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黄伯荣 |
释义 | 黄伯荣黄伯荣1922—笔名苗木、莫木。广东省阳江市人。1944年考入广东省文理学院中文系,1946年转入中山大学由王力、岑麟祥等创办的语言学系,1949年考上该校语言学研究生从师岑麟祥、商承祚等。毕业后先后在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甘肃师大、兰州大学、青岛大学任教。曾任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代汉语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语言学会理事,中国修辞学会顾问,青岛市语言学会理事长,山东省政协委员等职。他长期在现代汉语的语音、文字、词汇、语法及汉语方言等方面进行探讨,都取得较大的成就。已出版专著20种 (套) (含主编、合作),论文40余篇。1951年发表了他的处女作 《广州方言语法的几个特点》一文,指出了广州方言在宾语的位置、副词的位置、比较式、名词的复数形式、某些动词的位置和造词方式等方面的特点。《谈谈阳江话语法的两个特点》一文,最早描述了一种方言的人称代词复数的词形变化和单音形容词三叠式。还有《广东阳江话物量词的语法特点》、《广州话补语宾语的次序》、《阳江话的几种句式》等。这些对方言语法的深入研究,对整个汉语方言研究的深入开展和普通话的推广,都有积极意义。他的成就重点体现在对普通话语法的研究上。《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一书,对以上句子的结构和特点都作了分析,对各种类型的疑问句分析得尤为详细。其中疑问句中正反问 (又叫反复问)一名系他首次提出并使用。《关于划分词类问题的考察》 一文,针对汉语的实词不能分类的说法,主张区分汉语词类必须把“三大标准 (句法标准、词法标准和意义标准)结合起来,其中句法标准作用最大”,“利用职务(充当句子成分)来分类,可以求得词在功能上的最大共同点,可以解决词法标准乃至句法的结构关系所不易解决的问题”。作者的主张在当时(1957年)乃至以后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汉语语法史的研究方面,黄伯荣也作过探讨。他在《汉语语法的研究》一文中,认为汉语语法的研究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自发阶段、摹仿西洋语法教科书阶段、搬用西洋语法理论阶段、从汉语实际出发的汉语语法学初步建立阶段。并评介了各阶段的代表著作。《句子的分析与辨认》一书,把句法分析放在首位,特点是对容易混淆的句子成分和句型提出好些辨别方法进行细致的比较、辨析,并主张取消 “暂拟系统”的宾语前置说。1979年他和廖序东主编的统编教材 《现代汉语》深受广大教师欢迎,10年间印刷20次,发行260万套,并曾获得国家教委全国优秀教材奖。该书从试用本到修订本到增订版不断修改充实其内容。析句法经历了中心词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两个阶段,但始终坚持既讲层次又讲中心的两结合原则。得到学界多数人认可的是,该书对句子的分析方法、对“暂拟系统”的修正,以及析句符号等。为了从理论上说明这部教材的语法体系,尤其是析句方法,他发表了《谈句法分析》、《〈现代汉语〉教学语法体系提要》两篇论文。为了配合这部教材的教学,他还主编了一套《现代汉语知识丛书》,计30多种选题,为普及现代汉语知识,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他1990年主编的 《现代汉语教程》 (自学函授读本) 在语法体系上坚持成分对成分的原则,最先使用了“动语”这一成分术语来代替“动词”。这样做既照顾到了传统“动宾短语”的说法,又表明其中的“动”是成分术语而不是词类名称中的“动词”。此外,他在古稀之年退休后,还发挥余热,主编了160万字的《汉语方言类编》等几部填补空白的著作,为语言科学的繁荣不停地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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