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互联网+”背景下翻转课堂模式在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
范文 | 摘 要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给高校教学带来极大挑战,对于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亦是如此,目前刑事诉讼法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包括:内容庞杂琐碎、课堂效率低下;课堂上的单向输出;学生的实践能力不高等,然而刑事诉讼法学的特点却决定了其与翻转式课堂具有一定的契合性,但在适用过程中应注意课前视频资料的制作、考核方式的改革等问题。 关键词 “互联网+” 翻转课堂 刑事诉讼法学 教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北警官学院院级教研项目“互联网环境下刑事讼诉法学教学创新”之成果,项目编号:JYXM2015008。 作者简介:沈晶,湖北警官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及证据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216 一、“互联网+”时代给高校教学带来的挑战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给高校教学带来极大挑战:互联网之上知识的获取方便快捷,只需要轻点鼠标,各种视频、音频、文字形式的海量信息即无穷无尽奔涌而来,传统的高校教学注重知识的传授而轻知识的内化,如果高校教学的主要目的仅仅只是知识的单向输出,那么互联网的存在即可轻易胜任,甚至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所以在此我们必须反思高等教育的本质究竟为何?除了知识的单向输出之外我们还能为学生提供什么不同于互联网的教育产品?在知识的获取如此便捷低廉的今天高校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 高校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为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所以不光要关注知识输出的内容与形式,而要尤其关注知识接受的效果,即受教育者知识内化的过程,高校教学采用面对面式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法与互联网上的学习相对无疑成本更高,学习的时间、地点、教材选用等灵活性有所欠缺,但这种方式也有其显著的优点,即可关注学生的个体情况,及时追踪学生对知识的吸收和掌握情况并适时适事地进行调整,因此对于传统高校教学中教师只重讲授的教学方法应予以纠正,知识的传授固然重要,但在学生获取知识来源途径大为扩展的情况之下,高校教师应将教学的重心放在知识的有效内化之上,翻转式课堂即为其中有效方式之一。 二、刑事诉讼法教学过程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内容庞杂琐碎,课堂效率低下 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也是极具理论性的学科。其主要研究对象包括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刑事诉讼法律规范及刑事诉讼实践、相关国际公约及其他国家的刑事诉讼法等。与刑法学相比,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相对清晰明了,但是刑事程序法律庞杂琐碎,实践性强。尤其是在涉及不同诉讼阶段的诉讼程序的知识部分,由于程序本身即是我们办事的方法、步骤、途径和手段等,所以给学生讲清楚程序本身并不困难,也不难理解,但问题在于程序本身涉及诸多细节问题,事无巨细地讲清楚这些枝节问题,不仅使得课堂枯燥无趣,而且很容易耗尽学生的注意力,使课堂的效率低下,但若将课堂的重点仅限于基本理论的讲解,而忽视这些我们在实践操作中易出错的细节问题,那么理论也只是纸上谈兵,所以如何将这样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尽力提高课堂效率和学生的知识吸收效果,是需要教师进行周密的课堂设计的。 (二)课堂上的单向输出 传统的法学教学课堂上,以一个老师一本教材一个话筒一支粉笔为特点,再稍近年代再以多媒体设备加入为标配。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作知识的单向输出,但这种知识的传授方式,在近些年其效果日益呈下降趋势,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以往知识被少数学者垄断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在知識被少数人掌握,人们接触知识渠道有限的年代,这种讲授式的知识传播方式是有效的,因为知识的稀缺性很容易促发受教育者的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但是当今社会,人们接触知识的方法途径简便高效低廉,学生可能以更新鲜更有趣更灵活的方式去获取更前沿更鲜活的资讯,这种知识输出方式优势已不复存在。其次,在电子产品极大丰富的时代,课堂上学生的专注力持续时间缩短,且很容易流连于手机等电子产品,这也降低了课堂授课的效果。其三,高校教师也可能囿于其他各种原因诸如科研、职称等,对于教学、授课、备课的重视不够,课堂授课内容的准备不充分,这又近一步加剧了上述趋势。 (三)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待提高 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涉及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方法、手段和程序等,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高的法学学科,需要学生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在以往的法学教学实践中,对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组织模拟法庭、实训课程、毕业实习等方式进行的,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也多通过案例教学法来强化这一能力。但多年的教学实际效果显示,上述方法的实施效果是比较有限的。以学生组织模拟法庭为例,从实施意图而言,是希望学生从最初选择案例到最后组织一场完整的法庭庭审过程,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庭审程序,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是要学习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证据规则的能力,以便在将来能够比较好地适应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需要。