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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相互保险模式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
范文

    吴军

    

    摘 要:相互保险作为重要的保险组织和形式之一,采用会员制的管理模式,具有互助、共享、共摊的特点,是保险市场的重要力量,可以更好地完善浙江省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不能满足人民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道德风险突出、管理方式滞后等问题,建议采用法定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其他保障体系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加大投保人的话语权、定制有需求的保障方案、探索新技术在社会保障管理中的深层次应用和摸索保险和政府合作的新模式等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相互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完善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12(a)-177-04

    1 相互保险分析

    相互保险组织即依法设立、投保人作为其成员并办理保险业务的合作保险组织,核心是相互制。相互保险把面临相同风险的个体联合起来,团结互助,共同抵御风险,减少相关的损失。相互保险组织采用会员管理的方式,会员大会是其最高的权利机构。

    1.1 相互保险的优势

    1.1.1 会员制的管理方式

    相互保险中,投保人购买保险成为会员,并参与其中进行管理,具有保险人的职能。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经营成本,费用率较低。

    相互保险独特的管理方式决定了其特征,区别于商业保险公司制模式。

    1.1.2 利益共享,风险共摊

    相互保险中股东、投保人、保险人利益相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可以更好地服务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从历史发展来看,相互保险组织在人们抵御社会风险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保险起源于相互保险。相互保险在国外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保费占比也相当的高,是世界保险市场上重要的组成形式之一,在欧洲和美国等普遍存在。

    1.2 相互保险在中国发展现状

    相互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不算长,有部分政策性的相互保险组织,比如2004年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成立,还有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等。这些组织具有相互的特点,更大意义上属于政策性的机构。2015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201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同年保监会批准筹建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 (简称信美相互)、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简称众惠相互)和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 (简称汇友相互)。2017年2月,众惠相互开业。

    国内首批三家相互保险机构已经成立3年多,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建筑企业金融服务以及特定群体养老健康保障等方面,对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多层次保险市场组织体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整体保费市场规模占比较小,普通大众对相互保险的认知和了解仍然有限。特别是有部分机构经营的险种偏小众化,社会影响力受限,无法传递出相互保险的优势。

    三家主要的相互保险社中,两家经营财产保险,一家经营人寿保险。保费收入相对偏低,国际上,2017年相互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覆盖9.22亿人。2014年中国的相互保险市场份额仅为0.3%左右。另外,三家相互保险社都还处于亏损阶段,说明相互保险在中国经营还处于初级和探索阶段,具有发展潜力的同时也要不断调整发展模式适应社会的需求。

    商业性的相互保险组织经营情况,如表1所示。

    另外,传统的商业保险巨头平安已经上线互助计划,包括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抗癌互助计划、平安财险保险公司推出的针对长辈骨折的医疗互助计划。

    从功能上看,相互保险唤醒了人们的保险意识,相互保险具有很强的互助性质,鲜明地体现了“互助共济”的精神,它的普及和推广更能挖掘人们对保险市场的巨大需求,增强了广大群众对保险的认可,丰富了保险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供给。

    1.3 相互宝分析

    相互宝是2018年10月16日在支付宝上线的一项大病互助共济服务,对加入的成员遭遇重大疾病可享有30万或10万元不等的保障赔偿金,费用由所有成员分摊。相互宝本质上不是相互保险,是具有互助保险特征的互助计划。相互宝具有的优势和特点包括:零保费、操作简单透明、技术特征明显 (区块链技术等)、制度保障 (案件公示、“陪审团”机制、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 反欺诈调查)。

    相互宝虽然不是保险,但具有相互保险的性质,本质上是互助性质的大病分摊服务,具有非常明显的互联网的特点,这也是未来保险发展的方向和创新的渠道。相互宝的推广普及了保险的效应,提升了保险的消费。相互宝的风险在于赔付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经营存在潜在的巨亏风险,不能归于保险范畴。

    2020年3月底,由蚂蚁金服联合其他6家机构共同制定发布了全国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中国网络互助行业自律公约》,对网络互助行业的进步和规范起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1.4 “相互”的价值

