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经字样
九经字样字书名。唐玄度著。也称《新加九经字样》。一卷。文宗太和七年(833年)二月,敕玄度覆定石经字体,十二月敕于国子监讲论堂两廊刊立石九经,《九经字样》大概即著于此时。此书收字四百二十一个,依《五经文字》分为七十六部,都是张参《五经文字》所未收的,故名“新加”,也就是《五经文字》的补编,二书相辅而行。与《五经文字》不同的,主要是注音方式。《五经文字》注音多根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或注“某某反”,或直音。玄度避讳“反”字,全用直音,或以“某平”“某上”之类标明其音。此书最初与《五经文字》一起刻石立于唐石经之后。
《九经字样》又称《新加九经字样》。正字类文字书。唐唐玄度撰。1卷,书成于开成(836~840年)间。本书是张参《五经文字》的补编。因张书在流传中“或失旧规”,又有经典中“疑误旧未载者”,故加弥补。收字421个,分为76部。辨形释义体例全同《五经文字》,只是注音有区别,张书用反切,本书用直音,以同纽之字注音,并标四声;如无同音字,则用“某去”、“某入”字样就四声之转以表其音。唐书在正字时不完全采用《说文》古体,也不完全采用俗体,明确提出了“取其适中”的正字观点,在辨正讹俗、规范用字上同张书一样起过重要作用。此书问世后即与《五经文字》相辅而行,五代时即已有合刊本,后仍其旧。参见《五经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