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
录用齿(齿用;齿叙;齿录;收齿) 收采 收叙 策序 皇帝亲自在殿廷考试录用人才:诏举 录用旧臣:齿旧 按名次录用:录第 登记录用:籍录 选拔录用:采甄 诠用 选录优秀的人才:甄异 甄奇录异 铨选录用:铨录 诠择 按次序铨录:贯叙 吸收任用人员:收录 齿录 选择收录:选收 征召录用:齿召 审核录用:甄收 甄别录用:甄录 欣赏录用:赏录 眷顾录用:眷齿 存恤录用:存用 凡文武官员因公殉职,则录用其子:难荫 奖进录用:褒录 错爱而录用:收怜 灵巧和笨拙的人都能得到录用:杂进巧拙 (收录任用:录用)
记录1
记录1记(注记;署记) 纪 录(录记;著录) 载 用笔记录:笔录 铅摘 鈆摘 用簿册记录:簿记 记识 用曲谱记录:谱次 照人口授记录:笔授 按事物系统、次序记录:谱次 有听到的就记录:有闻必录 事后补充记录:追记 补记 补录 补记缺漏:拾遗 追记补写:追录 论说记录:论撰 论撰 采集记录:采录 采甄 撮录 广泛收集记录:兼收并录 整理记录:记疏 查考记录:案纪 稽考记录:考述 亲手记录:手记 表彰记录:旌录 暗中记录:默籍 如实记录:直笔 详细记录:备录 记录清楚:记清 记录并禀报:记谘 记录并上奏:记奏 (把听到的话或发生的事写下来:记录)
另见:记述 记载 事情 所说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