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家庭中个体隐私边界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初探 |
范文 |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讨家庭内部个体隐私边界的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本文采用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6位访谈对象的个案分析,从空间隐私、身体隐私和精神隐私三个方面描述了家庭中个体隐私边界的状况,并对其性别差异、家庭结构差异和居住模式差异三个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个体边界 空间隐私 身体隐私 个体隐私 家庭 作者简介:侯芃林,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6.337 一、引言 当代社会学家对于隐私概念的界定较为多元,其主要共同观点是将隐私视为一种与他人相隔离的状态,如威斯丁(Westin,1970)用四种状态来描述隐私的意涵:(1)独处(Solitude)——独自一人且不被别人注意到的状态;(2)亲密(Intimacy)——在小社会单位内与他人建立起的亲密关系;(3)匿名(Anonymity)——在公共场合保持不为人所知;(4)缄默(Reserve)——保护个人信息,维持心理屏障。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他们所讨论的“隐私”更多的是个人在公共场合将自己与他人区隔的能力和权力。 家庭内部隐私则更具特殊性。一方面,家庭内部发生的事情在很多情况下被视为家庭成员共有的“隐私”,虽然不适合在家庭以外的公共场合谈论,但也不独属于某个人;另一方面,由于家庭成员有共享的隐私,其作为个人的隐私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边界往往是模糊的。结合麦金尼(Mckinney,1998)和马翰斌(2013)的研究,本文中所讨论的“家庭内部隐私”概念包含以下三个维度: 1.空间隐私:能够保持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并有权拒绝他人进入;有固定的用于存放个人物品的空间,并可免于被其他人翻看;2.身体隐私:能够使自己的身体不被看到,尤其是在洗澡或更衣等情况下;能够拒绝某些身体接触,如拥抱或亲吻他人;3.精神和情绪隐私:能够避免谈论某些话题,或透露自己的情绪和想法;能够使包含自己情绪、信息、想法的物品(通讯记录、日记等)不被他人查看。 与以往研究中对于“隐私”概念的定义类似,本研究也将家庭中个体隐私视为一种边界,将个体与其他家庭成员隔离开来。由于其特殊性,家庭中个体隐私边界受到更多个体因素的影响,本文将对其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探讨。 在以往家庭中个体隐私的研究中,麦金尼(Mckinney,1998)通过对12个学龄前儿童父母的深度访谈,发现随着年龄增长,孩子会逐渐意识到保护自己的隐私,而女孩又比男孩更早有这种意识;在有多个子女的家庭中,有关隐私的冲突多发生在与兄弟姐妹共享房间的孩子之间;董小苹(2004)通过对中学生及其家长的问卷调查,发现年龄是影响少年儿童隐私意识的重要指标,女孩比男孩更加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父亲比母亲更加尊重孩子的隐私;同时董小苹创造性地提出,由于宏观社会环境和父母营造的家庭环境共同影响,父母与孩子在对隐私问题的认识上具有一致性。谢碧珠、陈国贲(2006)通过对12位年轻人的访问,将中国内地的情况和香港进行对比,指出个人的划界行为出现不同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结构和“共同语境”的不同: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子女与父母关系密切,那么父母子女之间的界限就会具有较高的可透过性;反之子女则会将家庭以外的人(朋友、恋人等)当作情感交流的主要对象。 与已有研究相比,本研究的价值在于:第一,调查对象是已成年的子女,不仅可以了解其目前在家庭中的隐私状况,还可以与以前的情况进行对比,通过其变化更加具体地分析年龄对于隐私状况的影响;第二,董小苹(2004)发现孩子的隐私意识随着年龄增长发生变化,但家长的隐私观念并没有受到年龄因素的显著影响,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假设:当孩子的隐私意识逐渐强化而其父母并没有更加注意尊重孩子的隱私时,将会出现关于隐私问题的冲突;第三,本文以质性研究为主要方法,从研究对象本身的视角对其家庭隐私观念、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解释。 