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传邸钞案
伪传邸钞案这是发生在1750年的我国一起唯一有详细记载的伪造传播邸报的案件。1750年7月,江西抚州卫千总卢鲁生,听到乾隆皇帝将要南巡的消息,因虑及办差赔累,希图停止巡幸,便与南昌守备刘时达商议,编写了一个奏稿,列举“五不解十大过”,劝皇帝不要下江南巡幸。因为当时吏部尚书孙嘉淦有“敢言”的声誉,就假借他的名义,充作他的奏疏,并伪造了“朱批”,假借由内阁发抄的“邸钞”,交给提塘传抄。1751年7月,云贵总督硕色发觉,向朝廷奏报,乾隆皇帝当即谕令各省巡抚密访严拿。1753年1月破案,2月,卢鲁生在重病临死前被凌迟处死;同年秋,刘时达及卢鲁生的两个儿子卢锡龄、卢锡荣被斩首处死。此案涉及许多人,历史记载有名者50人,因办案不力被革职者多人。戈公振在《中国报学史》第二章第十二节中也专门提到此事。记载此事的史籍为《东华录》,用25段文字详细记载了从发案到结案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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