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宁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研究 |
范文 | 梁晓芬 [摘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生命健康问题,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充分调查研究广西区内外农村饮用水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的现状后,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构建南宁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以确保农村饮用水的安全。 [关键词]南宁 饮用水安全 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S277.7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9-4245(2018)04-0057-04 DOI:10.19499/j.cnki.45-1267/c.2018.04.01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保障饮用水安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切实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国家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 ]切实做好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工作是增进民生福祉,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补齐民生短板具体要求,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树立和巩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南宁市推动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指导思想,强调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方面短板,显著缩小城乡差距。南宁市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首府城市,一直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作为民心工程,更是政治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发挥好这一工程的战略作用对于有效地改善人民群众安全饮水状况,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推动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攻坚的顺利开展;对推进城乡一体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主要模式 “十一五”以来,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主要解决了硬件建设问题,即基本完成水源地建设和供水管网建设。“我国十二五期间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总投资达1768亿元,建设了23万多处集中式供水工程和50多万处分散式供水工程。5年来,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由58%提高到8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76%,农村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均有大幅提高。” [2 ]最近两年,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上。目前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管理主体多种的管理模式 农村供水工程属于农村公共设施,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农村工程点多面广,涉及的问题错综复杂,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建后管理模式。安徽省马鞍山市推行“企业管理”、“镇村管理”、“BOT管理”和“城市一体化管理”四种运行管理模式,对产权属国家所有的较大集中供水工程,通过招投标引进先进管理企业,实行“企业管理”;对产权属国家的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交由镇村管理,即“镇村管理”;对“政府补助为引导,市场运作为主导,群众自筹为补充”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采用BOT管理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安徽省馬鞍山市当涂县采取BOT方式,由市政府和企业之间达成协议以企业为投资主体出资建设自来水厂,实行特许经营管理,合同期限为30年,期满后当地政府无偿回收。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方负责运营、维护、管理和收费。这一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农户自用自管的家庭集用水柜、水池等分散供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由受益家庭自主管理,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农户所有。 (二)城市供水一体化模式 为了解决农村的水厂规模小,制水工艺简陋,出厂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安徽省马鞍山市早在“十一五”规划建设初期就注重规模水厂的建设工作,以规模水厂的优质管理水平和供水水质服务广大农村居民。充分利用城市水厂进行农村管网延伸,努力实现城市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合肥市坚持规划引领,区域统筹,并分区域建设规模水厂,统一实行区域供水。坚持抓大促小,抓优汰劣。这种城市供水一体化模式主要特点就是有效整合现有供水资源,因地制宜地采取“股份经营”、“批发供水”、“国企收购”、整合小水厂等多种形式,解决饮水工程重复建设、小水厂供水不及时、水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 (三)科学规范水价管理模式 各地政府饮水工程在制定供水的价格时,既要考虑企业的运营成本,又要兼顾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确保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农饮工程的供水价格主要由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电费、水损、工资、日常维护费等构成;水价由物价、水利、财政部门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四)设立维修基金的模式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饮工程运行费用高、群众负担重、供水经营亏损严重的问题,确保农饮工程长期正常发挥效益,福建、安徽等地都设立了农村饮用水安全维修资金,在维修基金的构成中,财政拨款是维修基金的主要来源。 三、南宁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 自2005年我国全面启动农村饮用水工程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凝心聚力,全面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把保障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从2005年起连续10年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市共建成的农村集中供水5783处,供水受益人口438.76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528.25万人口的83%。日供水1000吨,受益人口1万人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共71处,受益人口120.15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23%。南宁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集中供水工程建后管护多由当地水管部门、村委会负责后期运营管护工作。集中供水企业负责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运行和维护,并服从政府水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监督。分散供水则由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自行运营和监督管理。针对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南宁市大部分县(区)多采用“县水管单位+乡镇村委会+用水者协会”模式,形成了县(区)主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及大规模供水工程后期运行,乡镇及村委会落实集中及分散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有的县(区)采取属地管理模式,根据工程水源地及用水户分布区域,将规模化水厂及供水网区划分给相应的水管单位管理。 (二)存在问题 近2年来,南宁市水利系统全力配合市委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实施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水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设施作用,以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用水安全为抓手,着力打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攻坚战,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饮用水卫生条件,农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南宁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建后运行管理上尚存在一些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1.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严重。农村饮水工程建成后大多移交给村屯自行管理,导致工程管理混乱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大部分县(区)未按要求建立县级农饮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大部分农村用水协会没有履行职责,没能真正发挥管水的作用,基本上是名存实亡。部分村庄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没有设专户储存,出现了钱有人收,事没人做的现象。 2.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对规模以上供水工程的管护仍力不从心,对点多面广、分布分散的单村供水工程的监管不到位。同时部分乡镇未按照要求建立用于饮用水安全工程日常维修维护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难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 3.老旧工程建设标准低。“十一五”以前,我市興建了一大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但由于当时工程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很多工程仅是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未达到安全用水的程度,部分工程受投资的限制,无净化、消毒措施,只是简单提供原水,水源保证率和供水保证率低,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给建后运行管理造成很大困难。 4.饮用水源污染问题突出。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农用化肥、农药、家畜养殖场的畜禽食物残留物、粪肥等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导致水源水质污染严重。同时,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比重低,多数农村水源地建后保护区域及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农村饮水水源水质不乐观。 5.饮用水安全工程水质达标率低。南宁市农村饮水工程绝大部分都是2005年以前建设的中小水厂,大都未建立水质化实验室,没有水质消毒设备和水质监测设备,亦无称职的检验人员,导致农饮工程的出厂水和来源水达标率偏低;即使已经配备了消毒设备,但由于缺乏管护主体、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致使部分工程的消毒设施闲置,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2016年南宁市疾控中心对农饮工程水质的抽检平均合格率仅达58%。 四、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南宁市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工作,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完善体制机制,更重要的是结合南宁实际,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才能真正确保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有建设,能管理,管得好,长效益。 (一)宣传教育机制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民心。一是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宣传栏、宣传册、调研会、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不同对象的多层次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重点提高人民群众对饮用水安全的各项安全指标、各种组成要素和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科普宣传和教育学习;三是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先进典型,为全市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提供的示范经验。 (二)组织协调机制 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农村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对工作总负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领导负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分别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包干制度。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分片包干”制度,明确各县区、开发区政府对辖区内的农村饮用水安全负总责,并将有关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各部门各单位、各沿街店面,实行分片包干,分段负责。三是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健全各级、各部门农村饮用水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月至少要召开2次例会,形成1个运行通报,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及时研究部署农村饮用水安全重大工作。 (三)建后管护机制 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的特点、性质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管理模式。一是对供水人口相对集中,供水规模较大,供水设施相对完善,受益人口用水意识较强的地区采用“统一管理模式”;二是对供水规模小,供水人口少,供水分散的地区,采用“农民用水户协会模式”;三是对供水规模达到千吨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水利局或所在镇成立供水公司等专门机构,按需设岗,以岗定责,直接进行管理;四是对城镇近郊地区,通过自来水公司扩网,解决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建设完成后,移交自来水公司直接管理的“建管分离模式”;五是对已建成的饮水工程并入市级或镇级自来水管网,由管网所属水厂统一管理,并明确双方在托管期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托管模式”。总之,无论采取何种运行管理模式,都必须依法管理,双方签订管理合同,明确管理对象、管理任务、管理范围和管理期限,以及相应的政策奖补机制和违约责任等。 (四)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二是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和水质保障工作的监督。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限期整改。三是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考核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运行维护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五)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财政经费增加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的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财政经费增加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的投入机制。市、县区各级财政要实现专项列支,保障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各项工作经费的落实。二是建立多元投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政府出资投资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合同约定确定产权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投资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归他们自己所有,并享有各种收益。三是研究出台合法合理的水价政策,规范水费收缴。具体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并根据政策要求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J].求是,2017(21):10-11. [2]赵永平.我国“十二五”期间解决3亿多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问题[EB/OL].(2016-1-12)[2018-3-29].http://www.gov.cn/xinwen/2016-01/12/content_5032207.htm. 责任编辑:吴欢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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