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属动字
无属动字也称“无属动词”。指表示动作行为无所归属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常用在无主句中。《马氏文通》: “动字所以记行。行必有所自,所自者,起词(主语)也。然有见其行而莫识其所自者,则谓之 ‘无属动字’,言其动之无自发也,凡记变,概皆无属动字。”如《史记 ·汲郑列传》:“河南失火者,延烧千余家。”“失火者,非 ‘河南失’ 也,‘于河南失’ 也。故失火无主,亦记变也。”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谓之“无属动词”。如 《诗经·大田》: “有瀹萋萋,兴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中的“有”和“兴”即是。
无属动字指无施动者的动词。 马建忠 《马氏文通》: “动字所以记行,行必有所自; 所自者, 起词也。然有见其行而莫识其所自者, 则谓之无属动字, 言其动之无自发也, 凡记变, 概皆无属动字。”如 《公羊传·隐公九年》: “庚辰, 大雨雪。”其中 “雨”、 “雪”是动字, 犹言 “下雨”、 “下雪”, 其施动者无从知道, 也不必知道, 所以是无属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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