    在当今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基础应用场景的互联互通的时代,“相互”的价值要充分体现和应用。相互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制度,要分析和研究“网络”“相互”的价值:作为获取客户的新渠道、作为保险的新业态、作为风险管理的新手段、作为保险科技的新领域、作为社会保障的新补充等。比如使用大数据分析了解客户,创造新的、灵活的保险产品。

    总体而言,相互保险制度具有非常鮮明的特色,虽然在中国经营历史不长、保费占比偏低,但作为保险重要的分支,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可以更好的发挥其作用。

    2 社会保障制度分析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是核心内容,养老和医疗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保障项目,另外还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世界上众多国家都把年老、疾病等问题进行制度干预,通过调节并缓和相关的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社会保险强制要求每个有工作、有收入的人都需要购买的保险,既可以解决因偏好问题产生的贫困问题 (养老保险),又可以解决因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的贫困问题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保费来源于国家财政、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9亿人,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功,是最重要的两种保障。

    2.1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基本有三部分組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筹,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覆盖率较高;但财政负担较重,其可持续给付能力不能保障,公平问题突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覆盖率较低。一般由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政府部门为员工购买,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近年来发展较为缓慢。上述两种养老保险存在不足,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商业性质的养老保险产品同质化,更偏向于储蓄,个人的购买需求还没有完全激发出来,需要灵活、创新性的产品或制度进行养老保障。

    2.2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等几个方面,提供的是基本医疗保障。此外,长期护理保险也在积极的试点,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另外,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中高端人群的健康、医疗需求。

    基本医疗保险难以满足民生的健康需求。要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异地就医平台等;同时通过改革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2.3 浙江省社会保障制度

    浙江省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其中,社会保险制度又分为城乡两个层面。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广,社会福利制度相对完善,但保障程度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乡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程度差别较大,社会福利制度处于不断完善之中。

    浙江省已基本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全员覆盖。 养老保险方面,基础养老金继续上涨,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医疗保险方面,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覆盖大多数人群。

    从目前浙江省社会保障运行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2.3.1 不能满足人民多样化的保障需求

    浙江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社会保障对社会风险造成的损失给与基本的赔偿,保障的是人们的基本生活,这与浙江人民的风险需求有一定的差异,造成社会风险管理供给不足。

    2.3.2 道德风险比较突出

    道德风险是参加社会保障的人利用多于社保方的信息,有目的地损害社保方的利益而增加自己利益的行为。社会保险中存在比较明显的道德风险,表现为医疗保险中虚设检查住院等项目骗取医保费用;养老保险中冒领养老保险等。

    2.3.3 制度管理稍显落后

    作为影响范围较大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和医疗问题与每个人休戚相关,但在管理制度方面稍显落后。比如养老保险的转移、年检问题、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问题等。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传统依靠政府对社会保障财政支出的模式将面临越来越大压力。改革社会保障模式,多样化的市场主体可以承担社会保障责任或为社会保障提供更多补充。要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费来源多渠道、保障水平多层次、管理制度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3 相互保险制度对完善社会保障的启示

    相互保险模式具有的会员共同所有、民主化管理的特点,又具有共摊风险的保险价值,可以承担社会风险,成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

    相互保险和社会保险具有一定的天然共性。首先,两者功能和作用是类似的,都是保障社会成员的社会风险、分散风险的重要措施。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的保障项目,通过各种具体政策和制度实施;相互保险是自愿选择投保的,也是分散社会风险的途径之一。其次,两者最大的特点均为互助性。相互保险是自愿投保、相互扶助、分摊风险的一种形态,本质就是互助。社会保险通过统筹支付的方式保障部分人员遭遇的风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体现的是不同群体、不同收入、不同地区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两者之间的共同性揭示了相互保险可以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世界上部分国家都在践行相互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融合,一部分国家直接把相互保险融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比如德国,建立强制性的健康保险时,允许相互保险组织直接参与。相互保险组织的资源来自于政府财政,经营受政府的监管,明确免交相关的税金。一部分国家把相互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比如法国,在法定健康保险体系之外,相互保险组织运行了补充性健康保险和其他健康类的保险,构成了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中国目前运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相互保险组织经营情况来看,比较适合采用以法定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其他保障体系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3.1 加大对投保人的重视和提升其话语权