综合以往研究成果和客观条件,本研究将探讨家庭结构(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性别和居住模式对家庭中个体隐私边界的影响,并尝试对其影响方式给出解释。 二、研究方法 本文以定性分析法为研究方法,以董小苹设计的隐私状况调查问卷(董小苹,2004)为蓝本,针对本研究访谈对象均为未婚青年的特点,对董小苹研究中的学生问卷和家长问卷进行了综合、补充和调整,编制了包含21个问题的访谈提纲。本研究部分采用麦金尼(1998)对家庭中子女隐私的概念,从“空间隐私”“身体隐私”“精神和情绪隐私”三个维度来衡量被访者家庭隐私的现状。 因以往研究表明,隐私意识和隐私状况受到性别、家庭结构和居住模式的影响,而目前最为显著的居住模式差异存在于城乡家庭之间,因此本研究在确定访谈对象时有意选择了在以上三个维度中异质性较高的个体。6位访谈对象背景资料如下: 个案一:Z小姐,女,20岁,城市居住,非独生子女,有1个小5岁的弟弟。个案二:S小姐,女,20岁,城市居住,独生女。个案三:H小姐,女,20岁,农村居住,独生女。个案四:D小姐,女,20岁,城市居住,独生女。个案五:F先生,男,20岁,城市居住,非独生子女,有1个双胞胎哥哥。个案六:Q先生,男,20岁,城市居住,独生子。前3个访谈采取面谈方式,后3个采取电话采访方式,在访谈过程中进行了录音和笔录,每个访谈用时约30分钟。 三、结果分析 (一) 隐私边界划分情况 1.空间隐私。从总体上看,6位访谈对象都与父母或兄弟姐妹同住,家庭构成较为简单,且在现居住处都有自己的独立房间,对保护空间隐私性较为有利。 对于空间隐私保护状况的测量,本研究采用以下三个问题: (1)你在房间里关着门,家人是否会不敲门就进入你的房间?(2)家人有没有未经允许使用你的个人物品(毛巾、水杯等)?(3)家人有没有未经允许翻看你的背包、钱包、房间内的物品?(以下简称“敲门”“个人物品”和“翻包”) 后两个问题被访者给出的答案基本上都是“没有”,主要差别体现在“敲门”问题上。6位被访者中,3位被访者表示家人在进入其房间之前会敲门: 个案一(Z小姐):“我如果关着门的话,他们肯定会敲两下,但是可能没有等我应答就进来了。”个案三(H小姐):“我爸爸进我的卧室会先敲敲门,或者在外面喊一声再进来,不会直接推门就进。我妈妈会直接就推门,不管我是在睡觉还是在做别的什么事情。”个案四(D小姐):“其实我关门睡也没有几年,小时候都开门睡,大了以后才关门睡,让他们进来之前敲门,他们有的时候还是会敲一下的。” 有两位被访者则表示根本就没有关门的习惯: 个案二(S小姐):“我一般在我房间就是睡觉,我们家不关门,所有房间门都是开着的。我一般不会呆在自己房间,因为房间里没有桌子,也没有电视,WiFi信号也特别差。”个案六(Q先生):“还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因为我没有因为隐私问题关过房门。我关门是因为我嫌他们在外面走路声很吵,关上门后他们会不敲门就直接进的。” 另外1位被访者表示基本没有敲门的习惯: 个案五(F先生):“肯定有,一般是我爸妈……感觉(不敲门)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在家里面我觉得挺正常,敲门不太必要。” “敲门”在空间隐私问题中较为重要,对于共同居住的人来说,主要隐私空间就是自己的卧室,而其他家人进入其卧室是否需要敲门,代表着其个人界限在多大程度上是具有可透过性的。对于本来就不关房间门或者没有敲门习惯的个体而言,可能其家庭中的“个体空间”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这一点可能更多地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传统生活方式和家庭氛围的影响,有待进一步探讨;而个案三中H小姐的回答也体现出对个人空间隐私性,父亲表现出更大程度的尊重和保护,而母亲则更少在意,这一点将在性别差异部分进行深入探讨。同时,在访谈中笔者还发现,空间隐私的实现程度也受到居住模式的影响。在个案二和个案三中,被访者均表示她们的房间只有床,主要功能就是睡觉,没有学习、娱乐、休闲等功能,因此她们在家更多的时间是在客厅、餐厅等公共空间度过的。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空间虽然存在,但由于其功能弱化,个体的一部分日常活动转移到公共空间,导致个体界限的空间划分仍然是模糊的。 2.身体隐私。对于身体隐私保护状况的测量,采用的问题是:你是否遇到以下情况:你在浴室洗澡,家人进入浴室?(“进入浴室”仅指主动进入,并不包括递送东西的情况) 从访谈结果来看,对于身体隐私态度存在的性别差异、界限模糊现象多出现在母亲和女儿之间,并且女儿或多或少地表现出抵触情绪。 个案一(Z小姐):“我妈会进来。不过我一般会锁门,不管是家里面有没有人。”个案二(S小姐):“我妈有过,但在我表示了抗议之后就不太有。(抗议发生在什么时候?你多大年纪?)初中吧。” 3.