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现代汉语规范化 |
释义 | 现代汉语规范化政府的语文政策之一。 指根据汉语的发展规律, 树立并推广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在语音、 词汇、 语法各方面明确、 一致的标准, 使汉语沿着健康、 纯洁的道路发展。 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虽然已经比较成熟, 但规范化的程度尚不够, 普通话内部语音、 词汇、 语法各方面都存在分歧现象, 需要予以规范; 一些已明确规范的, 还需推广普及。 为了更好地发挥普通话的交际职能, 提高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加强国内各族人民的交往和国际交往, 适应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步伐,必须搞好现代汉语普通话的规范化工作。 1955年10月, 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学术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明确规定了现代汉语在各方面的标准, 为现代汉语规范化指明了方向。1986年1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 确定了语言、 文字规范化是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一项主要任务。1956年2月6日 《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对现代汉语规范化的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即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指以北京语音系统为标准, 并非北京话的任何一个语音成分都是标准音。 一些特殊的土音如把 “和 (he)”读han, 一些不符合语音发展规律的音如把“诊(zhen)”读zhen,即不能作为标准音,异读词也需审定标准音, 如 “暂时 (zanshi)” 不读zanshi或zhanshi。 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主要是指词汇规范化的标准, 北方话词汇有很大普遍性, 但过于土俗的词应舍弃, 如 “老爷儿 (太阳)”。 一些同实异名的应以通行的为标准, 如 “玉米 (棒子、 苞米、 珍珠米)”。 还应从方言、 古语、 外语中适当吸收有特殊表达作用的词语, 丰富普通话。 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其中 “白话文著作”,指用白话写成的书面语言作品, 不是口头语言作品, 也不是文言作品; “现代”,指 “五四”以后; “典范的”,指有广泛代表性、 可以作为楷模的, 而且是其中的一般用例 (不包括特殊用例)。同时,也注意吸收古代语法和外国语法中有益成分, 丰富自己的语法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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