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相对论的先驱
相对论的先驱❶奥地利物理学家、心理学家、科学哲学家马赫(Ernst Mach,1838—1916)。1871年,马赫指出:我们是“通过事物相互依存的关系”而得到关于时间的观念的。在我们的关于时间的观念中,表现出“事物之间最深刻的和普遍的依存关系”。绝对时间的概念是空洞的“形而上学的”概念,是一种“怪物般的概念”。他以同样的方式否定牛顿的绝对空间和绝对运动的思想,认为这些思想是没有前途的,是没有任何物理意义的。马赫对时间、空间和运动的经典概念的批判,从认识论观点来看对爱因斯坦是重要的,它是创立相对论的前提之一。1916年爱因斯坦在悼念马赫的文章中颂扬马赫是“相对论的先驱”。 ❷荷兰物理学家洛伦兹(HendrikAntoon Lorentz,1853—1928)。1892年,洛伦兹研究了地球穿过静止以太所产生的效应,为了说明迈克耳孙一莫雷实验的结果,他独立地提出了一种纯机械解释的“收缩假说”。他认为,如果承认物体均由带电粒子组成,并且这些粒子间的相互作用服从麦克斯韦方程,则物体运动时由于相互作用的变化,物体将在其运动方向上缩短10-8倍的长度。这样一来,便仍然能在保留静止以太的情形下。圆满解释实验结果。1895年,他发表了长度收缩的准确公式,即在运动方向上,长度收缩因子为 。1899年,他讨论了惯性系之间坐标和时间的变换问题,并得出电子质量与速度有关的结论。1904年,他发表了著名的变换公式(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庞加莱首先称之为洛伦兹变换)和质量与速度的关系式,并指出光速是物体相对于以太运动速度的极限。正如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美国物理学家库珀所说:“除了对世界的看法的根本性变化(我们把这一点归功于爱因斯坦)以外,洛伦兹的论文几乎包括了一切。”因此,洛伦兹也被称誉为“相对论的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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