精神和情緒隐私。对于精神隐私保护状况的测量,采用的问题是:你是否遇到以下情况: (1)家人未经允许翻看你的信件、邮件、聊天记录、浏览记录、日记、手机等。(2)家人在你不愿透露的情况下要求了解你的考试成绩。(3)家人要求了解你的零花钱/生活费的用途。(以下简称“翻手机/信件”“问成绩”和“零花钱”) 在“翻手机/信件”问题上,有两位被访者表示遇到过这种情况:个案二(S小姐):“有过,我印象比较深刻。我上初中的时候手机不设密码,有一次用手机看小说被我爸发现,他还专门跑去告诉我妈,正好被我撞见。后来我给手机设了图案屏保,有一天晚上睡觉前把手机留在卧室外面充电,出来时看到我爸解开了我的手机密码,我感到非常意外。再后来我就设成了字母加数字的那种屏保。现在我会把手机放在床头,不会留在外面充电。”个案六(Q先生):“有,高中之前。(一般是翻什么?)手机。(你知道是吗?)对,因为她有时候会跟我说。(是什么理由?)关心生活吧,或者是怕我交友不慎。” 从访谈结果来看,在信息、精神隐私问题上,最被重视的是手机。一个原因是随着智能手机的出现,其他如信件、邮件之类的通讯方式或日记之类的个人思维载体被逐渐取代;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当前中国家长中普遍存在着手机被“污名化”“妖魔化”的趋向,手机作为影响孩子学习的“罪魁祸首”受到家长的格外关注。 个案六中,被访者母亲翻看被访者手机是在其允许的情况之下,可以认为在高中以前,Q先生的手机在其家庭中并不被视为个人隐私,或是这一隐私的边界至少对于其母亲来说是可透过的。在个案二中,S小姐的手机从不设密码,到设简单密码,再到设复杂密码,从放在外面到放在床头,这种变化体现了她隐私观念越来越强化,个体界限越来越清晰。这一变化不仅受年龄增长的影响,也受到父女之间发生冲突的影响。 (二)家庭结构的影响 本研究中被访者的家庭均为核心家庭,个案之间家庭结构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是独生子女家庭,在非独生子女家庭中,兄弟姐妹的年龄差也对个人界限的划分有一定作用。 在对“你有没有要求了解你父母或其他家人的感情现状?”这一问题的回答中,除Z小姐(有1个小5岁的弟弟)之外,其他被访者均表示不会主动询问。 个案一(Z小姐):“我肯定是要看着我弟弟一点的,关注他跟谁交朋友,有没有早恋的苗头。”而同样来自非独生子女家庭,F先生(有1个双胞胎哥哥)的回答却与来自独生子女家庭的被访者更为相似:个案五(F先生):“我一般不会主动去问,除非家人主动介绍,觉得没有必要去了解特别多。” 这一现象可以从家庭系统理论的视角给出一个可能解释。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是一个整体,其中的个体和子系统之间都有边界,边界设立后,即产生系统的规则,以维持角色功能。同时,在中国传统文化“长幼有序”观念影响下,个体界限的可透过性是有明显方向的:基本只能自上而下,而不能自下而上。这就导致父母角色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在感情问题上指导孩子,父母询问、关心子女的感情问题既是权力也是责任,而过问父母的感情生活并不属于子女的权力或责任,因此独生子女对家人(父母)的感情现状并不过问。而在非独生子女家庭中,如果兄弟姐妹年龄相差较大,如Z小姐及其弟弟,那么弟弟或妹妹就在这个“长幼序列”中排在最末端,哥哥或姐姐也承担了一部分指导功能,对弟弟妹妹而言就相当于“第三位家长”;如果兄弟姐妹年龄相近,如F先生及其哥哥,那么他们在“长幼序列”中并没有明显先后之分,他们中没有人会承担起指导他人的功能,也不需要为对方的感情问题负责。 从Z小姐对另一个问题的回答中,可以更加直观地看出这一点:你认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干涉家人的交友、感情? 个案一(Z小姐):我弟弟生理年龄比我小5岁,心理年龄比我小更多,所以我总担心他作决定不是很成熟很理智,有时候一些想法会比较偏激。所以我觉得时刻关注他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你交了一个朋友,但是你弟弟觉得非常不好,他有没有权利来干涉呢?)我觉得他有权利跟我讲,但是最后决定权肯定还是在我手里的。(那如果你觉得你弟弟交了一个非常不好的朋友呢?)我应该会用同样的方式去跟他沟通,跟他表达我的想法,但是力度肯定要大一些,可能会想尽办法让他接受我的想法。 (三)性别的影响 董小苹(2004)的研究显示,对子女而言,女性对隐私权的重视显著高于男性,她们希望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而对于父母而言,父亲普遍比母亲更加尊重孩子的隐私权,更把孩子的房间、背包、钱包、信件、日记等看作是应得到尊重的个人隐私。 而在本研究中,与女性被访者相比,男性被访者对于空间隐私、身体隐私和精神隐私的重视程度均较弱,这一点与麦金尼、董小苹的结论一致。在被访者对家庭隐私状况的描述中,可见多例被访者母亲“入侵”其个体界限的事件: 你是否遇到以下情况:你在浴室洗澡,家人进入浴室? 