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堂】旧时指妻妾被丈夫休弃或同丈夫离异。
下堂谓妻子被丈夫遗弃。《东观汉记·宋弘传》:“时上姊胡阳公主新寡,上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上曰:‘方且图之。’后弘见上,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补全唐诗》高适《在哥舒大夫幕下请辞退托兴奉诗》:“不是妾无堪,君家妇难作。下堂辞君去,去后君莫错。”《全唐诗》三三九韩愈《青青水中蒲三首》之三:“妇人不下堂,行子在万里。” 女子被遗弃
女子被遗弃离弃妻子:出妻 休弃妻子:黜妇 妻子被丈夫遗弃:下堂 下山 妇女年老色衰而被遗弃:秋扇(秋扇见弃;秋扇见捐) 秋风团扇 秋风纨扇
婚姻变化
婚姻变化解除婚约:退婚 解婚 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离婚 离异 散亲 结婚前解除婚约:退婚 退亲 订婚后一方翻悔,废弃婚约:悔婚 悔亲 订婚后反悔不履行婚约:赖婚 赖亲 妻子和丈夫离异:下堂 分钗(分钗断带;分钗劈凤) 夫妻离异,无法挽回:马前泼水 离异已成事实,难于挽回:覆水难收 男子离弃妻子:出(出妻) 休(休妻;休弃;~书) 遣 唾井 秋扇见捐 出嫁的妇女被休回娘家:老女归宗 夫妻双方保持婚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 离婚的男女恢复婚姻关系:复婚 夫妻离婚后复婚:缺月重圆 缺月再圆
另见:不合 无情 失爱 分家 离散 合好 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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