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语法系统
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是继“暂拟系统”之后的又一教学语法体系,1984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以 《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为题正式公布。这个体系是以1956年的 “暂拟系统”为基础修订而成的,修订原则在1981年7月2日至12日哈尔滨“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上由全国几十位著名的语法专家和中学教师共同讨论制订。修订有如下几个方面: ❶删简,就是把那些偏于繁细的或者不当的内容,删去或者简化。主要有:简化了词的“语法特点”的叙述;取消了“附类”的提法;取消了“合成谓语”的术语和讲法;取消了宾语前置说,分别归入主谓词组作谓语和介词词组作状语; 取消了动词形容词“名物化”的说法,说明动词形容词在什么条件下充当主张宾语; 复句不分联合与偏正两个大类,只直接分为并列、承接等类;等等。 ❷改换,就是某些讲法不确切或者前后不协调的,予以修改,改换讲法或处理办法。主要有: 不再提“词汇·语法范畴”标准,改称划分词类主要依据词的语法功能兼顾词汇意义; 将双部句和单部句的说法改称为主谓句和非主谓句; 不再称合成谓语,其中判断合成谓语改称动宾词组,能愿合成谓语改称能愿词组,趋向合成谓语改称趋向词组; 非主谓句不再分无主句和独词句。 ❸ 增补,包括吸收 “暂拟系统”以后少数新的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和补充可以增强语法教学的规范性和实用性的内容,主要有:采用了“语素”概念;加强了关于词组的论述和说明,突出了词组的地位,认为词组可以充当句子成分,词组带上语调能成为句子,既从结构特点上说明词组,又着重从功能上给词组分了类,还谈到了词组的扩展; 分析句子时明确地引进了“层次”的概念,增加了层次分析的内容; 增写了有关语段 (句群) 的内容。可以看出,“中学语法教学系统”较之 “暂拟系统”,有了较大的改进。归纳起来,有两个大的方面值得注意:一是在整个体系上有了改进,主要表现在突出了词组的地位,承认词组可作句子成分; 其次表现在重视了语法结构的层次性,增加了层次分析的内容,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进步。二是更加重视了教学语法的实用性,充分照顾到了教学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繁简适当,该繁的繁,如词组部分;该简的简,如词类的语法特点。当然,这个体系也不可能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体系,随着语法研究的深入,随着该体系在教学中的逐步实施,必然会重新发现其中的一些不足,人们也必然会产生进一步修订它的要求。参见“暂拟系统”“教学语法” “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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