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
范文 | 段博俊 邓远 摘要: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无医疗保障制度加上医疗费用的增加,导致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剧增。面对这种情况,2003年国家逐步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现在经历了13年,已经有了显著的效果。但是一个制度的完善需要几十年的努力,依然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完善。现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分析,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以及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医疗卫生水平:医疗费用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9-0016-02 我国一直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为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在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以集体为单位的传统的医疗体制也消失殆尽,农村居民的医疗几乎没有任何保障可言,看病难、看病贵成了农村家庭最主要的生活负担。而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内容目标和意义。新农合是以中国农村人口为保障对象,是以合作医疗的形式共同筹资,合理分配,良好地利用新农合基金来保障农村居民的最基础的医疗服务。 如今,新农合的实施已经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居民千家万户的健康问题,可以说我国已经实现了全民医保。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完善机制体制。 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在解放前1942年-1944年,在解放区因为伤寒等传染病肆虐,解放区政府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组织并建立了最初的合作医疗,这种以集体为单位的医疗保障形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解放后在全国普及开来,尤其是1958年施行人民公社化后,合作医疗发展较快。然而好景不长,1961年的大跃进运动以及三年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困难,导致刚刚起步的合作医疗不得不中止。 (二)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在平均主义理念的推动下,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合作医疗获得了良好的发展空间。特别是1968年下半年,毛主席就“乐园公社农村合作医疗”作了亲笔批示,“合作医疗好”,并指示卫生部“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全国绝大多数的生产大队都办起合作医疗,在1978年五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合作医疗也列入进去。到1980年全国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成为当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三大支柱之一。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解散集体经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合作医疗也随之消失殆尽了,到80年代末期,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剩5%。 这种农村无医疗保障制度的状态维持了近20年,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了普遍的现象,很多的时候一个家庭里有一个重大疾病的家人,面临的就是倾家荡产。再加上,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医疗费用高涨,让农村居民苦不堪言。特别是2003年SARS的来袭,为了解决中国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国政府做出了迅速的反应,在2003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作用。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如今,新农合在我国已经达到了基本覆盖,有效的保障了我国农村居民的医疗问题。 二、新农合的作用 (一)覆盖率高 新农合从2003年起在304个县试行,于2005年在全国普及,实施至今已经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农村居民,2014年的参合率已经达到了98.9%,参合人数7.36亿人。参合人数相比前几年有所下降的原因是因为部分城市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但是从整体看新农合的参合率却稳步地增长,说明我国的新农合的推广效果显著,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有了保障。 (二)使用频率高 我国新农合补偿支出收益人次从2005年的1.22亿人次增长到2013年的19.42亿人次,增长了近16倍,说明不仅我国政府努力地完善新农合制度,并且我国的农村居民也确实有效地使用了新农合,达到了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三)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2003-2014年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情况,我们可以得知随着人们对新农合的使用增加,医院对病床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需求也在慢慢增大,可以说新农合的实施也强力带动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综上,我国新农合的覆盖率和使用率都在逐年提高,并且农村整体的医疗卫生需求度也在增长。并且,在2008年的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中,在农村居民的出院构成原因里因经济问题而自己要求出院的比例由2003年的31.6%下降到2008年14.5%,有了大幅度的降低。另外,因为经济原因应该住院却未住院比例与2周内患病未去就医的比例有也所降低。由此可见:随着2003年新农合的实施开始到2008年,农村居民对医疗费的负担能力有所增强。 三、新农合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费用分配欠缺公平性 建国以来,医疗保障制度空前发展,曾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但是,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农村陷入了无医疗保障制度的状态。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的排名中,我国医疗卫生总体水平排在144位,卫生公平性排在188位,全世界倒数第四。虽然,时隔多年,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良好,情况有所变化。但是,根据《2013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体现,我国近五成(不包含外出务工者)的农村居民却只使用24.35%的医疗费用。而且近些年来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依然是以城市作为政策的中心,而这一点对于农村居民来说,缺乏公平性,也不利于改善城乡差距。 (二)新农合对门诊统筹分配过小 我国新农合为了快速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因此以解决大病住院的患者医疗费为主,对门诊的疾病预防与早期治疗补偿力度小。门诊家庭账户的利用率比起住院统筹要低很多,毕竟每年只有几十元作为门诊医疗费,吸引力不大,也会有这种可能,因为新农合对门诊的保障范围低,农村居民会因为经济原因而放弃体检,预防与早期治疗。这不利于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普遍过低 目前在乡村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整体不高,卫生技术人员缺乏或者整体素质过低。会影响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的信心。我国提倡就近医治,所以对乡镇指定卫生院的起付线以及补偿比例都给予很大的优惠,但是许多乡镇卫生院与农村卫生所房屋设备简陋,药物种类不全,医疗技术差等难以保证农民的就医质量。一部分病情严重的患者去上级城镇医院医治,一方面路途遥远交通费,住宿费高昂并且往返时间较长,另一方面报销的比例较少,而且在外医治报销手续繁琐,这些都会防碍农民尽早医治。 (四)监管机制不健全 新农合基金的监管还不到位。近年来,尤其在一部分偏远地区,有组织地造假,通过虚造病例、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来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其原因一方面是医院内部管理混乱,另一方面也是新农合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再加上农村居民对自己利益不善于维护,轻信别人将自己的医疗合作证借与他人。 四、新农合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建议增加对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投入 针对于医疗费用缺乏公平性这一点,首先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医疗的保障投入,扩大新农合基金统筹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比例,提高最高封顶线的金额,扩大可报销药品的范围,切实地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另一方面,增加对农村医疗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对基层的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所房屋建设与医疗设备的投入。让农村居民能够就近医治,进而防止“久病不医治变成大病”的情况出现。 (二)扩大新农合门诊统筹 逐步扩大门诊统筹,一方面,扩大定点药店范围,不仅方便农村居民使用,也可以提高竞争意识,防止药店药价不合理的现象出现。并增加门诊报销药品种类,便民利民。另一方面,应将体检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内,逐渐增加农村居民对疾病的预防以及疾病的早期治疗的积极性,进而加快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 一是加大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的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夯实业务知识基础。二是对于偏远地区采取提高薪资待遇,吸引优秀医疗技术人才,到农村医疗机构工作。三是加大对农村乡镇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意识。 (四)强化新农合监管机制 为了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防止不法分子套取新农合基金,必须要强化新农合的监管体制。一是加大对新农合管理违纪违规的单位与个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医疗机构实行取消定点单位,对违纪违规的医护人员吊销医师执照,并医疗保险监管人员的违纪行为给予重处。二是提高对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意识,定期对监管人员培训专业知识。三是利用现代化设备建立医疗保险网络监控体系。 综上所述,我国的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试行,到2016年正式实施至今已经十多年了,在这期间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已经有效地解决了大部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问题。如今,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城乡间在医疗方面的差别,而这也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相信在“十三五”期间,通过中央政府对于居民社会保障的完善,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责任编辑:杨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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