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世界各国缩减排放温室气体、抑制全球变暖的议定书。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第三次大会通过,故名。原则是“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有区别的责任”。但对执行的规则和条件等方面未作明确规定。 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Jīngdū yìdìngshū一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议定书。
相关链接 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排放的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数量,要比1990年减少5.2%。
京都议定书Jīngdū Yìdìngshū〈名〉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届缔约方会议达成的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JīnɡdūYìdìnɡshū第三届缔约方会议达成的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议定书,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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