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奏题本与奏本的统称。明制: 臣下章疏,有题本、奏本之别。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所关,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事司转交内阁入奏; 有私事启请,如到任升转、加级纪录、或代所属官员谢恩等,用奏本,不准用印。清初,命科道及在京满汉各官奏折,皆直接到宫门陈奏; 设立军机处后,内外官员,凡紧要事务,概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内阁的题本,不过例行公事而已。光绪二十八年,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参阅《明会典》二一二《通政使司》。 上奏
上奏奏禀 顶奏 题疏 上奏章:题(题本;题奏) 上表 奏表 拜表 拜章 拜疏 露章 向皇帝上奏章:抗表 抗章 臣下向皇帝进呈奏章:上疏 举疏 将功绩上奏朝廷:奏功 臣下向帝王上书言事,条议其是非:奏议 奏陈,上奏:奏告 奏请,上奏:起请 题本上奏:题参 转交上奏:转奏 附带上奏:附奏 告发上奏:讦奏 举案其罪,上奏朝廷:纠奏 公开上奏:程奏 (向君主进言、上书:上奏) 题奏tí zòu向皇帝上奏章:(贾政)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内中协助,~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三·51)
题奏tí zòu向朝廷题本奏事:刑部~云南节度使王忠一本,新获私带神枪火药出边事。(一○一·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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