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论
依附论间接抒情的理论根据。抒情方式有直接、间接两种。间接抒情又有依附于事、依附于理、依附于景之别。依附于事的抒情、即通过叙事抒情,依附于理的抒情,即通过议论抒情,依附于景的抒情,即通过描写景物抒情。依附论认为情感的形成都是有原因的,有依附的,喜、怒、哀、乐、爱、憎,不是凭空产生的,或因事而动情,或因理而成情,或触景而生情,因而有效的感情传达,也要有所依附,即把感情产生形成的原因表达出来,使感情依附于事,依附于理,依附于景,使抽象的感情客观化,具体化,形象化,融化、渗透在事、理、景中,以含蓄着事、理、景的面目出现,成为可以被人再体验、再理解、再认识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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