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
范文 | 程雁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加强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股份制企业监督机制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加强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监督约束机制的有效途径。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党的领导和集体监督机制;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强化专职监督机构的职能;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推行厂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强化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企;加快股份制企业产权中国有股权的转换。 【关键词】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健康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40年以来,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组再次焕发出活力。作为国家经济的动脉,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做大做强,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而对资产结构多元化现代企业来讲,如何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不仅要靠党内监督,更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监督约束机制,实践表明:企业监督约束机制健全与否,对企业能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近几年,我国在建立健全企业监督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的来说,还不尽如人意,需进一步完善。 一、加强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主要领导的权利越来越大,因此,加强监督约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经营者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目标不一致的时候,经营者可能为了自身的目标背离所有者及股份制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要建立一套监督制约机制来激励和约束经营者。其次,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问题,不仅需要通过深化企业改革来解决,而且需要企业制度约束管理者通过廉洁自律和以身作则来引导职工共渡难关,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第三,从企业经营效益看,确有少数企业经营管理者出现种种腐败现象,任人为亲、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挥霍浪费,走上了犯罪道路。严重损害了国家、企业、股东和职工的利益。 在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企业主要领导直接掌管着本企业的国有资产,对资源支配的权利越来越大,很多鲜活的例子告诉我们,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机制越完善,运行机制越健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求得自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就越强。因此,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监管,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预防企业经营风险,对企业健康发展而言越来越重要。 二、当前股份制企业监督机制存在缺陷 1、企业内部监督机构发挥作用有限 国有股份制企业组织架构多元化,使得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越来越复杂,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是行使党内监督权力的专门机关,但是多数股份制企业实行“党政一肩挑"、“党政成员交叉任职”等领导体制,监督对象与监督机构处于从属关系,企业纪检监察队伍普遍存在“人员少、兼职多、年龄大”的现象,纪委地位和作用被削弱。致使监督作用发挥并不理想。《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企业内部最高监督部门,对董事会、经理人的经营和企业财产运营情况实施监督,以保证企业财产所有者利益。但是,很多企业监事会运作不规范,监督缺乏力度,监督不到位;不少企业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形成一种实际上的隶属关系;甚至变成了代表董事会利益、对董事会负责的机构,以致实际达不到监督效果。企业中的党组织、工会、职代会则往往被看成附属机构,这些机构的负责人拥有监督权和手段有限,要求他们对国有资产经营者进行监督困难重重。 2、企业审计效能监察部门发挥监督作用阻力较大 企业审计效能监察部门是内部隶属机构,独立行使效能监察权利遇到阻力较大,很难实现公正评价。对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而言,审计的内容和力度都不大,对发生腐败行为的违纪人员处理力度不大,既怕得罪人又怕给企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对渎职失职者的责任追究不力,执纪有宽松软的现象,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处等问题,难以起到以做效尤的作用。 3、监督约束机制还有待于完善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当中,许多监督约束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既有制度上的空档,造成无法可依的现象,又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讲感情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不按规矩办事,对经营管理者缺乏有效监督。对执行“失误决策”造成损失追究的多,对“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损失追究的少;被动监督的多,主动监督的少;口头上、文件上、制度上讲的多,实际工作中监督检查落实的少。 4、企业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有待于提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企业的权力比过去更大,企业主要领导大权在握,既是企业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又是企业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经营者靠自身素质和自觉意识来工作。自身素质不高最终导致腐败现象和不廉洁的行为。 5、经营管理者薪酬机制有待于改革 目前,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出现60岁现象依旧很严重。许多在职时经营业绩非常出色的企业经营者却不能站好最后一班岗。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薪酬待遇上没有和市场接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限过低;二是报酬结构单一,一般都是以工资和奖金组成,而股票收入相当少,这种不合理的报酬激励设计,使经营者有更大的动机去追求在职消费和寻租,在退休之前寻求更大的利益以保证晚年生活。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监督的目的是通过监督促使廉政规范的贯彻落实,一是要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要保护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因此,我们监督系统要让被监督者理解,要教育引导,强化事前防范和事前监督,从根本上履行好“保护”的职责。 