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草案的编制方法
计划草案的编制方法计划草案即各级计划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建议或控制数字,结合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编制的计划方案。计划草案通常包括大量的计划指标及数字,在未经正式通过之前具有初步性和草稿性。 计划草案一般由各级计划部门自下而上地编制。先由基层单位根据上级下达的建议或控制数字,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的计划草案,上报到上级计划部门。然后由各部门和各地区对基层计划单位上报的计划草案按行业和区域分别进行汇总和初步综合平衡,编制部门和地区的计划草案报送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在此基础上汇总和综合平衡,制订全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国务院审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形成正式计划。各地区的计划草案向本级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各单位的计划草案可作为本单位发展的蓝图和依据。 计划草案通常由文字表述和计划指标数字以及附表组成。在文字表述中,应写明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依据,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势进行预测和描述。计划指标数字是计划草案的基本内容,它是文字表述的基础,通常围绕计划目标的框架而展开。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目标及指标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经济增长、投资规模、居民生活、财政金融、市场物价、劳动工资、对外经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等。每一类目标包括若干个代表性指标,指标的数量体现目标的方向和变化幅度。计划表格是计划草案的附件,它把各类各种指标编排在一起,从数量上集中反映计划的意图和内容。打个比方来说,计划指标及数字好比是计划工作者的共同语言,而文字表述则是对它们的解释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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