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性散文
议论性散文按表现手法的不同进行划分的,以议事论理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散文。议论性散文侧重于说明事理,发表议论。我国先秦诸子的文章大多属于此。鲁迅在《新青年》 上发表的二十七篇“随感录”即为议论性散文,鲁迅把自己这些短小的议论性散文称为“短评”、“杂感”,有时亦称为“短论”,把篇幅较长的议论性散文称为“杂文”,后来又把自己写的这一类议论性散文统称为“杂文”。议论性散文与叙事性散文、抒情性散文不同。叙事性散文写人叙事是为了交待介绍某人某事,写人叙事是手段也是目的,抒情性散文写人叙事是为了抒发情怀,而议论性散文有论点、有论题、亦有论证,它的写人叙事是为论证论点服务的。议论性散文和一般评论文章不同。评论文章主要运用事实和逻辑推论进行说理论证,而议论性散文以议论手法为主要表现手法,并将其与叙述、描写、抒情手法结合起来使用,借助文学形象进行说理,带着强烈的感情进行说理,使事与理、情与理有机地融合起来,使论证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和强烈的情绪色彩,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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