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逞之徒
不逞之徒指心怀不满而胡作非为的人。不逞:不得意,不满足。
不逞之徒bùchěngzhītú不逞: 欲望未得到满足。原指政治上失意而为非作歹的人。源自《左传·襄公十年》:“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 公元前565年,郑国的相国子驷派人杀了郑僖公,另立僖公5岁的儿子简公为君。这样,他就操纵了郑国的国政。有不少贵族的公子就联合反对子驷,准备发动政变。子驷知道了,便“先下手为强”,杀了子狐、子熙、子侯、子丁等公子。子狐的两个儿子吓得逃往卫国,其余的反对派也就不敢轻举妄动了。 子驷对尉止也有很深的成见,因此,在晋国率领诸侯之师(诸侯各国的联军)攻伐郑国,郑国出兵抵御于牛首(在当时郑国境内,今河南开封市陈留镇西南)的战役中,子驷故意减少尉止部队的兵车数量,尉止俘获的俘虏,子驷又不算数、不计功。 子驷在划定田边地界的时候,还占了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等几家的一些地。于是,尉、司、堵、侯、子师五家贵族纠合了一批不得志的人,以公子们被害为由,发动了政变。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带领众人,攻入宫中,杀了子驷,把郑简公劫走,局势极度紧张。后来子产和子蟜发兵,杀了尉止和子师仆,侯晋、堵女父和司臣逃到国外去了,乱事才告平定。 “不逞之徒”后用来称那些心怀不满而为非作歹、捣乱闹事的不法分子。
不逞之徒原指没有能够称心如意,欲望得不到满足的人。《左传·襄公十年》:“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后因称为非作歹的人为不逞之徒。《后汉书·史弼传》:“外聚剽轻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李贤注:“逞,快也。谓被侵枉不快之人也。”《南史·谢庄传》:“容致不逞之徒,妄生矫诈。” 不逞之徒
不逞之徒指心怀不满而胡作非为的人。不逞:不得意,不满足。 做坏事的人
做坏事的人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流氓 流棍 流痞 白相人 地痞,流氓:光棍 游手好闲的光棍:游棍 油嘴滑舌的光棍:游嘴光棍 欲望未实现、心怀不满而为非作歹的人:不逞之徒 不匡之徒 勾结在一起为非作歹的人:狐群狗党 狐朋狗党 狐群狗伴 狗党狐群 狗党狐朋 混入内部的腐蚀者、破坏者:蛀虫 结伙作恶的人:逆党 逆俦 结党作恶之徒:党恶 造反作恶的人:狐鸣狗盗 带头做某种坏事的人:始作俑者 专干坏事的人:丑类恶物 受人豢养而帮助作恶的人:走狗 走卒 走狗、奴才:鹰爪犬牙 犬牙鹰爪 给有势力的坏人奔走的人,走狗:腿子 欲望未实现、心怀不满而为非作歹的人:不呈之徒 不呈之辈 不呈之材 仗势为非作歹的人:稷蜂社鼠 打人或杀人的人:凶手 行凶的人,凶手:凶身 首恶或凶犯:凶首 罪大恶极的凶手:淫凶 政党中仗势作恶多端的人:党棍 仗势在学校或教育界为非作歹的人:学棍 首先做坏事的人:首恶 首虐 恶首 发动战争的主谋﹑祸首:戎首 干坏事的小角色﹑小人物:小爬虫
不逞之徒逞:达到目的。没有达到目的的人。原指政治上不得志的人,后泛指为非作歹的人。春秋时,郑国公子子驷派人刺死了郑僖公,拥立僖公的幼子嘉为郑简公。为了把持政权,子驷还杀死了许多与他作对的人。后来在划分田地时,司氏、堵氏、侯氏和子师氏四家贵族因为被剥夺了许多土地而对子驷怀恨在心,他们纠集了一批不逞之徒发动叛乱,杀死了子驷,劫持了简公。(见《左传·襄公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