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法制报简介 |
释义 | 法制报简介法制报简介法制报是向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法律知识,报道政法新闻,介绍典型案例,研究探索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的新闻报纸。它及时传递政法信息、交流政法工作经验、反映群众呼声、进行舆论监督,是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良师益友。其主要种类有:1.法制日报。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由司法部创办并代管。设有法律顾问、社会之声、海外天地、台港澳、华表、文艺副刊、独角兽;2.北京法制报。由北京市政法委员会主办,设有法苑语丝、法律顾问、多味斋和观察与思考共四版;3.民主与法制画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设有本报特稿、人间百态、醒世篇、读者之声、警钟篇、世事杂说、西洋镜、海外新案、启示录等栏目,共八版;4.上海法制报。由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主办,设有理论与实践、公民之声、经济与法、咨询台、法苑、上海律师、神州大地、法制文摘、蜜蜂画刊、沪上警探、公民论坛、微型调查等栏目;5.天津法制报。设有消息、通讯、专论、特写、社论、评论、读者来信、以案说法、国外法闻等栏目;6.辽宁法制报。由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省司法厅主办,形式有提供法律咨询、介绍典型案例、揭露违法犯罪、抨击时弊、表扬新人新事、刊登法制文艺等;7.黑龙江法制报。是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报,由黑龙江省司法厅主办。设有法制纵横、广角镜、以案说法、法律顾问、法与生活、法与经济等栏目;8.内蒙古法制报。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主办,设有今日论法、读者来信、学习与探索、厂长经理法律须知、法院日志、律师手记、闻者足戒等栏目;9.河北法制报。由河北省司法厅主办,设有侦破通讯、法律顾问,案例分析、道德法庭、法律知识讲座等栏目;10.山西法制报。由山西省司法厅主办,设有经济与法、生活与法、讲案例学法律、警钟、滴水等栏目;11.山东法制报。由山东省司法厅主办,设有法制短波、法律顾问、法制文学、经济与法制、泰山石等栏目;12.安徽法制报。由安徽省司法厅主办,设有法制纵横、钟鼓楼、警钟篇、第一道防线、向昨天告别、法制长廊、公证与律师等栏目;13.江苏法制报。由江苏省司法厅主办。设有政法撷英、社会写真、法制信息、扬子江副刊、婚姻与家庭等栏目;14.浙江法制报。由浙江省司法厅主办,其法律新闻丰富多彩、案例报道独树一帜、侦破通讯内容翔实、法律知识释疑严谨;15.河南法制报。由河南省司法厅主办,设有一事一议、街头巷尾、法与社会、热门话题等栏目;16.湖北法制报。由湖北省司法厅主办。旨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报道政法界活动、传递政法信息、提供法律服务;17.江西法制报。由江西省司法厅主办,设有法制新闻、政法尖兵、监督岗、法网、新生之路等栏目;18.广西法制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主办,设有大家谈、龚律师答疑、法制课堂、办案札记、读者论坛、青少年法制园地、侦查通讯等栏目;19.青海法制报。由青海省司法厅主办,报道青海政法新闻、刊登案例及分析、普及法律知识,并进行舆论监督;20.新疆法制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委、司法厅主办,设有金色盾牌、酸葡萄、三棱镜、随感录、大家谈、普法花絮、群众呼声等栏目;21.四川法制报。由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主办,设有社会经纬、法制尊严、一句话新闻、社会之窗、法制文摘、纪实故事篇等栏目;22.云南法制报。由云南省司法厅主办,设有本报专访、法制论坛、工作研究、法律问答、司法实践、杂谈等栏目;23.西藏法制报。由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主办,设藏、汉文版。藏文版主要栏目有新闻、法律知识、案例、诗歌、文学创作、普法园地等;汉文版主要栏目有案例分析、司法研究、奇闻轶事、普法园地等;24.宁夏法制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主办,设有摄相机、案例通讯、简讯、大千世界、广告栏目等;25.深圳法制报。由深圳市司法局主办,以特区法制宣传为主,设有旋转餐厅、边境风云、鹏城快马、直言角、镭射、窗口窥世界、新思路和上下求索等栏目;26.广州法制报。由广州市司法局主办,设有法律信箱、律师手札、法盲种种、学生学法、法制文萃、法律条文注释等栏目;此外还有人民武警报,人民公安报、中国税务报、中国专利报、大连法制报、本溪法制报、人民消防报、哲里木法制报、武汉法制报、法制建设报(湖南)、法制周报(陕西)、西安法制报、法制导报(甘肃)、法制生活报(贵州)、重庆法制报等题材新颖、各具特色的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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