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断代五期说董作宾关于甲骨文断代的学说。1932年,董作宾撰《甲骨文断代研究例》,根据世系、称谓、贞人、坑位、方国、人物、事类、文法、字形、书体等十项标准,将殷墟甲骨文的时代划分为五个时期:第一期,武丁及其以前(盘庚、小辛、小乙)二世四王;第二期,祖庚、祖甲一世二王;第三期,廪辛、康丁一世二王;第四期,武乙、文丁二世二王;第五期,帝乙、帝辛二世二王。 虽然后人认为董作宾的十项标准与五期说,在具体问题上尚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也提出了不少修正意见,但甲骨断代五期说仍是甲骨断代方面最有影响的学说。 参见“甲骨断代”、 “《甲骨文断代研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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