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时代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范文 | 朱菊红 摘 要:分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介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过程,论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农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新时代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3-0069-02 ? ? ? ?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32 ? ? ? ?文献标志码:A 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与成就 1.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现状 20世纪50年代,我国改革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中共中央在《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强调以生产队为基础建立三级所有制,确保“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作为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共有制被取消,农村集体产权权责不明确以及流转不同行等问题日益明显,诸多区域积极主动地研究农村所有制。原农业部门在诸多区域研究的根源上,于2007年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同时推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改革。 1.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就 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不断拓展,在3个方面获得了显著成就。①提升农民的收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出发点是让农民共享改革的成果。颁证等级一级成员资格界定,需要在人人有份的名义上,进行农村集体产权的改革,从而进一步地提升农民的收入。②稳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组成部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制,确保了农业农村实现良好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合作的方式,不仅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点,同时还可以完善农村所有制,进而释放农村所有制的活力。③不仅能够加强农村团体的经济,还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自身的作用。改善农村资源配置,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的市场回报率[1]。 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困境 2.1 ?身份地位困境 农村集体作为集体产权发展的主体,需要负责管理农村,还需要打造和谐农村,承担农村发展的重任。现如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中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法人地位,但在实施过程中,没有配备相应的保障制度。农村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不仅未能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还不能完全运用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农村在进行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过程中,构建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任务,要保证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升农民财产收入。 职能困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负责哪一项职能。从集体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是重合交叉的。①农村集体发展的习性,或是一种依赖;②地方政府想要更好地管理农村,在地方财政部门未涉及村一级的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仅需支付村级政府管理人员的工资,还需承担农村的公共服务设备[2]。 2.2 ?产权流转困境 在进行产权流转时,不仅需要满足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标准,还需要达到产权自身的需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在建设发展中,就是将原有的资金产权流转起来,从而实现农村资源进入市场,实现其价值。 2.2.1 ?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依然拥有股权流转的权利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股权流转及经济组织收回或转让至内部成员,遵循标准要求,转让之后的总股份应少于集体股份的5%。在进行股权流转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防止工商资本规模侵入的现象,同时也起到了增加农民收入的效果,为农民挽回了一定的资金损失[3]。 2.2.2 ?产权交易不畅 在发展农村经济中,要建立符合自身要求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并展开“四荒”的使用权,同时结合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等进行交易。农村经济市场产权流转交易不畅通,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在市场农业交易过程中“部门主义”及“地方主义”形式表现较为严重。②各个政府部门的交易操作流程及平台系统不一致,最终显现出各自为政的现象,同时各部门之间没有实现有效地相互配合[4]。 3 ?提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面临诸多因素,导致城镇化等发展过程中出现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同时,残留诸多人民公社制度,新问题与老问题相加不仅提升了改革的繁琐性,还提高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难度。需要在党的引导下,遵循乡村拓展战略的标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不仅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真正健全的市场身份,还要激活市场,给予农村一个完善的交易市场,有利于农村资源资产的相互交易,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外联系,从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体系[5]。 3.1 ?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规章制度的职能 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不完善,从而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和身份困境等问题,同时缺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因此需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规章制度。 拟定规章制度不仅需要维持农村经济组织特殊法人的地位,确定有关税收的优惠,还需维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但是社会性及经济性的结合体,还承担起社会职能及经济职能,进而不能以单纯的公司企业来划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模式,结合农村城镇化水平等发展状况,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经济职能的比例[6]。 3.2 ?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需要统一开放,不管是哪种市场主体都可以开展交易。针对农村产权的流转范围等问题,需要在重视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才能够提升流转范围,进行流转范围的开放,需要注意农民主观的意愿,并结合本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时机进行开放流转范围,有效地进行流转范围的拓展[7]。 4 ?结束语 我国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获得了显著的成效。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面临身份地位与可持续发展的困境,需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体化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并且改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的结构,有效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 參考文献: [1]朱方林.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调研与建议[J].江苏农村经济,2018(1):48-50. [2]张斌.习近平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与现实思考[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8(10):13-20. [3]张斌.新时代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J].中州学刊,2019(9):48-53. [4]叶翔凤,易国棚.略论新时代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发展[J].长江论坛,2019(5):19-22. [5]贺军伟.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J].农村经营管理,2010(9):1. [6]李坤.浅析新时代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4):17-18. [7]赵祥.新时代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探析[J].开发研究,2018(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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