识,积极发挥关键作用;然后,在公民具备正确的生态意识后,需要时刻关注生态的相关信息,明确自己的生态权利和义务,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其次,公民与公民之间也应该形成相互引导、相互影响、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可以通过带动自己的家庭,形成千家万户的一个自觉行为,不断扩大影响范围,使公民行为生态化,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正在不断实践着的生态公民;最后,公民在不断提升自我生态素质的同时,也要以创新的形式形成宣传途径。例如公民可以自发地组织民间活动,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同时,公民也可以进行与生态有关的民间创作,例如电影、戏剧、文学、漫画等,鼓励艺术家们带头进行公益性创作,成功人士带头举办慈善主题的相关活动,引起社会关注,创造舆论热点,发挥“草根力量”,扩大群众基础,深化影响力,共同努力转变为生态公民,转变生态意识,成为建设生态城市的主力军。 参考文献: [1]向春玲.城镇化热点难点前沿问题.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 [2]黄爱宝.生态型政府构建与生态公民养成的互动方式.南京社会科学.2007(5). [3]丹尼尔·A·科尔曼.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4]郑少华、齐萌.生态文明社会调节机制:立法评估与制度重塑.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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