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失节:指女子再嫁。谓贫困饿死是小事,失去女子的节操是大事。是宋明理学家加于妇女的封建礼教之言。今多指为真理和正义宁死也不丧失气节。北宋·程颢、程颐《二程遗书》二二: “又问: ‘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 ‘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清·方苞《岩镇曹氏女妇贞烈传序》: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言,则村农市儿皆耳熟焉。”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节: 贞节。旧指女子宁可饿死,也不能失去贞节。泛指做人宁可死去,也不能丧失节操。 也作“失节事大,饿死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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