    相互保险以投保人为其成员、为其管理者,投保人拥有较大的权限,这也是相互保险的优势和特色。这对提升相互保险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保险以强制性行政措施管理、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利益不一致、道德风险等问题突出,管理效率和运营成本也偏高。

    首先,建立在社会保障制度上进行改革,建立相应的“监督团”和“陪审团”,由投保代表担当,一方面监督参保人的风险、赔付情况,最大程度地防范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对政府部门进行监督,改进社会保险的管理制度,提升社会保险的运营效率。其次,鼓励社区、村等单位建立小型的社会保障区域,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增大对社会保险项目的供给,丰富相关的保险产品。

    3.2 定制有需求的保险方案

    社会保障中的核心是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因其提供的是基本性的保障,影响范围又涉及众多方面,社会保险一般变动较为困难、波及面较广。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未来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风险,对保险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而商业保险普遍较贵,广大群众缺乏对商业保险的信任。

    建议以相互保险的形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保险方案,比如养老互助保险、医疗互助保险、重大疾病互助保险等需求量比较大的保险项目,可以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比如大型的集团公司、社区、村等。同时建议和相互保险公司合作,深入调研辖区内的保险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项目,同时也应该允许和鼓励试点机构和区域探索有推广意义的相互保险方案和制度。

    3.3 探索新技术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深层应用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已运行了很多年,道德风险等问题一直存在,成为社会保险制度的顽疾。以区块链、人工职能、大数据为代表的新技术正在不断的落地应用,同样可以在社会保障领域中进行应用。比如道德风险的问题,借助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信息传递的问题,信息更高效、透明的传递,提升造假的成本,一定程度上减少道德风险问题。比如大数据的分析使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多年有大量的数据积累,借助大数据技术可以更好地让数据“说话”。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现代社会是大数据的社会,特征是明显的:移动设备的高需求,用户更有话语权、新形式的竞争,不同的商业模式。社会保障的模式也必将发生较大的变化,比如健康保险在多大程度上与个人的行为有关?可以设置能够反映客户饮食行为的“灵活”性健康险保险费。数据分析能更快速的开发支持更长寿命的治疗方案吗?这些都将深刻的改变我们对社会保障的认知,需要多样化、灵活的社会保障产品和模式。

    3.4 探索政府和保险行业合作新模式

    传统的商业保险公司成立条件较高,相较于商业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的机制更加灵活,更符合投保人的利益,更能为投保人所接受。普通大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已经从基本的养老、医疗保障过渡到更高层次、多样化的保障需求。特别是浙江,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改革等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要把高层次、多样化的保障需求交给市场,交给相互保险行业,探索出政府和相互保险行业的合作新产品、新模式。

    特别是在医疗保险领域,更有创新的空间。医疗保险项目复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有限,许多药物、器材等无法报销,给投保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导致“因病返贫”。政府可以和相互保险组织合作,在某社区、某村进行试点,推行辅助的医疗保险产品,对进口药物、康復器材等进行覆盖,保费方面可以多渠道筹措,社区、个人等各承担一部分,建立相互保险组织进行保障。

    相互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组织形式,可以提供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专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障市场有益的补充。同时可以结合互助、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实现快速发展和“弯道超车”,成为保险市场的有力竞争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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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钰宸,郑苏晋,董雪.“互联网+相互保险+商业保险”创新发展模式探析[J].金融发展研究,2016(08).

    韩烨.社会保障视域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互动机制的耦合协调度研究[J].税务与经济,2019(09).

    向远华,王晓慧.大数据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一个研究综述[J].社会保障研究,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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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4: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