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足关系
补足关系指表示动作的词或短语与接受动作的词或短语之间补足和被补足的关系。被补足的成分是主要成分,补足被补足的成分是补足成分。补足成分一般是名词性词语,主要成分一般是动词,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认为,“补足关系”有 “补足成分在前”的,也有“补足成分在后”的。例如: “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是补足成分“集体生产劳动”在后;“一封信都没收到”;是补足成分“一封信”在前。补足关系中,各个成分的功能不同;整体的功能与被补足成分的功能相同。如: “看戏” 中的 “看”被“戏” 补足,“戏” 补足 “看”;“看”和 “戏” 的功能不同,“看戏”的功能与“戏”不同,跟被补足成分“看”的功能相同。补足成分是补语 (一般语法著作处理来宾语或主语即意念上的宾语),主要有: “事物补语” “数量补语”“时地补语”“性状补语”) 等。
补足关系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术语。指两部分之间补足和被补足的关系。前一部分是主要成分,后一部分是补足成分,补足成分补足主要成分。主要成分一般是动词,补足成分一般是名词性词语。各个成分的功能不同,整体与主要成分功能相同。如“看电影”、“看两次”、“看一天”等结构中两部分之间的关系。补足成分也是补语,包括事物补语、数量补语、时地补语、性状补语等,即包括一般所说的补语和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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