个案二(S小姐):“我妈有过,但在我表示了抗议之后就不太有。(抗议发生在什么时候?你多大年纪?)初中吧。(在这之前没有抗议过吗?)初中以前没有意识到,脑子还没长好(笑)。”个案四(D小姐):“我妈是这样,但是我爸不会。(进来一般是做什么?)如果是在拖地,她就会进来洗拖把。”你是否遇到以下情况:家人未经允许检查、翻看你的背包、钱包、房间内的物品?个案六(Q先生):“有的。(一般是谁?)我妈妈。(现在还有发生吗?还是以前?)到高中基本就没有了。”在S小姐的个案中,经常打破个体界限的则是父亲,但S小姐表示,这也许是受到其父亲性格和职业习惯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说,对隐私的重视程度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父亲高于母亲的。 对这一现象的一个可能解释是:从家庭角色视角来看,母亲在家庭中更多承担照顾、教育子女的工作,与子女互动更多,因此越过个体界限是很难避免的。 (四)居住模式对个体隐私边界的影响 在确定研究对象时,由于预想中城乡居住模式有较大差异,可能会对个体的隐私边界划分有较为显著的影响,所以有意选择了同为独生女的个案二(来自城市的S小姐)、个案三(来自农村的H小姐)、个案四(来自城市的D小姐)进行对比。但在访谈和分析过程中笔者发现,真正影响个体隐私边界——尤其是空间隐私——的因素实际上是家庭的居住模式,具体体现为被访者是否有自己的房间、房间承担了哪些功能,这两点决定了她在家的时间是独处一室,还是与其他家庭成员共享某个空间。3位访谈对象都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但是S小姐和H小姐的房间除了睡觉以外基本没有别的功能,因此他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公共空间(客厅、餐厅等)活动,这意味着他们“个人空间”的边界是模糊的,与其他家庭成员有较多交集,这一特征对应了更弱的空间隐私状况:S小姐表示在家里不会关门,有同学来访也不会去自己的卧室 ;而H小姐表示母亲在进入自己房间之前没有敲门的习惯。与之不同的是D小姐,其卧室具备的功能较多,如学习、休息、娱乐等,因此其在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独处一室,个人空间的边界是明确的,这一特点对应了她稍强的空间隐私状况: 你在房间里关着门,家人是否会不敲门就进入你的房间? 个案四(D小姐):“其实我关门睡也没有几年,小时候都开门睡,大了以后才关门睡,让他们进来之前敲门,他们有的时候还是会敲一下的。” 因此,居住模式对家庭中个体边界的划分体现在:个人空间(一般为卧室)承担的功能越齐全,对应的个体边界一般就越清晰,对其空间隐私的维护有正向影响。 四、总结及讨论 (一) 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6个个案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个人界限划分的主要矛盾在于私人空间的进出自由度和个人信息保护,多发生在子女和父母之间。2.与独生子女相比,非独生子女家庭兄弟姐妹之间也会有个人界限的透过和打破,其程度受到兄弟姐妹年龄差异大小的影響。个体界限的可透过性有固定方向,遵循长幼序列,一般自上而下,基本不自下而上。3.作为子女,女性比男性更为重视自己在家庭中的隐私和个体边界;作为父母,父亲比母亲更重视保护子女的个体界限、个人隐私,但也受到父母个人因素的影响。4.居住模式对空间隐私影响较大,个人空间承担功能的数量对空间隐私有正向影响。 (二) 反思 1.本研究未能访问到6位访谈对象的父母,如果能将父母与子女对于隐私观念、个体边界划分的观点进行对照可能会有新的发现。2.由于研究方法的限制,未能体现宏观社会文化环境对于家庭内部个体隐私观念的影响。 注释: 笔者曾作为同学造访过S小姐家,所有活动都发生在餐厅和客厅,在S小姐与同学互动时,S小姐的母亲也全程在场。 参考文献: [1]董小苹.家庭隐私观代际差异比较研究[J].青年研究,2004(6):8-14. [2]马翰斌.家庭成员间隐私权及其保护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 [3]谢碧珠,陈国贲.隐私在家庭:中国人的隐私观念以及隐私在家庭的展现模式[J].浙江学刊,2006(2). [4]Mckinney, K. D. Space, body, and mind: parental perceptions of children's privacy needs[J].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1998,19(1):7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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