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
特指指为了强调,对特定的人或物的指称。现代汉语常用“这、那”,古代汉语常用“此、彼”表示特指。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特指常伴以手势,很多的时候 ‘这’ 和 ‘那’ 对称。特指指人指物,不指事。”例如:“你喜欢这件你就穿这件,我可以穿那件”中的“这”和“那”,“然,我所长不在彼,在此” 中的 “彼” 和“此”,都表示特指。
特指❶吕叔湘 《中国文法要略》术语。 即确定指称。 分为近指、 远指两类。 近指在现代汉语里用“这”, 在古代汉语里用 “此、 是” 等; 远指在现代汉语里用 “那”, 在古代汉语里用 “彼、 其”等。 特指常伴以手势, 很多时候 “这”和 “那”对称。 如: “这本书很好。”“你喜欢这件你就穿这件, 我可以穿那件。”“你看,那是谁?”《史记·项羽本纪》:“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李渔《秦淮健儿传》: “然;我所长不在彼,在此。”这些词后面接名词时是单纯指示,后面不接名词时兼指示和称代两种作用。 ❷黎锦熙 《新著国语文法》术语。 习惯上他指的一种特别称呼。 在名词前加形容词 “令”、 “敝”等以代 “你的”、 “我的”。 可分为两类: (a)尊称, 如 “令尊、令堂、令兄、尊夫人、 令郎、 令爱、 宝眷” 等; (b) 谦称, 如 “家严 (家父)、家慈 (家母)、 舍弟、 贱内、 小儿、 敝戚” 等。 指出
指出提 指出人的姓名:指名(~道姓) 点名 指出证据:指证 指出优点和缺点:摘瑕指瑜 指出缺点、毛病:疵摘 疵病 指疵 指出错误:斥谬 批评失误,指出缺点:攻瑕指失 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在(~于) 指出来给人看:示 指出让人注意:提示 提示要点:点题 概括提示:撮示 用扼要的话指出:点题 确切指出:确指 特别指出:特指 (指出或标出:指出)
另见:指点 指示1 改正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