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布告的写法
经济布告的写法经济布告是国家经济管理机构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布应当知晓或遵守的经济事项的下行经济公文。其用途主要是: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布经济政策法令和重大经济事项;宣布禁止妨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的经济行为;宣布有关经济性规定,等等。 经济布告的具体事项,是要让人们知晓或遵守的,对人们的经济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经济布告主要以张贴的形式出现,没有阅读上的限制,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因而具有公开性。经济布告的语言要求通俗易懂,让人们容易理解和遵守,因而具有通俗性。 经济布告主要是公布性布告。此外还有惩戒性布告,多为非经济布告。公布性布告的写法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 经济布告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项内容组成。一般在标题下用圆括弧注明布告日期。在某些情况下,除文种外,其它两项内容可省略不写或省略其中一项不写。 经济布告的正文一般由布告缘由、布告事项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布告缘由即引言,一般应写明布告发布的原因、目的或政策法律依据,文字应简明扼要;最后常用“特布告如下”或“现将有关规定布告如下”等过渡语来结束引言,开启事项部分。布告事项是经济布告的主体部分。一般要分条列项来写,一条表达一个意思。在行文上,叙述或说明要尽量简明、概括,不必进行议论和阐述。经济布告的结语部分,通常要提出希望、要求或告诫。习惯的写法是“此布”、“切切此布”、“特此布告”、“本布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等等。 经济布告的落款,在标题部分省略发文机关或标题下无布告日期的情况下,应在布告正文下签署相应的内容作为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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