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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双创”背景下高职院校学生创业法律课教学实效性研究
范文

    摘 要 2015 年5月,国务院下发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对高校普及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大学生创业的瓶颈之一是缺乏法律知识,为此高校纷纷开设创业法律课,如何提高高校创业法律课教学的实效性迫在眉睫。本文在分析创业法律教学重要性及实效性缺失原因的基础上,针对高职高专法律教学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创业法律课教学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 大学生 创业法律课 教学 实效性

    基金项目: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校级教科研项目课题成果。

    作者简介:王惠霞,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职学生法律教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211

    一、“双创”背景下高职学生学习创业法律知识的重要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论坛上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 2015 年5月,国务院下发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一文,该文把“高校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到2020年实现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作为目标。随后,全国高校迅速开展培养学生双创能力的行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与技能。在国家双创政策推动下,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持续高涨,麦可思研究院2017年的《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数据显示:大学生毕业即创业比例连续从2011届的1.6%上升到2017届的3.0%,以2017年795万应届毕业生的量计算,年创业大学生的数量超過20万。但是,据不完全统计,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只有2%-3%。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指导、缺乏运用法律知识规避风险、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双创背景下,高职学生的创业热情也持续高涨;高职学生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相比,由于自身整体学习能力及内化知识能力较弱,创业成功率更低,因此对高职生开展创业教育,特别是培养他们运用法律实知识依法创业、规避风险、保护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培养学生依法创业的意识及运用法律创业的思维,高职学校不仅要开设创业法律课程,而且要努力提高创业法律课程教学的实效性、这样才能迅速提高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及学会运用法律技能。

    二、创业法律课教学的实效性目标

    实现教学实效性是创业法律课程的教学任务,也是检验课堂教学效果的尺子;没有实效性,教学任务就会落空,教学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具体而言,创业法律课教学实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提升高职学生创业法律素养,使学生掌握创业基本法律知识。创业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法律,创业者开展创业活动首先要懂得如何依法开展创业活动,与创业相关的法律问题相当多,高职学生应把握创业所涉及到的最基本法律知识,主要有:企业设立前,对企业的法律形式的了解、企业的设立流程及准备的资料、创业资金的筹集及各位不同企业类型创业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企业设立后,对经营决策权归属、企业生产者销售者责任及义务、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创业法律纠纷的解决途径等内容的掌握;企业经营失败时,了解企业清算、解散的流程及其后果等等。教学能做到学生对这些内容入心入脑,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此乃教学时效性的体现。

    第二,提升学生法律思维,使学生具备运用法律知识来思考、解决创业的相关问题的能力。创业法律是实用性法律,学生通过掌握理论来指导解决问题是本课程实效性的最终落脚点。

    第三,课堂气氛好、师生互动频繁,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到位。活波生动的课堂氛围、学生对知识的渴求及高涨的学习热情是折射教学实效性的。

    三、创业法律课教学实效性差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重视,不少高职院校开设了大学生创业法律课程,但在课程实效性上存在一定问题。

    (一)学校把创业法律课程教学的边缘化

    在双创背景下,高职高校很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但一般只把大学生创业法律课程作为非核心课程,甚至是把课程作为一门选修课让学生学习,从客观上导致学生对上课重视程度不够。作为非核心课程或是作为一门选修课,课时数少,常常被安排在下午7-8节或晚上上课,高职学生本来学习能力就差,加上对上课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上课率、听课率不理想。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一般也是大班上课,一个班少则七八十人,多则超过一百,所以授课老师很难顾及到每一位同学,在讲解法律基础知识时,知识点比较多,短时间内学生掌握有难度,所以有的学生上课走神,甚至有些学生在上课时悄悄看杂志、看专业书等书籍,或玩手机。一些学生在上课时普遍不作课堂笔记,个别同学甚至连课本都不带,空手而来,空白而归,课程实效性差。

    (二)教学内容不够贴近实际、教学方式单一,缺乏实践性教学

    大学生创业法律课程是应用型的课程,里面贯穿了不少创业必备的法律基础常识,有的老师上课很敬业,但是重讲法律基础知识,讲轻讲实际案例,有时即使讲案例还是比较久的案例,与大学生创业时运用法律知识相关的案例太少,导致教学内容远离实际,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学生上课热情不大;另一方面,课程缺乏实践性教学,老师讲授的多,学生课堂中参与讨论、亲自展示、讨论的机会少,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学习效果差,教学难于取得好的实效性。

    四、提高高职院校创业法律课程教学实效性的途径

    (一)把创业法律课程纳入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课程体系

    把创业法律课程纳入核心课程体系,一方面彰显课程的地位,另一方面客观上让学生认识到课程学习的重要性。作为核心课程的创业法律课程须完善创业法律课程体系及内容,强化教学针对性。课程教学要发挥实效性,一本内容体系完整、实用的教材是关键。首先,在教材的定位上要以“实用、有用”为理念;创业涉及的法律知识非常多,在上课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以企业设立、运营为主线,把企业设立的程序、各类企业的法律责任、企业运营中关于融资、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防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实体法的学习作为重点,这样教学针对性强,教学效果更加突出。

    (二)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

    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学生在课堂上学会自我思考、学会自我学习是体现教学实效性的重要标志。课堂上,宜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法律课教学很适合采用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授课的案例式教学、专题式教学、头脑风暴等教学方法。

    在创业法律课课程内容较多课时又有限的情况下把重点难点问题讲得通俗透彻,可以专题来组织教学内容,讲清重难点;同时可以穿插现实中高职学生创业中遇到的法律案例,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点来分析案例,既巩固了课堂学习的内容,也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探索课堂实践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增强教学实效性

    美国著名法学家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这形象地展示了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如果空谈法律理论而不去使用,法律理论将没生命力,只有用法律理论指导实践,法律价值才能得以体现,因此教学应探索为学生提供参与法律实践活动的机会。

    实践活动可以在课堂上进行,也可以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比如:课堂实践可以通过设计及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来进行,模拟法庭由老师提供几个案情,学生挑选出一个案情。课前,老师指导学生进行案情分析、做好角色划分、指导学生写好法律文书、预演;课中:由学生扮演角色正式开庭模拟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让学生直观地参与整个过程,既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也锻炼了学生的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社会实践活动则可以通过现场旁听附近各级法院举行的庭审来开展。老师指导学生如何申请旁听庭审,把参加旁听作为教学的一个社会实践环节,鼓励学生每人至少参加一次。通过现场旁听庭审过程,可以让学生更全面了解司法程序的运行情况,为以后用法律手段解决法律纠纷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http://www.vccoo.com/v/9v884i.

    [2]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北京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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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7: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