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一方的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开始执行的文书。申请执行书有三种,一种是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的,一种是执行仲裁机构裁决的,一种是执行经过公证处证明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书有利于保护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当事人权利的作用。写作结构一般由标题、申请人、被申请人 (或被执行人) 概况、申请事项和理由、结尾四部分构成。标题写为“申请执行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概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写明单位名称和地址。申请事项和理由,应具体、明确地写明申请事项,并提出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另外,应说明被申请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并提供被申请人经济情况的资料。 写申请执行书应注意申请事项必须是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 另外,写作及呈送文书必须及时,申请执行书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逾期提出,没有充足理由,法院则不受理。我国民事诉讼法 (试行) 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依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有别。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当事人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则是半年。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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