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全国汉语方言普查 |
释义 | 全国汉语方言普查指1956—1957年对中国汉语方言所作的一次全面调查。1956年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出了《关于汉语方言普查工作的指示》,提出要在1956—1957年内完成全国每个县方言的初步调查任务。根据这个指示,全国各省市在1957年先后开展了对本省市方言的普查工作。经过将近两年时间完成了1849年县市的方言调查工作,占全国(西藏除外)应查总县市(当时是2298个)数的80%以上。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了1195种调查报告和300多种《学习普通话手册》之类的小册子,其中已出版的有72种。还编写出方言概况一类综合性调查报告18种,计有河北、山东、河南、陕西、福建、甘肃、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西、贵州、广东等18个省市。其中公开出版的有《江苏省和上海市方言概况》、《河北方言概况》、《安徽方音辨正》、《四川方言音系》等几种,其他都是油印或铅印成册。这一批研究成果不仅对贯彻各项语文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进一步调查汉语方言和提高整个汉语研究的水平也是一宗十分宝贵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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