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通江县银耳产业产销环节纵向协作模式比较分析 |
范文 | 杨雯 文章首先阐述通江县银耳产业的现状;然后基于该县的耳户特征、市场条件和资源条件等,从合作难度、盈利状况两个维度比较分析银耳产业产销环节中不同的纵向协作模式;最后提出增强纵向协作紧密程度,推动协作模式升级,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通江县银耳产业现状 四川省通江县常年云雾缭绕,气候温和湿润。独特的自然优势使得通江县成为野生菌类生长的天然家园。同时,通江银耳因坚持以青杠木为正宗寄主,人工栽培,更具有胶质厚重、肉嫩易炖化和高营养价值及药用价值的特点。然而,由于通江银耳目前集散培育并存、“地方特色农业”和“全国大众市场”难以对接的问题,耳户缺乏市场信息,缺乏市场谈判的能力,难以将自己生产的产品推向市场。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通江县产销环节现有的纵向协作模式的分析比较,帮助农户做出次优选择,推动产品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升级,助力地方特色农业进一步产业化和地方政府帮扶政策的精准化。 二、纵向协作模式的比较分析 在基于对通江县耳户个人及家庭、培育特点、市场特点、资源特点等方面调查的基础上,将该地银耳产业产销环节的纵向协作模式分为自产自销、公司+专业合作社+耳户、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耳户3种;以Eggertsson提出的衡量交易成本的指标(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执行成本)表现耳户与多方的合作难度;得出盈利与合作难度(与交易成本负相关)、纵向协作紧密程度呈正相关。 (一)自产自销(市场交易) “自产自销”是历时最长、最成熟也是最主要的一种纵向协作模式。在通江银耳长期的培育销售过程中,耳农直接与农贸企业或中间商交易,即农贸企业派出的代表人或中间商到银耳交易市场或直接到耳农家中的耳堂,根据银耳的等级及重量收购银耳。部分中间商还将收购的银耳转卖给更高級中间商,倒手赚取差价。 这种交易避免了大多数耳农在确定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产品运输等中可能发生的时间和成本;同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交易不会产生利益分配不公、违约等现象;个体耳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交易数量和价格,形式自由。但因单位耳农难以获得培育及市场信息,信息成本较高,但总体交易成本较低,合作难度最低;生产上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同时单位耳棒出耳数量低、质量参差不齐,往往只能随行就市或被动接受中间商的价格,价格波动较大,盈利空间小。 (二)公司+专业合作社+耳户 “公司+专业合作社+耳农”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型纵向协作模式。以乡或镇为单位的耳农与专合社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社以契约形式联结公司与入社耳农,按照契约规定,耳农接受合作社在培育过程中或提供的免费菌种、耳堂搭建、技术指导等帮助,进行标准化培育,在成熟后按约定交付时间、产品质量、销售价格售给公司,若违约将赔付一定费用。 在这种“拉动型生产”的模式下,专合社将单位耳户联合起来形成一个交易整体,单位耳户与企业或市场间的外部交易费用转变为内部交易费用,因而信息成本和谈判成本大大降低,总交易成本降低,合作难度加大;同时,合作社了解耳户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特点,有利于克服合作社成员产耳良莠不齐的基本情况,也可以代表相对弱势地位的耳户提供合同制定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援助,进而使耳农整体盈利增加。但两个合约的存在造成一个交易过程中遵守合同的成本增加,违约的风险增大,进而造成执行成本增加;并且,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合作社往往与企业联系过于紧密或行动受到龙头企业制约,无法真正地代表和实现耳农的利益。 三、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耳农 “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耳农”与“公司+专业合作社+耳农”基本相似,不同的是相较于后者,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拥有较大面积的培育基地。耳农自愿联合组成的专合社对耳农进行集中培训、划分栽培区域,统一组织生产与销售,并进行“盈余返还”。 由于耳农的收益与单位面积培育收获的银耳总重量有关,耳农的积极性被大大提高;同时,龙头企业的专业培训促使耳农银耳培育技能提高,推动进一步增产提质;最后基地培育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利于打造品牌效应,增加特色产品附加值,最终使得耳农盈利增加。但这一模式链条长、参与主体较多、利益关系复杂,违约风险最大,交易成本最大。 四、建议 为了既保有通江椴木银耳天然培育、质优精细的优势,又能增加单位耳棒产耳量使农户降本增收、产业升级,应该推动耳农在下图所示的模式图中从左下方向向右上方移动,从而达到协同效益最大。 (一)加快规范市场秩序 交易市场和交易网点众多是通江银耳产销脱节的主要原因。在这种情况下,银耳品质规格不明确、不统一,银耳价格差别大、波动大,耳农常常处于被动接受中间商和市场价格的弱势地位。首先,由政府或行会发起建立差别价格机制,缩小耳农与多方交易对象交易的价格差距,整顿市场秩序,最大程度上保证耳农交易价格稳定合理;其次,规范交易市场,建立银耳交易场所集中销售,增加信息透明公开度,降低耳农交易信息成本;最后,完善物流、包装等配套服务,加快通江银耳走出去。 (二)加强龙头企业的导向作用 部分企业已经借助“公司+基地+专合社+耳农”模式率先发展起来成为龙头企业,但耳农增收效果不明显。因此要促进龙头企业转型为与耳农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开发奖惩机制,鼓励耳农参股或加入基地育耳过程,防止龙头企业损害耳农利益,建立企业和耳农之间的良性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三)加大紧密协作模式的宣传引导 调查中发现,大部分耳农为初中或小学及小学以下学历,年龄较大,对于合同、契约、协作模式等了解程度低,加之其对新鲜事物接受速度较慢,能力较低,因此乡镇委员会或专合社应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站在耳农的角度,为耳农切身地谋利益、求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耳农的能力。(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XBMU-BYL20035,项目名称:乡村振兴下通江县银耳产业不同纵向协作模式比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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