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籍指从簿籍中除去姓名。《全唐诗》八六○孙思邈《四言》诗:“南宫度名,北斗落籍。”另,旧妓女从良,也称落籍。宋朱熹《朱文公集》十八《按唐仲友第三状》:“仲友又悦营妓严蕊,欲携以归,遂令伪称年老,与之落籍。” 登记
登记登(登录;~统) 上(~表) 注(~册) 挂(~名;~号) 籍(~吏民) 簿 登记户口:括户 登记户籍:落户 落籍 房地产等更换物主姓名的登记:过户 记入簿籍:注册 记籍 登记入册:簿列 记名于名册:注名 记入账簿:记账 登账 登簿 入账 上账 落账 落帐 挂账 记账和算账:记算 把支出款项登上账簿:出账 记名在册,以备录用或治罪:记录 登记并没收:籍没 籍没和充军:籍配 偷偷地登记入册:阴籍 (把有关事项写在特备的表册上:登记)
另见:书写 账本 账目
安家
安家没有赖以安家的条件:无以为家 建立家庭,长期居住:安家落户 在异乡安家居住:寄家 在他乡安家长期居住:落户 落籍 占著 离原籍在寄居地落户:寄籍 用不正当的手段落籍:诡落 (安置家庭或组成家庭:安家)
另见:结婚 成家 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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