但多年来的实际演练效果显示模拟法庭对于学生形成法律思维、熟悉法律程序的作用是比较局限的,且不说参与人员的有限性,整个模拟法庭的过程一般演化为对已经成形案例的表演和重现,对于参与学生的实践能力有所触及但作用非常有限。 三、翻转课堂模式在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一)翻转式课堂的特点 传统课堂以老师备课——课堂讲授——学生课后复习为主要模式,而翻转式课堂则一般模式为老师制作教学视频——学生课前观看视频并完成其他规定任务——回到课堂进行师生互动、答疑、完成作业等,翻转式课堂与传统课堂相比有如下特点: 1.课堂任务发生改变。如前述,传统课堂上教师主要进行知识的讲授和知识的单向输出,而翻转式课堂着重点在知识的内化,强调学生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充分的交流、讨论,鼓励学生积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共同解决问题,通过这种有效沟通与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得抽象的知识实现内化。 2.课堂上的主体发生变化。传统课堂上是以教师为中心运转的,从课堂运行的整体程序、课堂上讲解的主要内容、师生互动环节的设计到课后复习、巩固均以教师为主,其为课堂主导者,实施者和监督者,学生则是受教育的对象,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客体的性质和特点,而在翻转式课堂的设计中,学生成为课堂的主导者,他们在课前通过观看老师提前录制的视频,对所欲掌握的知识要点,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还可能通过完成老师提前下发的任务清单,对相关疑惑进行深入思考,并从网络上进一步获取和拓宽相关信息源,从而带着疑问、思考和有质量的课前预习进入课堂,并在这一环节通过与同学、老师进行深入地探讨和沟通完成知识的解惑和巩固,在启发其思维的基础上再带着新发掘的问题进入课后持续阶段,在这一环节学生不再是单向的被输送者,而是主动的学习者和探索者。 3.学习时间的安排发生翻转。传统高校教学中一般每天安排六至八个课时,第节课约为45分钟左右,但在翻转式课堂中,时间安排上需要更为灵活,因为学生在课堂观看教学视频,和课后进行进一步的巩固复习都需要大量的时间,为适应这种变化,需要对教学时间作出一定的调整,并使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二)翻转式课堂模式在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在刑事法律学科中,相对而言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理论难度并不大,但难在刑事诉讼程序冗长繁琐,细节问题众多,在讲授过程中较易失之于枯燥,使学生丧失专注和兴趣,而一个学期仅几十余学时欲在课堂上消化、解决如此众多的知识点,也使老师颇为犯难。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法学课程都适合采用翻转式的课堂的教学方式,但刑事诉讼法学的特点却决定了其与翻转式课堂的契合性。前已述及刑事诉讼法学涉及的理论知识难度并不算特别高,所以学生完全可以通过课前的小视频对理论知识做到基本掌握,在课堂上教师再通过一两个典型案例为学生示范这种理论如何运用于实践之中,然后再为学生设置衍生问题,指引其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储备来主动解决问题,通过这一环节观察学生是否已经掌握相应知识点,并根据具体情况来调整进度和難度,课后还可继续为学生布置题目、案例、参考书目等,引导其主动向学。 四、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课前视频的制作应短小精悍 课前视频是翻转式课堂重要的牵引器,其内容应当涵盖其后课堂内容的主要知识点,但难度不易太大,以学生自学能够消化或稍加拔高为宜,并且时间也不宜过长,一般10分钟左右,否则可能会使学生专注力缺失,预习效果不佳。课前视频的制作对教师的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一方面视频本身承载的实体内容应当难度适中、内容饱满、生动有趣,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另一方面对教师应用当代前沿教学工具、教学理念亦提出较高要求,所以教师也必须不断鞭策自己终身学习,与时俱进,努力掌握新的现代教育技术。 (二)仍需注意因材施教 每个学生的起点、兴趣点、关注能力、学习的动力均不一样,在翻转式课堂的组织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尽可能让学生机会均等地积极参与进来,并视其个人情况向其提出问题和进行引导,让学生感受到用自己的勤学和思考换取到学习效果的喜悦感和成就感,激发其自己主动学习的欲望,真正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 (三)翻转式课堂的教学考核方式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常规高校的考核方式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成绩总评而来,其中平时成绩所点比值一般为20-30%。这种主要通过考试成绩来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公平性,但在翻转式课堂教学方式中,这种方法则未必能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翻转式课堂对学生的自学能力、自我约束能力、进行知识索引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与同学团队协作的能力、与不同人群沟通的能力均提出较高要求,仅通过一两次书面考试成绩就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无疑是不全面的,在组织翻转式课堂的学习过程中,教师与学生深入接触和沟通交流,对于学生个体学习情况有比较具体的了解,因此教师可通过多种考核指标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这就需要考核方式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并赋予教师更多的决定权。 (四)在翻转式教学的组织实施过程中,需要学校、教师和学生三方联动,形成合力作用,以有效实现其教学效果 学校必须加强涉及互联网教学的各种软硬件教学设施的建设,并引导及提供相关培训让教师提高必要技能,还可组建相关的专门团队或部门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让专业人做专业事,亦可使教师从繁琐的技术操作中相对解脱,集中精力完成专业、课程内容建设和设计。同时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扬长避短,顺应教学改革创新的要求不断迎难而上、完善自我。而学生则应加强自控能力、自学能力、对网上海量信息的甄别能力和同学沟通交流协作的能力,并且在这一良性互动过程中让显性知识内化为隐性知识,并最终转化为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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