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化
程式化某一类题材或体裁的作品在具体写法上循规蹈矩的现象。属公式化的一种表现。程式原为戏曲表演术语,指从生活中提炼出来并经过艺术夸张的规范性的表演动作。写作理论中引申为作家在情节安排、结构部局、表达方式等方面的写作经验经过较长时间积淀和沿习而形成的某种模式,如唐诗的望月思人、送别折柳; 明清传奇剧和拟话本小说写佳人则西子、文君,言才子必子建、潘安,情节安排“千部共出一套” (曹雪芹《红楼梦》) 等等。十年动乱时期“四人帮”推行的“三突出”创作方法也是一种荒谬的程式。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孙子兵法·虚实》),文章和文学作品的具体写法亦不能一成不变。否则难以反映丰富多彩、变化无穷的社会生活。产生程式化弊病的原因主要是作者对生活缺乏深刻认识,写作中没有坚持从生活出发,对前人的艺术表现经验不能正确对待,墨守成规,亦步亦趋,缺少创新精神。坚持从生活出发,勇于探索,是避免、纠正此弊的关键。
程式化chéngshìhuà指按照某种固定方式处理问题。池莉《云破处》:“这样,金祥的死当然就只能~地展开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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