三、加强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监督约束机制的有效途徑 l、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是从内部加强经营者监督约束机制的关键环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使集权变分权,通过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实现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分立,通过“交叉任职的办法,从组织结构上明确党组织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为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发挥监督和政治核心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依靠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三重一大”,特别是在选人用人和涉及与外商合资联营项目等方面,要集体决策,形成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如招投标、采购、项目运作、审计管理等,都要运用市场机制建立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要建立切实可行的防范制度,保证企业发展方向,以便于遏制腐败,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2、加强党的领导和集体监督机制 制度具有普遍适用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权力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和监督,党委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实行交叉任职,依法实现党组织的监督主体地位,从制度上保证党对企业的领导和监督,党委派代表进入职代会、监事会和工会。这三个主体从不同角度对领导干部进行监控与评价。加强纪检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监督领导体制,尤其是加强纪检监察与监事会、工会的配合和合作,可以做到作用互补,监督进一步拓展,对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作用。 3、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强化专职监督机构的职能 企业主要领导与企业监督管理部门在关系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在监督关系上是相互监督关系。监督的职能要求监督机构要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没有权力的监督无权威可言,没有相对独立的监督权也无有效性可言。审计、监察部门是企业内的专职监督机构,机构的存在与否、人员的配置情况均在企业经营管理者手中,在现有体制下,可以通过派驻巡查组,独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形成监督和被监督者平行的监督关系,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从根本上确保财务监督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起到从体制上监管的积极作用,加大企业监督部门的权力,使其具有相对的监督制约权,即参与权、检查权、处分权;不因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等情况而精简、分流监督人员,使监督机构、人员无后顾之忧。 4、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 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既要有内部监督约束,又要有外部监督约束。内部监督关键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党内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业务活动礼品登记上交、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同时,围绕企业出现的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约束领导个人行为。从外部监督来说,政企分开后,政府部门不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但是对企业依然负有管理监督职能。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管企业的稽察、巡查。对经营管理者实行每年或不定期经济责任的审计,避免以往那种“不出事,不审计”、“十年不离任,二十年不审计”的现象。 5、推行厂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 规范厂务公开,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证职工依法行使职权。方便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力求组织党员讨论,增加透明度,充分听取意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了解和参与,创造一个有利于民主监督的环境,构筑起民主监督格局,保证企业办事依法、公开、公平和公正。 6、强化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企 依法治企,依法监督和管理,是保持企业健康稳步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只有把权力监督的运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防止权力滥用、监督失控,对于改制后的企业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与指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制定纪检监察部门独立检查、监察的具体办法,对可能滥用权力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法规制度,明确监督主体与客体的法纪关系,保证纪检监察执行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还要注重建立和完善“监督链”体系,上下左右环环相扣,一方面强化相互监督和相互牵制的机制,确保企业健康、稳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加大惩治力度,对违纪违法者,从嚴从重查处。 7、加快股份制企业产权中国有股权的转换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管理科学的管理制度。而国内的股份制企业,所有者与决策者、经营者的利益是分离的,他们的回报与贡献不一致,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联系在一起,不能形成决策者、经营者自发的内动力,外部条件再好,国家各级监管部门要求再多,没有这种内动力仍然不能根本解决企业的发展问题。所以说,企业的改革要从产权上改革,改革了产权,才能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真正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其次,破除企业家的终身制和等级制,可通过建立经理人市场,使拥有企业控制权的人有相应的报酬和风险,在年薪制的基础上,拥有股票的选择权,能分享部分剩余索取权,经营者内部的潜能才能真正地被调动起来。 国有企业改制后,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完善与发展是一个长远的过程,对于保持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解决这个问题要从体制、制度、管理体系、职能发挥、队伍建设等方面去改革完善,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党内监督、部门监督、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才是解决企业监督机制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1] 柳驰.对国企经营管理者监督约束机制的探讨[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2-25. 【作者简介】 程 雁(1978.11—)女,陕西西安人,政工师,任职于陕西电子信息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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